关于玉米的故事和感悟(李知弥时令杂忆)
时人不识农家苦,将谓田中谷自生。
老家地处华北平原的兵家必争之地,当地百姓,民风悍勇,除了打仗,主营种地。
玉米棉花,大豆花生,地瓜小麦,这些北方常见的作物,种来种去,全是求个饱暖。
玉米虽在五谷之外,却向来是重要口粮。80年代初,小麦已不再那么稀罕,寻常饭食里掺着地瓜干地瓜面,偶尔白馍,偶尔面条,可近似顿顿不落的,只有玉米。
我们这一辈,赶着70年代的尾巴,吃着玉米窝头,喝着棒子面碴粥,充盈着时常干瘪的肚腹,玉米的质朴味道,早已融进了骨子里。
再好的东西吃多了也会伤人,何况那时玉米饭实在『淳朴』 得过分,以至于总有人念叨,若日子过好了,便要如对待前任一般,希望再也不见。
都觉得旧时质朴,殊不知,只因当时没得选。
年纪越大,越想着重温旧日时光,连带饭蔬也跟着进行复古运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用『山猪吃不来细糠』打趣自嘲,玉米之流的粗粮,又成了健康的宠儿。
现在吃着喧软窝头的人,大概不会懂它干硬粗糙刺嗓子的祖宗硌掉过多少牙。
长大才知道,只有真正关心你吃饱、穿暖的人,才会对你说『趁热』。还有,纯面窝头若是凉了,实在啃不动。
农家少闲月,四季无余田。
春种夏收,夏种秋收,棒子,蜀黍,苞谷,玉茭……南北东西,从各种称呼里也能感受到它的种植广泛。
念及玉米,多数人的印象是澄黄鲜亮,而我,却想起了一段口干舌燥的『粉红色的回忆』。
玉米在播种前,总是会用一种刺鼻的粉红种衣农药浸泡,染成醒目的粉色,警戒馋孩子捡拾,最重要的是防止虫子啃咬。
家中『劳力』多是去干些重体力活,播种任务便交给了386061部队(老人妇女儿童)。
每到初夏,田地里还留着镰刀划过的麦茬,便会有老人或者农妇领着半大孩子,提桶扛锨,迎着日头在地里机械重复千百次『挖坑—撒种—填土』的枯燥乏味。
隔半尺一锨,撒上三两种子,一周过后,便会出苗。
剔苗补苗,洒药浇水,到了快授粉的时节,还要到田里剔除大量杂叶,隔出缝隙,便于通风授粉,也为了将更多养料供给玉米棒子。那些打下的叶子或拿来喂猪喂牛,或晒干后烧锅做饭。
地里产出,难有浪费。
玉米秆窜得飞快,盛夏时节,便会高我三四个头。出村的路上,两旁尽是一眼望不到头的闷热玉米地。80年代,常有外地马戏来演,那些年轻人一对一对钻进玉米地里,内容看不清,亦不可描述,而我,只是撵鸡赶猪,或是屙屎撒尿多些。
总觉得那些密不透风的『丛林』里,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若是独行,时常走得胆战心惊,步子不自觉就快了起来,如漆黑夜晚的奔跑。
直到金秋,待玉米收进麻袋,秘密才会随着秸秆一起捆回各家,不得而知。
9月,玉米成熟,而8月,正宜煮食。
『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方式』,玉米的最佳做法,也颇有大道至简的味道。
剥皮些许,下锅煮沸,即可捞来啃食。幼时瘦小,却也能吃,连带剔不净的玉米须囫囵吞下,丝丝缕缕的塞牙。后来才知,须子也是一味中药,可治糖尿病。
旧时的嫌弃,也成了当下的星星眼。
水果玉米,糥玉米,五彩玉米,黑玉米,还有些能盘到油腻的各种mini品种,最亲切的,向来是啃不动、卖不动的老玉米。
吃田地饭的人,最怕青黄不接。
年年有余粮,也就是那一时候家家户户所共有的期盼——秋收了,新一季粮食斩获下来,谷仓里若还有上一季里剩下来的余粮,就是最幸福而又美好的事情。庄稼人看了,心里,也就能有几分踏实。
这份踏实,实为不易。
玉米从地里收回来,最有丰收的感觉。黄澄澄一片摊在场院或堆在平房屋顶,晒秋之景,颇为养眼。可粮食作物,价多低廉,一亩玉米大概能有千元收入,刨去种子农药化肥,几百净利。
庄户人家,向来不靠几亩薄地挣钱,种地,只为饱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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