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第三批土地出让(上海第三批集中供地)

9月26日,上海第三批集中供地第二日,上午10时嘉定区菊园新区JDC1-0403单元30B-01地块进入现场竞价环节,竞拍价格在触及15.805亿元的中止价后转入一次性报价环节,最终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路劲(01098.HK)旗下的上海隽安置业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15.915亿元的总价竞得,成交楼板价为22751元/平方米,房地联动价为45000元/平方米。

该地块的3家未竞得人分别为厦门国贸房地产有限公司旗下的上海贸轩房地产有限公司、保利置业集团(00119.HK)旗下的上海盛万置业有限公司、南山控股(002314.SZ)旗下的两家公司深南(无锡)车联网有限公司和苏州南山新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本批次地块仍旧延续限价竞价方式,设定地块起始价格、中止价和一次书面最高报价。即先进行举牌竞价,举牌竞价未达到中止价的,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举牌价达到中止价时,交易转入一次书面报价。一次书面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报价,并以最接近一次书面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规划为普通商品房用地,东至红石路,南至沪宜公路,西至柳菊路,北至竹笛路;出让面积为出让面积为30414平方米,容积率为2.3,计容面积69952.2平方米,起始总价为14.5501亿元,起始楼板价为20800元/平方米。

嘉定区第三批土地出让(上海第三批集中供地)(1)

出让人允许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余额。

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价款余额时,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有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出让文件显示,地块内建成后的住宅套数下限为660套,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计55961.76平方米以上。

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出让人要求,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以上,计3497.61平方米以上。受让人同意上述配建保障性住房按规定无偿移交给嘉定区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同时,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100%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69952.2平方米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100%以上,计3497.61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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