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最近抓捕传销人员(露头就打严防回弹)

洛阳最近抓捕传销人员(露头就打严防回弹)(1)

2月14日,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及李村、诸葛两镇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在李村镇东方明珠小区、诸葛镇建业龙城东望小区捣毁两起通过“拉人头”方式进行的传销行为,经甄别确认传销人员16人,执法人员逐一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强制遣返,并对出租房房东下发《防范传销告知书》。

据了解,区市场监管局近期持续开展传销重点整治片区、涉传重点小区和老旧传销窝点的回头看行动,加强巡查走访,对发现的可疑外地人员进行严密排查,严防传销人员回流。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出租屋、商铺等传销活动易发地点进行清查,在安置小区、商业楼盘等多个涉传重点整治片区的出租屋,逐家逐户了解户主和房屋租客信息情况,梳理分析各种线索,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形成强大合力,严厉打击涉传违法行为,维护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平稳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消费环境。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大群众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识别传销:

一是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投资理财”“旅游互助”“资本运作”“连锁销售”“区域开发”“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等为幌子,无任何实体经营活动,许以高额回报,以发展下线方式形成层级关系和级别晋升的传销行为。

二是曲解国家有关政策的传销行为,往往与国家政策、领导人讲话和地方经济发展绑在一起,蒙骗广大群众,破坏地方经济稳定,危害群众财产安全。

三是以“招聘”或介绍为名,诱骗求职者参与的传销行为。

四是以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网上购物等为幌子,以互联网为平台,许以优惠承诺,吸引人员加入并发展下线的传销行为。

五是以“社交电商”“新零售”“网络购物”“xx商城”等创新营销方式为幌子,借助微信、微博、社交网站等平台或各类社交购物手机软件,收取入门费、代理费、会员费等费用,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吸引人员加入并发展下线的传销行为。

六是以“养老服务”“健康养老”为幌子,承诺高额回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或通过欺诈手段销售“保健”类商品等形式,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传销行为。

七是以直销许可证为幌子,以直销经营为借口,各类直销企业的挂靠公司、关联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通过许以高额回报,吸引人员加入并发展下线的传销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如遇到传销时,可向公安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 、12315。

(来源: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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