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战争我们该怎么办(不能让网络口水战)
观点1 N,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网络战争我们该怎么办?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网络战争我们该怎么办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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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今年6月,扬州的杨女士通过新浪微博对一热点事件发表评论后,遭到网友辱骂,部分网友更是将杨女士及其女儿的照片和个人信息发布到微博上,并对母女俩进行人身攻击,给她们的生活带来困扰。8月4日,记者获悉,杨女士已向邗江区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打算将新浪微博告上法庭。如果该案受理成功,将成为扬州首例网络“口水战”引发的名誉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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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违规行为 的成本
□杨朝清
在网络深刻影响人们日常生活的当下,虚拟世界的纠纷和冲突,也可能演化为现实世界中的利益博弈。网络的匿名属性,让一些人处于角色隐匿状态,平时不敢说的话敢说了,平时不敢做的事情敢做了。殊不知,一旦网络使用逾越了边界,也同样可能会惹祸上身。倘若“口水战”得到有效治理,网络生态自然会净化许多。
作为网络意见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微博不仅具有高传播、高参与、及时、便捷等特性,还具有一定的情绪性。通过微博,用户释放了从前被压抑的潜意识力量,情绪的无障碍表达形成了一种威力。嬉皮笑脸也好,笑里藏刀也罢,通过五花八门的“马甲”,微博将用户的纷乱信息、偏激情绪和不良社会心态汇聚到同一平台。
由于群体容易轻信、情绪容易感染,拥有同样情绪的人们能在短时间内形成一个群体,从而放大情绪张力,弱化事实真相,导致舆论的偏激、一边倒。公众人物论战也好,普通网友“口水战”也罢,在喧嚣的遮蔽下,在群体情绪的裹挟下,人们往往偏离了理性思考的轨道,在虚拟世界进行针锋相对的较量。
真实与虚假并存,正义和邪恶共存,公益和私利杂糅,鱼龙混杂的信息,微博“乱花渐欲迷人眼”。当“口水战”升级为人肉搜索,对网络公地的竭泽而渔,不可避免会侵犯他人的隐私与合法权益,给他人的正常生活带来严重干扰,杨女士的女儿就在学校遭到嘲笑,不肯上学了。
在法治建设不断深化的今天,网络不能成为“野蛮生长”的孤立节点。只有让网络运行进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违规行为的成本,提高法律规范的震慑力和约束力,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口水战”,让老百姓更好地享受网络的便利与美好。(据贵州都市网)
网络维权与网络发展齐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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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华
微博上的任何一件事,都难免有赞有弹,不同观点之间的交锋不仅无法避免,而且有利于厘清是非、找到真相。因此,杨女士在微博上参与有关某中学教学质量的讨论,不管观点怎么不同,人们也应该保持基本的理性与平和。可没曾想,只因意见相左,杨女士就遭到网络上的“人肉”搜索和辱骂,连她读幼儿园的女儿也不能幸免,其相片等资料被曝光不说,流言蜚语还从网络走向现实,女儿连幼儿园都不敢上了。
网络侵害为何容易发生?这与网络的特点不无关系。网络的隐匿性给人以“做坏事不易觉察”的错觉,现实生活中循规蹈矩的人,在网上也许判若两人。此外,网络太方便太快速,许多语言没有经过思考就脱口而出,辩论没有经过一个冷静期,就容易沦为无意义的“口水战”。更何况网上鱼龙混杂,不是每个人都能遵守辩论的规则,话题极容易跑偏,对事物的讨论变成了对人身的攻击。
事物之间具有相生相克的关系,网络侵害与反侵害也是如此。当网络侵害具备网络的快速与便捷时,若反侵害的过程过于繁琐、跟不上侵害的发生发展速度,就难以及时遏制侵害。具体到这起事件上,微博“人肉”和辱骂如此轻车熟路、唾手可得,与之对应的维权就显得格外艰难,不仅杨女士要反复取证并提交给公证机构,而且幕后实际侵权人的真实身份难以判断,状告侵权人还得先告网络公司——如此繁琐与低效,网络侵害很难有所畏惧。
在当前的处境下,网络维权无疑是艰难的。但正因为艰难,才应该珍惜类似具有代表性的个案,尽可能给予维权以便捷,通过快速而有力的惩罚,来弥补维权跟不上侵权所导致的问题。从全局和长远来看,网络侵权越来越快速便捷。让网络维权跟上网络发展的步伐,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据凤网)
新华社 徐骏 作
