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未成年人禁止纹身(打好治理未成年人文身)
为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经商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达成一致,2022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对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出系列工作举措。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的关爱和保护,而接下来需要细化各项措施,将办法尽快落地。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文身作为一种“成人文化”,容易对青少年的身心造成伤害,甚至影响其以后参军、考学、考公务员等,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所以,各级党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做好“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把治理“未成年人文身”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将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实落细,务求实效。
青少年的思想还处于稚嫩期,容易出现从众、模仿、赶时髦等心理,对文身这种现象往往表现出好奇,但是一旦尝试就后悔莫及,想要去掉文身就很困难。所以,要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广泛宣传动员,让广大青少年充分了解文身的危害性以及可能自对己带来的不利后果,让他们自觉抵制文身,让他们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任何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我们注意到,上述办法对未成年文身作出了很多强制性规定,但这具体需要相关执法部门来强化监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违规违法为未成年提供文身服务的企业、组织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罚,提升行业自律意识,以从源头水堵住漏洞。
“众志成城,高山亦可逾越;勠力同心,难关必能攻克。”只要我们打好了上述“组合拳”,就一定能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文身”乱象,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和顺利成才营造一片洁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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