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特大盗伐林木案(云南富宁破获一起特大滥伐林木案)

云南特大盗伐林木案(云南富宁破获一起特大滥伐林木案)(1)

被滥伐的林地

新华网昆明7月12日电(罗春明 田仁梅 郑秋芳)云南省富宁县森林公安局日前破获一起特大滥伐林木案。经鉴定,犯罪嫌疑人陆某滥伐林木面积40亩,砍伐林木5870株,立木蓄积170立方米。

云南特大盗伐林木案(云南富宁破获一起特大滥伐林木案)(2)

被滥伐的林地

犯罪嫌疑人陆某家住富宁县洞波乡坡令村民委坡书小组,陆某去年在本乡那沙村民委那最村小组以110000元的价格向村民杨某购买了一片桉树,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他人于去年11月至今年3月陆续将该片桉树全部采伐出售。森林公安民警接到举报后,赶到案发现场,现场伐桩已长出50-100厘米的幼树。

云南特大盗伐林木案(云南富宁破获一起特大滥伐林木案)(3)

伐桩已长出50-100厘米的幼树

案发后,陆某离开当地到外省务工。为尽快查清案情,森林公安民警几经周折与陆某取得联系后,劝其主动回富宁投案自首。通过森林公安民警的多次劝导,今年5月11日,陆某到富宁县森林公安局投案,并供述了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

因涉嫌滥伐林木罪,6月28日,富宁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陆某进行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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