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查获野生动物(这时候还敢碰野生动物)
全媒体记者 韩宇
近日,沈阳市康平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并抓获两名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野鸡(学名环颈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6只。
2月2日下午,康平县公安局小城子派出所民警丛阳、张雪峰在小城子镇与内蒙古自治区交界处巡逻发现,距离辽蒙边界指示牌南700米的野地里有两人形迹可疑,其中一男子手拎一个大玻璃丝袋。根据工作经验,民警怀疑二人正在进行野生动物交易。正当民警准备上前盘查时,手拎玻璃丝袋子的男子惊觉逃跑,将袋子留在原地。民警上前查看后发现,玻璃丝袋子里装有6只野鸡。
随后,民警将留在现场的任某(男,22岁,康平县人)带回派出所审查。据犯罪嫌疑人任某交代,逃跑男子为刘某某(男,25岁,内蒙古科左后旗人),此前二人约定在野地里进行野鸡交易。慑于法律威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2月3日上午,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案件已移交森林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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