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几年卖掉最合适(2001年北京男子3万卖房)

初北京3万元的房子,在经过了17年的通货膨胀后,价值直接暴增至了1135万元。

二手房过几年卖掉最合适(2001年北京男子3万卖房)(1)

这原本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对这个房子进行交易的买卖双方来说,却是一件糟糕透顶的消息。

这个位于北京柳各庄村的宅基地,最开始是属于北京一位名叫于泊的大叔的,可是在2001年的时候,他为了换取现金,将这个宅基地卖给了来自四川且与自己同龄的何大海。

原本这一笔两家欢喜的交易,可是随着这个宅基地面临拆迁,并且房价暴涨,于泊却一度想将这个宅基地收回来。

这对于原本能够全权享受这份利益的何大海而言,无疑是将自己的“命”丢掉,因此,两人也就爆发了长达2年的财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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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衣缩食20年,房价暴涨,突遇拆迁

整个事件要从2000年何大海一家从四川刚搬到北京说起,因为何大海的儿子双耳失聪,同时家乡又没有足够的医疗资源给予儿子治疗。

所以何大海决定将四川家乡的房子给卖掉,然后带着这些现金前往北京定居,以便寻找更好的医疗资源。

在缘分的牵扯下,何大海凭借着卖房所换取的现金再加上自己多年积攒下来的积蓄,在2001年花费了3万元现金,购买下了于泊手中这处530平方且位于柳各庄村的宅基地。

众所周知,当时的房价并不算高,所以3万元买下530平的宅基地已经是非常合理的价格了。

当时国内的整体经济也并不是很富裕,所以3万元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已经算是很大一笔开支了,换算成现在的现金金额,足足有100万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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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费大价钱买下一处住所后的何大海一家,原本以为能够很快找到救治儿子的办法,可是何大海夫妻二人本身并没有什么文化水平。

他们来到这个陌生的大城市,既没有殷实的背景也没有多余的资金,只能干着苦力换取低微的工资。

穷困潦倒、节衣缩食的日子一过就是十几年,在这些年里,何大海儿子治病的费用一直占着开支的大头。

除此之外,何大海夫妇根本没有多余的闲钱去做更多的事,更别说换一处条件更好地住处了,所以这些年何大海一家一直都生活在这个偏僻的宅基地里。

原本不再对富有生活抱有期望的何大海,突然在2018年时,收到了一条让他兴奋到彻夜无眠的消息。

2018年,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的区政府,针对河东地区展开了拆迁项目的实施,这也是该地区第一个棚户区改造集体土地的拆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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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牵涉其中的住户足足有1547家,而让何大海感到兴奋和高兴的是,他曾在于泊手中买入的这个宅基地,同时也是他生活了17年之久的地方,正是这1547户拆迁住户中的一户。

按照当时的拆迁费来计算,这就意味着何大海将要得到高达1135万元的巨款。

购买并且住了近20年的房子竟然不属于自己

经过了2年时间的处理,当初1547个住户已经有1546户人家完成了签约腾房,可是这两年里,一直都有家“钉子户”没能完成签约和腾房,这户人家自然就是何大海一家。

将这个偏僻的宅基地给拆迁掉,何大海自然是百般乐意的,但是即便他再怎么乐意。

他都无法通过合法程序,对这个房子进行拆迁售卖,因为这么多年来这个房子的户主名一直都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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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掏了钱买了这个房子,并且跟自己的妻儿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为什么这个房子突然就不是自己的了呢?

那这个房子到底是属于谁的呢?

其实当何大海所住的房子被列为拆迁户后,它的前主人于泊就知晓了这个消息。

设想一下,标价3万元卖出去的东西,经过了十几年后突然暴涨几百倍,这个情况对于谁来说都有些难以接受,更何况是对于没有接受过什么素质教育的于泊。

按照正常的情况,签了合同并且转卖出去的房子理应是属于购买者的了,可是于泊却拿出了一份相关部门提供的判决书。

判决书上表示这个宅基地的交易违反了房屋交易相关的法律,所以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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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并不是于泊第一次想要赎回,在2011年的时候,于泊就有过将这个宅基地给赎回来的念头,只不过当时因为他自己的原因,这份交易最终不了了之了。

对于经历过中国飞速发展那些年的人来说,他们深知这段期间里,中国一线城市的房价上涨的有多快、有多猛,而2011年时,何大海所购买的那处宅基地,它的价值也是上涨了20倍之多。

从于泊将宅基地卖掉算起,已经过了十年之久了,当初于泊将宅基地卖掉后,就搬到了只有90平米的小房子里住。

因为在他看来自己一家人住这个90平的房子刚刚好。可是伴随着于泊家里的人口越来越多,渐渐他这90平米的小房子里住进了他家上下共三代人。

这也使得原本略显空旷的房屋变得格外的拥挤起来,那时的于泊对于之前卖掉宅基地的行为,第一次有了后悔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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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年代,他们购买东西签合同一般都是采用的书面协议,并不会去走法律程序。

何大海购买于泊的宅基地时,也是采用的书面协议,所以在法律以及档案上,这处宅基地户主的名字一直都写的是于泊的名字。

而于泊也是想到了这一点“优势”,当即就向法院起诉了何大海,想以此拿回自己这个宅基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表示,何大海和于泊当初签下的那份书面协议并没有法律效益,也就是说于泊有权利拿回这处宅基地

既然有了法律的维护,为何于泊没能成功的拿回宅基地呢?

