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马副将完成朝廷任命(贾涉知宝应县令时间考)

贾涉,字济川,浙江天台人,“幼好读古书,慷慨有大志”南宋嘉定年间,曾任宝应县令,宦迹显著,受民爱戴《宋史·贾涉传》记载,贾涉“以父任高邮尉,改万安丞宝应择令,堂差涉至邑,请城之役兴,以忧去金人犯光州,起涉竟前役”宋史本传于贾涉的生平事迹叙述较多,对他的生卒年月及荫补高邮尉、调任万安丞、任职宝应令等时间却语焉不详目前很多资料,对贾涉任宝应县令的时间,基本约定俗成为“嘉定八年(1215年)”,似乎证据不足,有待商榷,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帮助马副将完成朝廷任命?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帮助马副将完成朝廷任命(贾涉知宝应县令时间考)

帮助马副将完成朝廷任命

贾涉,字济川,浙江天台人,“幼好读古书,慷慨有大志”。南宋嘉定年间,曾任宝应县令,宦迹显著,受民爱戴。《宋史·贾涉传》记载,贾涉“以父任高邮尉,改万安丞。宝应择令,堂差涉。至邑,请城之。役兴,以忧去。金人犯光州,起涉竟前役”。宋史本传于贾涉的生平事迹叙述较多,对他的生卒年月及荫补高邮尉、调任万安丞、任职宝应令等时间却语焉不详。目前很多资料,对贾涉任宝应县令的时间,基本约定俗成为“嘉定八年(1215年)”,似乎证据不足,有待商榷。

1984年,浙江天台县文物普查时,于石溪乡溪边村发现《宋制置镇抚大使龙学光禄贾公之墓》石碑,帮我们解开了贾涉生卒年月这一谜团。贾涉墓志系为其长子贾贯道所立,“先公生于淳熙五年(1178年)三月二十有八日,以遗泽补官,初调高邮尉”,“嘉定十六年(1223年)六月一日终于临安府黄鹤山”,“享年四十有六”。墓志所记非常清楚地告诉我们,贾涉生于淳熙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卒于嘉定十六年六月一日,享年四十六岁。但是,墓志铭对其官历所述极简,入仕之初情况,我们还是无从得知。

乾隆《高邮州志》卷八“丞簿尉”记载,嘉泰年间(1201—1204年),“贾涉,天台人,任高邮尉”。因此,大致可以得出,贾涉荫补高邮尉时间,最早是在嘉泰元年,也就是他二十四岁的时候。至于何时调任万安县丞,《高邮州志》、《万安县志》均无记载。

那么“宝应择令,堂差涉”又是何年?《宋史·贾涉传》没有说明,《台州府志·贾涉传》、康熙《宝应县志·宦迹》等,皆延用宋史本传,康熙志“知县佐二表”,亦仅注明籍贯,无具体时间。

天一阁藏明朝嘉靖《宝应县志略》(以下简称嘉靖志),是目前所见宝应最早的县志,为嘉靖十七年(1538年),宝应知县宋佐在原知县闻人诠“令宝应督诸生辑”之初稿上,由朱曰藩、朱应辰等人辑录校定成书。其官师志对贾涉的记载虽然没有提及知宝应县的具体时间,但在其他章节,我们还是发现了贾涉宝应任上的一些政举,如“县署在嘉定桥西,宋乾道元年知县萧德棻建,开禧后徙于桥东税务之侧,嘉定六年(1213年),知县贾涉迁复旧址”。县治迁址,应为大事,这里所记录的时间很是清楚,以后历代宝应县志,关于县治“迁复旧址”的时间,皆以此为准,几无争议。

明朝万历《宝应县志》(以下简称万历志),于“秩官表”知县佐二名录中却发现,“贾涉,字济川,浙江天台人。尝建县宇及增知县题名”,并赫然备注了“嘉定八年任”。这是目前所能发现,最早明确贾涉到宝应任职的时间。

自万历志“明确”了贾涉任宝应县令的具体时间,其后县志也毫不怀疑地加以引用。甚至在宝应城池建筑时间上,也将过去的“嘉定年间”明确为“嘉定八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对宝应县治迁址的时间,该志仍然延续嘉靖志记载,“县治城内西北隅……嘉定六年,知县贾涉迁复故址”。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贾涉是于嘉定八年任宝应知县,贾涉将宝应县衙“迁复旧址”定不可能是嘉定六年。同一本志书,应该不会出现两个自相矛盾的时间。万历志成书于1594年,比嘉靖志迟了近六十年,后人择文除了有相当证据,否则当延用旧说。

刘宝楠《宝应图经》卷四,“嘉定八年(万历宝应志)宝应择令,堂差涉至邑(宋史本传),遂知宝应县事(万历宝应志),请城之,役兴以忧去。”。

1993年版《宝应县志》大事记,“宋嘉定八年(1215年),县令贾涉书呈朝廷请建宝应城,至淳祐年间,土城筑成”。

1989年《历代宝应县志类编》政治类史略篇,甚至出现了“嘉定十年(1217年),贾涉请城宝应。役兴,以忧去”,且注明资料来自道光《宝应县志》。贾涉请城宝应有可能在嘉定六年以后至嘉定八年,但绝非在嘉定十年。且,“以忧去”的时间也不绝不会是嘉定十年。

至此,我们是否可以认定,贾涉初任宝应知县的时间至少是在嘉定六年。他接受朝廷任命来到宝应,首先是在县署原址上新建县衙,县衙修好以后便将县署从嘉定桥东“迁复旧址”,接着又开始兴修学宫、浚望直港等工程。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做完以上几项重大工程,没有一两年的时间是不可能的。

宝应任上,贾涉感于宋金形势紧张,而宝应又无城可守,便向朝廷申请筑城。接到朝廷同意筑城的批复后,经过一番宣传发动,声势浩大的筑城工程刚刚上马,贾县令就接到母亲去世的消息。百善孝为先,当时,不管哪一级官员,只要父母去世,必须辞官回家丁忧守孝,所以,“役兴以忧去”的时间差不多已是嘉定八年。

直至嘉定十年,“金兵犯光州”,朝廷起复贾涉“竟前役”,复任宝应知县,继续完成筑城大业。后因贾涉向朝廷提出“高澄间侯景”边防之策,被朝廷委以重任,遂投笔从戎,成为抗金英雄。此处不再赘述。

写于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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