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交强险是不是优先赔付(承保的保险公司也要赔付)
4月15日,山西晚报记者采访了太原市交警支队事故科民警,为大家解读交强险无责赔付。
非机动车闯红灯引发事故负全责
4月2日,临猗县恒盛岗十字路口处,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二轮电动车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二轮电动车驾乘人王某母女二人受伤,双方车辆损坏。据临猗交警大队事故科办案民警介绍,现场电子监控显示,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存在闯红灯行为。闯红灯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驾驶人王某应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目前,受伤的王某及其女儿已无大碍,还在医院接受观察治疗,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2019年11月15日19时40分许,姚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临猗县城区文博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凤台街交叉口处左转弯时,与由东向西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魏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魏某受伤。当事人魏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啥叫“交强险无责赔付”
在这两起事故中,都是非机动车车主承担全责。那么,无责的机动车是否无需任何赔偿呢?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在此类事故中,对于无责的机动车,无责的车主仅需承担交强险无责赔付。
所谓的无责赔付,也就是交通事故双方,一方是全责,而对于另外的一方则是完全没有责任的。而这个时候,如果全责一方出现车辆的损失,但是本身的人员没有伤亡的话,那么,对于无责任一方则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的,而车辆的一些修理费用等则是需要由全责一方的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而如果对于全责一方出现了人员伤亡的话,这个时候根据强险的无责任赔付则是有这样的一个条款,就是对于事故的双方来说,对于无责的一方,其保险公司也是需要按着无责的赔偿限额来对有人员伤亡的一方进行赔偿的,这样,就将责任转移到了保险公司。
无责方虽不负事故责任,但肇事方因事故伤亡造成的损失,由无责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内承担责任,无责方无需承担其他赔偿责任。无责赔付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
对于机动车车主来说,
日常开车如何规避与非机动车产生碰撞?
出现类似碰撞事故,又如何处理?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车主要随时注意从两侧突然冒出来的非机动车,提前做好减速停车的准备,避免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擦。
遇到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的非机动车:务必小心为上,如果看到有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时,要尽量拉开横向距离,当电动车距离自己特别近时,一定要仔细观察,能让他们先行就让他们先行。
遇到斑马线上的非机动车:车主要减速,注意安全。
停车开门遇到突然冲上来的电动车:车主在开车门时,一定要仔细观察车辆后方的情况,缓慢开车门,后排的乘车人要注意尽量从右侧下车,避免左侧的电动车。
此外,如果出现类似事故,机动车车主心态要淡定,如果车内没有装行车记录仪,那么可以留意附近的摄像头或目击者,然后报警,呼叫保险公司,这样自己心里也有了底气。当然,如果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要在第一时间拨打120救人。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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