在当时,公正严明的法官表示,于泊想要拿回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没有问题的,不过他必须要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支付相应的费用给何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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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时北京的顺义区的房价,这个宅基地能够卖到70多万元,所以于泊想要拿回宅基地,必须要先向何大海支付70多万元的费用。

对于法官的第一条判决(书面协议无效,于泊有权拿回宅基地),于泊自然是喜闻见乐的,但是对于法官的第二条判决(拿回宅基地的所有权,必须先支付相应的房价),于泊确实感到极为不服。

按照当时北京的房价,70多万元很难在北京买到一处像样的住所,可是还没等到何大海开口拒绝这个交易,于泊就表示自己无法支付70多万的费用。

但是他愿意花费当初的成交价3万元将这个宅基地给买回来,同时于泊还表示自己之前也算是给了何大海一家10年的宅基地免费居住权。

可是法院判决的事情并不会这么轻易被更改,虽然不清楚当时于泊是否能够拿出70多万来赎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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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毫无疑问的是,他当时没有选择这么做,也就等同于他放弃了赎回宅基地的机会。

与何大海一家争锋相对,最后惨遭法律“泼冷水”

时过境迁,这个宅基地的价格暴涨到了一千多万,为了从中获取利益,于泊再次干起了让何大海一家苦不堪言的事情,来到宅基地里宣示主权,声称自己应当得到拆迁费的绝大部分。

面对于泊的无赖,何大海顿时有种气不打一处来的感觉,因为在当初购买宅基地的时候。

何大海一家非常相信于泊,虽然双方只是自己写了一份书面协议,但是当时于泊将房产证交给何大海,并且非常肯定的表示自己永远都不会要回这套房产。

可是此时于泊却出尔反尔,甚至还丝毫不考虑这样做会对何大海一家带来多大的损失,这无疑是要将何大海一家给逼上绝路。

倘若失去了这个宅基地,家境本就贫困的何大海一家必然会无家可归,留宿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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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面对于泊的无赖,何大海一家只能选择赖在宅基地里不走,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何大海一家不搬走,于泊也无法强行动粗,所以他就在言语上不断刺激何大海一家,甚至还放言道:“你们老家的房子不也卖了吗?你也去要回来不就有地方住了。”

何大海一家根本不理会于泊的言语,他们知道,想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能在这里跟于泊耗着。

于泊对此也不急,因为在他看来,房子在这里跑不掉,而且自己是这个宅基地实际拥有者,房产证上面写得清清楚楚的。

所以到时候政府等不及了,肯定会想办法处理这些问题,即便要给予何大海一家赔偿,那也必然是小部分金额,而作为房产实际拥有者的自己,必然是得到拆迁费的大部分。

过度的自大使得于泊很快就遭到了相关人士的反驳,顺义区住建委征收拆迁管理科科长杜建春对于于泊的言行做出了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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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两个会议纪要及问答》表示,针对房屋拆迁利益纠纷且合同无效的案件,卖房承担主要责任。

这个规定也就标志着于泊应当承担这个案件中的损失,同时无法从中获取金钱利益。

于泊对于这个突然出现的“程咬金”感到气急败坏,转念之间,他想到了另外一个从中获利的办法。

正常情况下,拆迁的赔偿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赔偿金,二是安置房。

于泊心想,既然没有办法得到巨额赔偿金,那就从安置房下手,毕竟安置房的申请是有条件的。

于泊表示,自己作为柳各庄村的集体组织成员,有权利享受到拆迁后分配出来的安置房,而何大海他们只是“外来客”,虽然在这里居住了二十年,但是他们没有资格享受这份赔偿。

面对于泊的叫嚣,杜建春再一次让他认清了现实的残酷,杜建春表示,于泊在20年前确实是柳各庄村的集体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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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他当初卖掉这个宅基地之后,他的户口就迁出去了,现在他和何大海一样都属于“外来客”,没有享受安置房的资格

2年相争,一切终归尘埃落定

双方在这场利益纷争上僵持了足足2年的时间,期间双方在法庭上发生过无数次火花碰撞,不过所幸的是,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终于在2021年迎来了最合适的结局。

经过多方的调解,于泊和何大海一家最终在法律的作证下达成了利益分配协议。

根据高院《会议纪要》规定表示,何大海名下并无其他房产,出于政府为了改善民生而建设的初衷,何大海一家更有资格得到安置以及更多的现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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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时土地拆迁后的安置面积置换率计算,何大海所住的宅基地能够置换的安置房面积为宅基地原有面积的70%,也就是说原本530平方米的宅基地,能够得到371平方米的安置面积。相关增值利益的70%应该划分给买房人。

其次是货币补偿部分,这方面的补偿囊括了分户、装修、搬家等多个项目,共计254万元。

其中有三项与宅基地有关:“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空地奖”和“合理利用奖”,合计为127.4万元。

这部分货币补偿,也应该采用三七分,30%即归于泊,70%归何大海。剩余项目对应的补偿款则全部归何大海所有。

在法院的合理分划下,于泊得到了38.22万元的拆迁补偿金,以及111.3平方米的安置面积,而何大海一家则得到了215万元的补偿金,以及259.7平方米的安置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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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泊和何大海两家对于法院的分配也再没有表示出什么不满,毕竟法院一直都是秉承着公正严明的态度办事的。

在利益纠纷上绝对不会偏袒任何一个人,当然,对于那些更需要帮助的群体,法律自然会毫无保留的伸出援助之手,给予其庇佑。

站在于泊的角度上去看待整件事情,一个以3万价格卖出去的房子涨到了1135万元,任谁都会内心感到不平衡。

虽然于泊为了得到利益,在行为上确实做得有些不招人待见,但倘如换一个人站在他的位置上处理这件事,未必能比他好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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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反映出来的不单单是房价暴涨这么简单,这同样标志着我们国家在这20年里经济发展的有多么迅速,随着国家越来越繁荣昌盛,居住在国内的百姓在未来的生活水平也必然会越来越好,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国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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