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共享汽车被索赔 还共享汽车两周后被划扣维修费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5月25日讯(记者尹勤兵)“车子都还了10天,突然收到一条短信,说我租车期间轮胎被划伤,让我承担505元维修费。”5月17日,市民高先生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留言,又气又恼。据悉,当事人还车后,存在40分钟管理真空期,租车公司却回应:“不排除第三方所为,但租车人要承担举证责任。”

29岁的高先生告诉记者,他使用EVCARD共享汽车已有十几次,一直都是使用的支付宝信用免押支付。

5月2日14时49分,他在江夏中央大公园公共停车场通过EVCARD租车APP下单,租了一辆别克新能源小车,回了一趟老家黄冈,3日14时58分将车归还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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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收到的扣费提示。

“5月13日中午,我收到短信提醒,说我有一个维修订单超过7天没支付。”高先生表示,收到短信当天,联系租车公司后客服发给他一张车辆右侧车身全貌以及一张轮胎局部破损照片。照片显示,轮胎侧面大约有一道4厘米长破口,对方告诉他,车辆左前轮受损。

“我租车跑高速,如果发现车有损伤,我肯定不会用,”高先生说,他租车和还车时都拍了照片,因车本身有胎压报警装置,加上轮胎是黑色的,当时压根没细看。照片都是在APP内拍摄上传的,他未留下原片。

“说车左前胎是我弄破的,我不认同。”高先生强调,租车前十几分钟他曾路过停车场,这辆车曾被人短暂下过单,后来不知何故很快归还了,自己是下一个客户;此外,对方提供的轮胎破损照片,是在他还车40分钟后拍摄的。“这段时间,不能排除有人恶意划伤车胎,凭什么责任一定要让我承担?”

对于高先生的疑问,租赁公司客服人员坚持认为:“如果不能证实之前有损伤,则没法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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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没法举证,5月17日,租车公司通过支付宝从其账户上扣走了这笔505元的修车费。

租赁公司:不排除第三方所为 但租车人仍应举证

客户租车时没发现轮胎破损,事发10天后让其赔偿维修费,这是否合理?24日,长江日报记者联系上EVCARD租车公司——环球车享武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车管员陈先生,他依然认定高先生应该为轮胎有伤承担责任,并解释公司这样操作是有道理的。

陈先生表示,公司一共有200多辆分时共享汽车,分布在全市十几个停车点。交车和收车确实没有人工验车环节,都是通过APP线上完成的。

他介绍了公司租车流程:上一个客户还车后,公司会派巡检员在最快时间内赶到,对车进行整备,确认没有大问题后才会上线对外出租。客户还车后,巡检员也会对车进行仔细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则按规定短时间内指出问题,和客户联系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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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过10天后,租车公司客服人员发给当事人的车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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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损的轮胎。

他认为,这辆车轮胎这么大伤痕,可能是行车途中碾压到什么东西造成的。为何长达10天未通知当事人?他表示虽未进行调查,但他分析,可能是当事人电话没接,或注册登录用的是别人的手机号。对此,记者向当事人求证,当事人予以否认。

陈先生强调,因为网络共享租车特点,公司巡检员不可能24小时在车跟前。作为租车APP使用者,用车前一定要绕车一周仔细检查,对车身存在的瑕疵和问题,最好拍摄照片和视频,要么通过网络上传报备,要么通过电话人工报备。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就应由当事人承担。

“我们能提供根据之前的照片进行比对,证明这个破损之前没有,而他不能提供……”陈先生还表示,即便存在当事人还车后有人恶意划伤轮胎的可能,查看监控及调查的举证责任也必须由高先生来承担。

律师:租车公司没有完成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

5月24日,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认为,虽然确实存在轮胎在高先生接车之前就有问题的可能,但如不能提供接车时的关键证据,高先生以此为由主张免责不能成立。

不过,对于租车公司工作人员说的“举证责任在租车人”,刘律师指出不符合“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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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人员评判逻辑和理由。

“租车人还车,距离车管员拍摄有40分钟时间差,租车公司应该首先证明该车的轮胎被划伤不是在这个时间段内,否则租车人不存在举证责任的问题。”他表示,根据目前的证据来看,租车公司在没有完成自己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就单方面认定是高先生租车期间该车的轮胎被划伤是不严谨的。

【编辑:汪宇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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