“人肉诉讼”别像秋菊打官司
□房清江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网友的恶意辱骂和人肉搜索通过微博平台不断扩散和放大,必然侵犯了杨女士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只不过,网民身份的隐匿性,总让受到网络言论伤害的当事人追责起来非常吃力。
人肉暴力放大了人性恶的一面。一方面,网络的虚拟性,使得道德的约束力几近于零;另一方面,司法诉讼的程序复杂、维权成本高、违法代价低,失去惩治与震慑作用,兜不住为恶的底线。从网络时代的几个案例,可窥见一斑。
2007年,北京31岁女子姜岩,在博客上诉老公出轨,并跳楼自杀,引发“人肉搜索”事件。姜岩的老公王菲,不堪网友的侮辱、现实环境的排斥以及少数人赤裸裸的威胁,将3家网站告上法庭,此案被称为“人肉搜索”第一案,但是法官最终只部分接纳了他的要求。每年类似网络侵权案件层出不穷,对当事人也带来很大伤害,但维权的成本始终居高不下。
2013年,我国一名12岁花季少女因不堪网络暴力,最终放弃生命。相对于网络暴力对他们的伤害,司法讨得的补偿实在是低廉得可怜。而且,要达到非常恶劣的传播后果,才会引起相关部门的追责。在此之下,即便是杨女士通过了诉讼请求,依据现有法律,给予的赔偿与惩戒也是有限的。与维权取证的艰难相比,更类似于秋菊打官司,仅限于讨个说法的意义,路长且艰。正因如此,对于网络立法和执法的力度,应结合当下网络时代的特征,予以更多的注意,对于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也需要适应新的社会技术形态。(据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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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网络语言暴力 敲警钟
□苑广阔
在一些网友眼里,网络似乎是一片法外之地——讽刺、辱骂、造谣中伤别人,对方不能把自己怎么样;人肉搜索别人,窥探他人隐私,也不用担心被追责。其实很多时候,这并不是因为受害者不计较、不生气、不愤怒,而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成本相对较高,以至于绝大多数人选择了忍气吞声。如今,当杨女士拿起法律武器,把虚拟世界引发的争端转移到现实世界解决的时候,不知道当初那些对她及她的家人进行辱骂的网友,是否感到了一丝担忧和害怕,是否在心理上已经准备好承受可能到来的法律惩戒?
网络虽然虚拟但并不虚幻,网络世界的自由度很高但并非没有底线和边界,网络上每一个IP背后,都对应着现实中的一个人。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并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也和现实生活中一样,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尤其是随着公众维权意识的提高,那些在网络上口无遮拦的网友,应当谨言慎行了。
网络语言暴力也是暴力。不管这个案子最终结果如何,这起因为网络“口水战”引发的民事诉讼,都是对网民的一个警醒。它警示我们,在网上和在现实中一样,都应遵守基本的道德底线,保持基本的礼貌礼节,都不能触犯法律,这是对他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据河北新闻网)
网友吐槽
@棠溪:杨女士的遭遇是网络恶性攻击的缩影。一些人缺乏基本的文明修养和法制意识,利用网络的开放性、隐匿性,对于不同意见者肆意谩骂,出口成“脏”,更有甚者“恨不得除之而后快”,将他人的隐私信息公布于众,严重侵害了公民权益,污染了网络环境。
@李冰洁:网络“口水战”看起来是虚拟的,但各自的观点是真实的,说话的语气和态度也是客观反映,更重要的是,对网民造成的影响与现实是没有区别的。因此,不要以为网络“口水战”是虚拟的,就信口雌黄,恶意伤人,动辄人肉,把网民的信息和隐私泄露在网络上,给对方造成困扰和伤害,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白狼: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一件事发表个人的看法是每个人的自由,但前提是要遵守道德底线,文明上网。那些对杨女士进行人肉的网友做法太过于恶劣了,这是侵犯了他人隐私。
@键盘和鼠标: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管理部门和互联网相关企业应不断完善网络文明安全保障机制,让网络侵害及早得到遏止,让网民维权更加便捷。广大网民更要加强法制观念,提升道德水平,在虚拟的空间里也不要轻易跨越法律红线。
@草原夜色美:微博时代,只要为自己申请一个微博,不分男女老少,也不论身份贵贱和职位高低,都可以公开发言了。然而,微博虽给了公众发言自由,但也有度的限制,不可信马由缰。应加快建立完善统一的公民信息安全保护法,明确规定人肉搜索违法,实行群防群治,完善举报机制,强化惩戒措施,提高非法获取和利用个人信息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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