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化妆品抽查名单(食品级化妆品消协提示)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消协7月7日发布儿童用妆安全提示,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切勿将彩妆玩具当儿童化妆品使用。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评价化妆品是否安全,需要评估其原料的安全性,同时还需要评估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使用方式、贮存条件等。根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

当前,一些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等产品在市场上热销。实际上,这类产品很多是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彩妆玩具,按照玩具的生产标准和质检标准进行生产、检验,不作为儿童化妆品管理。中消协提示,要将儿童化妆品与彩妆玩具严格区分,切勿将彩妆玩具当儿童化妆品使用。 【延伸阅读

儿童化妆品“小金盾”标志与质量安全无关

消费者购买儿童化妆品时,首先,应认真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等资质情况,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进行交易,并保留发票、收据等购物凭证。其次,要尽量选择知名度高、消费者评价较好的品牌和产品,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标签标注信息,特别是产品成分、功效、使用人群、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注意事项等。最后,要查看产品的注册或备案信息,儿童化妆品一般为“妆”字号,并可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https://www.nmpa.gov.cn/)或者化妆品监管APP进行核对,查验产品信息真伪。

315化妆品抽查名单(食品级化妆品消协提示)(1)

儿童化妆品“小金盾”标志

需要注意的是,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小金盾”标志,仅说明该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与成人化妆品、玩具等产品进行区别,并不代表该产品已经获得监管部门审批或者质量安全得到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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