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以五节地以六制(制天命而用之与制名以指实)
“制天命而用之”,是荀子提出的思想命题,语出《荀子•天论》:“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这段话的意思是,与其推崇天而思慕它,怎么比得上将天当作物质而加以控制呢?与其顺从天而歌颂它,怎么比得上掌握它的规律而利用它呢?
《天论》
荀子在《天论》里集中阐述了自己的天人观念,指出: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妖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而疾,妖怪未至而凶。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
天行有常
在天人的问题上,荀子立场鲜明地坚持天命有常、天人相分的观点。他认为,人的福祸全是因为自身的行为而得来,是与天数无关的。他认为,天人之间并不能够相互感应,人对待天的正确态度应当是知晓天所运行的规律,从而合理地利用它,让它为人更好地造福,也就是所谓的“制天命而用之”。
名实
“制名以指实”,是荀子所提出的思想命题。名实问题是我国古代哲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各家曾有过不同的观点和主张。孔子对于“正名”相当看重。一次,子路对孔子说:卫君等待您去治理国政,您准备先做什么呢?孔子回答说:“必也正名乎!”孔子认为,如果自己执掌卫国的政权,首先要做的就是纠正名分上的不当,孔子是将“正名”当做一项首要的政治问题来看待的。
名正言顺
关于“正名”,孔子还曾有过“名不正则言不顺”以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著名的表述。荀子继承了孔子“正名”的思想,主张“制名以指实”,说的就是根据事情的实际来制定名分,由此做到名实相符,这样才可以明贵贱、辨同异,从而实现政治的有序和社会的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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