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之前就有糖尿病该怎么办(怀孕期间检出糖尿病怎么办)
我们在临床经常听到孕妇这样的质疑声,“我没有糖尿病,为什么要做糖耐量试验?”
实际上,妊娠期间的糖尿病有两种情况,一种为妊娠前已确诊患糖尿病,怀孕后出现血糖明显波动,如果未加控制,产后高血糖将持续发展,称“糖尿病合并妊娠”; 另一种为女性孕前无糖尿病,通常在妊娠晚期(孕24-28周)出现血糖升高,称为“妊娠期糖尿病(GDM)”,这种一般随着分娩的结束,大多数人的血糖可逐渐恢复正常,但将来患2型糖尿病机会增加。糖尿病孕妇中80%以上为妊娠期糖尿病,糖尿病合并妊娠者不足20%。
孕期血糖升高的主要危害是增加新生儿畸形、巨大儿和新生儿低血糖发生的风险,所以,不论哪种类型糖尿病,妊娠期控制血糖都是非常重要的。
妊娠期糖尿病发生率世界各国报道为1%~14%,我国发生率为1%~5%,近年有明显增高趋势。由于血糖高无明显的症状,必须通过筛查才能发现,因而,糖耐量试验成为及时发现妊娠期糖尿病的重要手段。
孕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为孕期任何时间行糖耐量试验(OGTT)结果:
5.1mmol/L≤空腹血糖<7.0mmol/L
糖耐量试验(OGTT)1h血糖≥10.0mmol/L
8.5mmol/L≤糖耐量试验(OGTT)2h血糖<11.1mmol/L
上述三个血糖值之一达标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对于孕期糖尿病我们必须采取措施积极治疗,所有类型的孕期糖尿病孕期血糖控制目标为:
空腹血糖<5.3mmol/L
餐后1h血糖<7.8mmol/L
餐后2h血糖<6.7mmol/L
生活方式改变是孕期糖尿病治疗的基础,如果不能达到治疗目标,应该加用药物治疗。怀孕时首选药物是胰岛素,所有口服降糖药物均缺乏长期安全性的数据。
胰岛素被认为是妊娠期控制糖代谢紊乱的最佳选择,胰岛素不仅降糖作用可靠,而且是大分子蛋白,不会通过胎盘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也不会对孕妇内源性胰岛素的分泌造成远期影响。可用于孕妇的胰岛素主要包括短效、中效胰岛素,以及由两者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预混胰岛素。超短效胰岛素类似物也已被证实对母婴是安全的,现已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批准用于妊娠期糖尿病患者。
由于口服降糖药可引起胎儿发育异常、新生儿低血糖症及乳酸酸中毒,妊娠期糖尿病孕妇原则上忌用口服降糖药。但对于孕前糖尿病患者一般会采取基础 餐时胰岛素治疗方案。基础治疗一般是延续孕前使用的二甲双胍,此时要充分告知孕期使用二甲双胍的利弊。由于我国尚无二甲双胍孕期应用的适应证,且口服降糖药物用于孕期糖尿病仍缺乏长期安全性的数据,所以,国内指南孕期不推荐使用口服降糖药。另外,二甲双胍可以通过乳汁排泄,所以,在二甲双胍治疗期间不推荐哺乳。
另外,孕期血糖控制必须避免低血糖。1型糖尿病低血糖风险最高,其次为2型糖尿病和妊娠期显性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低血糖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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