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教室枪杀案(新东方教室奸杀案)

10月29日下午3点,备受关注的“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民事诉讼部分,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此前,受害人母亲李洁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王某以及其母亲承担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超过175万元。

新东方教室枪杀案(新东方教室奸杀案)(1)

李洁女儿

李洁告诉红星新闻,这次庭审两位被告——王某以及他母亲都没有参加,被告方的代理律师认为应该追加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为第三被告,因为案件在学校发生,是学校疏于管理造成的,所以学校应该承担全部民事赔偿。

对此,李洁认为,被告方如果认为学校侵害了他们的权益,可以单独起诉学校,而不是纠缠到这个案子中。“是否对学校提起诉讼是我的权利,不需要他们替我决定。就算学校有一定责任,也不会减轻他们的责任”。

此前李洁曾表示,事发至今,被告家属一直没有给她道过歉。庭审中,被告方代理律师解释称,因为担心李洁情绪不稳定,所以一直没道歉。李洁认为,这是对方没有诚意的表现,“我一直在北京,如果他们想道歉完全可以找到我,甚至可以打电话,或者通过律师来说,但是都没有”。

红星新闻此前曾报道,2016年5月19日晚,李洁16岁的女儿姚某在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失联。次日清晨,姚某的尸体在该校教学楼601教室被发现;同日,姚某的同学——17岁的王某投案自首。据王某交代,19日21点左右,在教室强行和姚某发生关系后,因为恐惧其会告知家长老师,扼其脖颈致其窒息死亡。

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院一审认定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王某一方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李洁提供的《民事起诉书》显示,刑事审判时,原告李洁不想与被告人达成赔偿协议,因为不想拿女儿的生命以金钱来作衡量,只想让被告人获得应有处罚,并当庭明确表示,在刑事审判结束后,会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得到法庭准许。

刑事审判后,李洁“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提起诉讼”。李洁在《民事起诉书》请求法院法院判令两位被告——王某和他母亲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差旅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共计1752990元。

李洁告诉红星新闻,因为被告方律师提出追加第三被告,所以今天该案只是进行了程序上的审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

事件

回顾

教室里的强奸杀人案

2016年5月19日晚,正在北京市昌平区新东方外国语学校读高一的16岁少女姚易(化名),突然失联了。次日,17岁的王某向警方承认自己动手杀害了同学姚易。

姚易的母亲李洁说,自己女儿生性乖巧懂事,成绩优异;因想要考托福出国选择离开山东老家前往北京求学,平时会经常向母亲汇报学习生活情况,一个月回家一趟或者两趟。案发之前,姚易还曾向母亲抱怨王某总是找自己麻烦,但母女都没有放在心上,母女俩经常一起讨论姚易出国后读什么学校、选什么专业的事情。

2016年5月19日20:48分,李洁正和女儿微信聊天,没有收到女儿回复后,她以为女儿去洗漱了便没有在意,随即她告诉女儿已经汇款,依然没有回音,此时的李洁还不知道女儿再也不会回她消息了。

当晚21:00,姚易手机显示和某同学通话两次。

当晚22:02,王某翻墙离开学校,被监控拍到。

2016年5月20日0:40分,李洁接到学校电话,被告知自己女儿姚易和王某出去至今未归。

校方让李洁放心,称已收到王某短信,短信说姚易和自己在一起,很安全。李洁随即给女儿打电话,关机。尽管有校方安抚,但李洁还是决定连夜从山东东营开车到北京。

新东方教室枪杀案(新东方教室奸杀案)(2)

案发教学楼 李洁供图

2016年5月20日上午,王某投案,他承认自己杀害姚易之后拿走手机并关机,但不承认自己强奸姚易。随后王某被公安刑事拘留。

2016年5月20日,因为堵车的缘故,李洁在中午到达学校,随即被告知女儿姚易遇害。

是否自愿发生性关系成焦点

女孩母亲奔走各地做调查

王某坚称和姚易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事后由于姚易反悔要向老师报告,情急之下用手将姚易勒死,李洁从女儿生前反应来看,怎么都不相信是他俩是男女朋友关系。

两人是否是自愿发生性关系?这成为本案最大的分歧点。

为了给女儿一个公道,李洁对媒体称, “她把家里的生意关了,很多事情也不做了,一直在专心调查这件事情。主要在调查,搜集证据、找律师、找法医、找专家,向检察院提出补充鉴定申请,申请对被害人是否存在骨折、臀部裤子处大量血迹的形成等进行补充鉴定。这期间我一直住在北京,但往全国各地跑。”

事发后,王某的个人及家庭信息也被网友不断曝光。网传王某家很有势力,王某曾在新东方开学典礼上作为高一新生代表发言。还有网友表示,事发当晚,是王某在学校的一个狂热仰慕者刘某给姚易打了两个电话,才引姚易到的601教室。

2017年4月19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王某故意杀人、强奸一案。法院认定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母亲电话必录音 为保存证据换了6个手机

红星新闻在去年曾报道,在事发后近两年的时间里,李洁已经更换了六个手机,只因为某位她现在已经记不住姓名的律师告诉她只有保存在手机内的原始素材才能用作法庭证据,转存的不行。

李洁已习惯给每个电话录音,以及把聊天内容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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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事后,李洁为搜集保存证据先后换了6个手机。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李洁从未统计过她为给女儿讨个说法,究竟花了多少钱。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的杨栋梁律师告诉红星新闻,保守估计,前前后后的投入应该超过300万。

一审时,李洁请了两位国内顶尖的刑辩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据说,律师费对普通人而言是“天文数字”。这在公诉案件中相当罕见。李洁不避讳谈钱,但她反复强调金钱并不能代表什么,困难来自四面八方,挫折也无时不在。

“你会觉得她是一个撕裂的人”

李洁和女儿同学的聊天截图显示,她希望同学们能给她讲一些“真实的情况”,包括各种人物之间的关系。然而假如有人觉得王某和姚易的关系还不错,她有时会回复“XXX道德败坏了,这样说谎……”“不说实话的人是很不聪明的……”

“你会觉得她是一个撕裂的人,”从一审就陪伴着她的律师杨栋梁说,“有时她是冷静的,她会和你很冷静地探讨校园安全这些议题,说要避免校园悲剧再次发生;但有的时候她又是疯狂的,一种复仇的疯狂。”

姚易的初中好友徐浩楠对现场一个细节印象深刻。4月4日,姚易告别会前一天,徐浩楠当时从大学赶回东营帮忙,李洁罕见地对前来布置的花工发了脾气。

“现场花的质量不是很好,而且布置的时间也比预期要长,但李阿姨很明显是有宣泄情绪的因素,到最后哭得瘫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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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易生前爱花,李洁花了5万5千块钱,购买了大量的粉、白玫瑰。除了布置的花景外,她亲手在地面洒满了花瓣,现场一片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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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易告别会现场。李洁供图

红星新闻记者 潘俊文 刘苹

综合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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