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三年工作述职述廉报告(忠诚履职勇挑重担)

检察院三年工作述职述廉报告(忠诚履职勇挑重担)(1)

付刚,男,汉族,内蒙古赤峰人,1983年11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法律硕士,2011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宁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该同志积极参与刑事疑难案件,较好的完成各项办案任务。近五年来,所办案件无一错捕或判决无罪案件。2016年获“全区侦查监督业务标兵”,2020年获“赤峰市十佳公诉人”等荣誉。

忠诚履职,打伞破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付刚被任命为联络员,期间不断处理群众来访、举报信件。在案件审查、线索排查和普法宣传上下足功夫。积极落实案件会商机制,加大案件清结、“打财断血”力度,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在参与挂牌督办的王某某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时,严格落实检察机关“一案三查”、不放过蛛丝马迹。长期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奋战在“案山卷海”之中,进行卷宗审查和线索排查工作,做到不漏罪、不漏案、不漏人、不漏伞、不漏财,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奠定基础。勇挑重担,踏实苦干。近三年来,付刚个人办结刑事案件200余件,所办案件无一错捕或无罪案件。在协办一起尘封14年的疑难命案中,提前介入侦查,对证据的收集、效力方面进行了沟通,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认犯罪事实,零口供批准逮捕,对于案件得以成功侦破起到了重大作用。

注重办案“三个效果”。益众商盟集资诈骗案,被害人65人,涉案金额603万元,群众反应强烈。付刚认真审查了在案卷宗,就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多次汇报讨论,提出详实的补充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经细致审查,以集资诈骗罪向宁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前制作82页审查报告,充分预判庭审情况,做好出庭支持公诉的各项准备工作,有力地指控了犯罪。此案成功起诉、宣判,有力打击了集资诈骗犯罪,保障了被害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宁城社会经济秩序。

永葆初心、清正廉洁。付刚除以身作则,廉洁公正办案外,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始终绷紧廉洁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惧,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和检察官行为规范,个人及带领的队伍没有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秉着对检察事业充满热爱,不计较个人得失,10多年来,付刚在基层检察院默默耕耘,不忘检察初心,坚守检察使命。(来源: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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