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转让是按照面值背书么(在进行背书转让时)
企业在进行汇票转让的时候,要进行背书操作,那么在进行背书转让的时候,我们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在背书时,都要记载哪些事项呢?请继续往下看吧,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背书转让是按照面值背书么?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背书转让是按照面值背书么
企业在进行汇票转让的时候,要进行背书操作,那么在进行背书转让的时候,我们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在背书时,都要记载哪些事项呢?请继续往下看吧。
首先我们要了解的是,在票据背书时候,应该记载哪些事项。根据我国票据法中的相关规定,在进行背书的时候,必须要求背书人签章、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和背书日期。有的时候票据被转手太多次了,因此就会用到粘单,如果背书是在粘单上进行的,则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该在票据和粘单的连接处进行盖章。
还有就是背书的可记载事项。有的同学就要问了,这个可记载事项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很简单,大家可以理解为就是票据的选记事项,比如说“不得转让”就属于票据的可记载事项。如果在承兑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那此份票据就不能进行转让,如果后手企业不顾字样再进行背书转让的话,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是不承担保证责任的。
读到这里,可能有人会想,原来票据背书后面的字样这么好用,那我背书的时候就在票据后面写上“免除担保责任”,这样一旦需要我清偿票据的时候,我就不用负责任了。想象很美好,现实很残酷,如果在票据上写“免除担保责任”,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因为我国的票据法还规定了票据的不得记载事项。不得记载事项讲的是,企业在进行票据背书的时候,是不能附有条件,如果附有条件,比如说上面写的“免除担保责任”之类的,那么这类字样是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但背书转让仍然有效。也就是说,写了也白写,不管用。
以上为大家介绍的是票据背书时候的记载事项,在进行背书操作的时候,要写清楚必须记载事项,如果有可记载事项也要写清楚,但是关于不得记载事项就不要写了,写了也没有法律效力,大家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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