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被猥亵男子立案(北京一男子住院期间疑遭男护工猥亵)
新京报讯(记者 张熙廷)北京市民李伟(化名)自称于12月3日凌晨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住院期间,遭到一名男护工猥亵。事发地辖区派出所北新桥派出所工作人员向受害者李伟表示,目前,嫌疑人韩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已移送检察院。
东城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男子住院期间疑被男护工猥亵,警方立案
李伟称,12月2日,自己因生病入住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4层肾病内分泌二科病房。次日凌晨3点,在睡梦中感到有人摸自己的腿,醒来后发现病床旁站着一名中年男子。
按照李伟的说法,这名男子是邻床的患者在医院内聘请的护工,“我睡着半梦半醒的状态,他对我实施猥亵,而且把我弄伤了。”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李伟被临床诊断为“包皮系带撕裂伤”,院方对其进行局部清洗包扎和换药。
李伟当夜报警,警方前往医院将韩某某带走调查,并在医院给李伟做笔录。
12月14日,李伟在北新桥派出所获得的一份盖有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公章的“立案告知书”显示,韩某某强制猥亵一案,我局认为存在犯罪事实,现已立案调查。
医院:涉事护工为第三方公司员工,现已清退处理
14日,北新桥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嫌疑人韩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同日,一名办案民警告知李伟,已对韩某某进行身体检查,初步判断无传染疾病,此外,并未发现韩某某有前科。
李伟“做梦也没想到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他现因此事产生心理障碍,心情抑郁。“心里膈应,吃饭吃不下,睡觉睡不着”。因“难以启齿”,他不敢将这件事告诉家人。他希望,医院方和护工公司能为其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并赔偿合理损失。
14日,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一名工作人员协调此事时向李伟表示,院方已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为警方提供当天监控视频。工作人员称,涉事护工属于第三方护工公司聘用的员工,相关监管责任亦属于第三方公司。此前院方曾协调护工公司向李伟道歉,并由护工公司提供经济补偿,但并未与李伟达成一致。
上述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事发后,已联系护工公司对涉事护工进行清退,并联系警方对现有护工的案底再次梳理,将存在违法前科和案底的护工全部清退。
律师:刑法修正案九将男子纳入“强制猥亵罪”保护范围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告诉新京报记者,《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前,我国《刑法》条文并没有直接相关的条款可以对此类行为进行规制。只有在个别情况,例如犯罪嫌疑人致使受害人轻伤的情况下,才能够以故意伤害罪制约犯罪嫌疑人。或是通过行政法的途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侵害人进行处罚,以及通过民事途径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刑法修正案九》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做了修改,猥亵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男性的性自由权得到法律保护。司法解释将其更名为强制猥亵、侮辱罪。将男子也纳入强制猥亵罪的保护范围之内。
校对 卢茜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