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宣布的春节假期延长(为什么人们呼吁了多年)
来源:刀余说法
春节已经匆匆而过,笔者被母亲诟病仿佛走亲戚一般,和大多数返程的游子一样,度过刹那的繁华后便着急忙慌地踏上了日复一日的两点一线,满心疲惫之余难免有些疑惑,为什么每年有那么多人提倡将春节假期延长,但却始终都没有被改变呢?
这就要说到我国关于节假日的法律规定了,我们每年所执行的假休规定都是国务院办公厅在上年末发出的安排通知,比如今年2023年一整年的节假日假休,就是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12月8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文件的规定。其中,虽然劳动节和国庆节一个休5天,一个休8天,但实际上去掉调休日期,分别只能休1天和3天。就好像今年的春节一样,休假日期抛去调休的部分,实际上也只是休了3天。
放假 去掉调休后实休
元旦3天 1天
春节7天 3天
清明节1天 1天
劳动节5天 1天
端午节3天 1天
中秋、国庆8天 3天
而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我们国家有一部法律《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该办法自1949年公布施行,历经三次修改,最终形成了现在法定节假日11天的规定。
(1949年)
(1999年)
(2008年)
(2014年)
记得笔者小时候常看中央电视台的“五一七天乐,劳动也快乐”!那时候五一是放七天假的,但是清明是不放假的,后来就是有了2008年的修改,多出了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放假的明确法律规定,但五一的7天长假自此也变成了3天。当时大家都吵着闹着要恢复长假,为此国务院还专门下发了通知。
说到最后,相必大家也明白了,之所以每年会有这样看似不近人情的调休,实际上就是国务院一方面需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又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从而采取的这样一种折中方式。也就是说我们要想恢复五一长假,延长春节假期,最重要的还是推动国务院对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这部法律的修订!
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了“修法时代”,或许不久的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写信建议调整假休,那么春节从年三十休到正月十五的可能也就触手可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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