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小伙骑鬼火摩托车事故(一辆鬼火摩托车坐了4个女生)
近期,各地交警在工作中查处多起未成年驾驶摩托车的案例,其中还有因此发生的悲剧,先来看几个具体案例。
一辆“鬼火”摩托坐了4名女生3月29日9时30分许,执勤民警在梅州城区嘉应中路设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4名女生共乘一辆无牌摩托车出现在路口,民警立即上前拦截,将4名女生带到安全地进行询问。
经查证,民警发现驾驶员是2008年出生,年龄还不到14岁,并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而车上4人也没有戴头盔,这是极其危险的行为。
执勤民警现场暂扣了摩托车,并对4名女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最后,4人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定谨记民警教诲,不会再犯。
5名少年共乘一辆摩托车兜风
3月12日,一段网络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一名少年驾驶一辆红色无牌摩托车,搭载着4名穿校服的少年,在江门开平水口辖区街道兜风,且5人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开平交警获悉后,迅速联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经调查核实,驾驶摩托车的少年为黄某(男,16岁,已退学),无机动车驾驶资格,属无证驾驶。车上搭载的4名少年分别是林某(已退学)、王某(在校学生)郑某(在校学生)、郑某(在校学生)。据了解,涉事摩托车由黄某、林某、王某共同出资在鹤山购买。
事后,民警联合涉事学生所在学校的领导,分别约谈了违法人员、涉事学生及家长。鉴于涉事5人都为未成年人,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交警对5名涉事少年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同时向他们讲解了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超员搭载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强调未考取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未达到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最后,交警依法暂扣涉事摩托车,并对违法驾驶人黄某处以1600元罚款。
由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无证驾驶摩托车、超载、超速、飙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增加了学生发生事故的概率。
梅州一学生骑摩托被撞,当场死亡3月30日20时许,梅州五华华阳高塘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学生骑摩托车被撞倒,当场死亡。
骑摩托车狂飙,16岁少女成“午夜杀手”
2020年12月21日零时许,中山三乡镇平东村平东花鸟街某电力工程公司对开路段,发生一宗摩托车撞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万某、,电动车驾驶人陆某及乘客吕某受伤,其中吕某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肇事摩托车驾驶人万某,是一名年仅16岁的女孩,其未取得任何驾驶资格,但曾多次无证驾驶。在接受案件调查时,万某称自己曾有过,驾驶朋友蔡某的摩托车载蔡某从佛山顺德返回中山三乡,车速达到130km/h的经历。事发当晚其试驾蔡某的桂L号牌摩托车,没想途中撞上一辆电动车过程中由于万某没有戴安全头盔造成头部受伤,导致记不起事故经过。
在查看事发路段的监控时,民警发现万某当时的车速很快,事发现场也没有刹车痕迹。
经调查取证,三乡交警大队认定,万某无证驾车肇事致人死亡已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万某已满16周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2021年2月24日,万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短短几个案例已经让人触目惊心,然而,这样的事情不在少数,未成年人无证驾车现象不时可见。骑着电动车、摩托车在街上乱窜,殊不知“飙车一时爽,血泪教训痛”。
未成年骑摩托、电动车危害有多大?
未成年人由于没有经过正规训练,驾驶技术欠缺、对行驶途中的危险认知不足、应急处置能力差等,当行驶中遇到突发事情况时,往往采取不当的措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亡。另外,未成年人驾车往往会产生所谓的“骄傲与自豪感”,由此很容易诱发多种违法现象,如违规超速、超车和超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需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才能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此外,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厅哥在此呼吁各位家长及孩子
法律威严,生命可贵!为了孩子们的人身安全,莫让未成年人骑摩托车、电动车上路。未成年学生无证驾车,不仅违反交通规则,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家长们进一步加强对孩子们的教育和监管力度,如发现未成年子女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务必及时制止,更不要指使和放任这种违法行为,以免酿成祸患。
特别提醒
未成年不是逃避法律的“挡箭牌”,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要做个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切勿以身试法害人害己!
来源 | 梅州交警、江门交警、海丰交警、中山交警、潮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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