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新风移旧俗归去)
益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夏训武 通讯员 汤文彬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殡葬改革,把殡葬改革工作当作重大政治任务、重点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有力助推了全市乡风文明建设。弘扬新风,革除陋习,人生“归去”的句号画得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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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推动 保障有力
据了解,作为全省殡葬改革的标杆,今年南县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巩固遗体火化率100%,以“控增量、去存量”为目标,多措并举,创新推进散坟整治,实现了新散坟零增长的目标,并消除存量散坟4000余座,新增耕地200余亩,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为高位推进乡村振兴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早在5年前,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解决殡改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市级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殡改领导小组,各县(区、市)同步建立了领导机构,南县、沅江市等地还组建了殡改指挥部和综合执法队,进一步强化殡改工作的领导。2019年和2020年,市政府先后在南县、沅江市和大通湖区召开全市殡改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当地经验做法,强力推进下一阶段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殡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深入殡葬设施建设现场督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调度和现场督导全市殡葬设施建设进度。目前,我市已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殡葬改革工作良好格局。
为强化政策保障,2018年9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深入推进全市殡改的时间表和任务图,制定了惠民殡葬奖补、殡葬设施建设等政策措施。南县、沅江市、大通湖区等地紧扣殡改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出台了公墓管理、惠民殡葬“五免一补”、棺木回收、殡改执法等方面的一整套政策措施,探索出了一条可复制、可借鉴的殡改有效路径。
在落实经费保障方面,南县、沅江市、大通湖区由县级财政安排专门经费,年均投入1500万元实施“五免一补”殡葬惠民政策,每场丧事平均可节省2万元以上;并投入1800万元从群众手中回收已制棺木,有效杜绝了装棺再葬的现象。南县、沅江市、大通湖区等地还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县直单位包村、镇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及时掌握辖区内人员死亡信息,加强遗体火化和安葬管理。南县为每处乡镇公益性公墓配备1名管理员,管理员待遇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了事有人做、责有人负。沅江市充分发挥村级红白理事会作用,将运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殡、葬、祭全过程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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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殡葬 蔚然成风
2021年,大通湖区河坝镇为改善“三沿六区”散埋乱葬的历史遗留问题,启动“旧坟整治”三年行动,把新秀村定为试点村,并把省道307新秀村段南侧167座旧坟作为整治示范点。通过前期钉桩编号信息摸排,上门走访沟通,于当年3月26日启动新秀村旧坟整治工作,采用拆除硬化物、就地平整、刻制卧碑、修建石板路、生态绿化的方式对旧坟进行整治,经过前期平整及后期绿化,省道307新秀村段已由原来三步一坟、五步一坑转变为坟山不为山、墓地变绿地的现状,极大改善了人居环境及进出大通湖区客商、居民的感观,并取得平坟零补偿的突破,带动了老河口村74座散葬墓穴自主平整,成功打造了“平坟零补偿 生态绿化”的“河坝模式”。
据了解,我市各县(区、市)在做好整体规划的前提下,统一设计、统一配套设施和功能,按照因地制宜、因陋就简的原则,充分利用荒地、旧坟地布局公益性公墓。目前全市已建成60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其中南县、沅江市、大通湖区、桃江县实现所有乡镇全覆盖。同时启动了31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建成后将实现“一乡一公墓”的目标。
为扎实推广绿色殡葬,我市根据湖区和山区地貌特征、民风民俗的不同,分类梯次推进各县(区、市)殡葬改革,开创了先易后难、稳打稳扎、推进有序的工作局面。以南县为示范,以沅江市和大通湖区为带动,推动火葬改革由城区向乡镇延伸,由公职人员和党员向群众拓展。截至2022年3月,全市火化率达到64%,位居全省第三,其中南县、大通湖区、沅江市火化率达到100%。并大力倡导骨灰入公墓安葬,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水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2021年,全市骨灰入公墓安葬8000余例(含水葬200余例),其中沅江市、大通湖区实现了骨灰入公墓安葬率100%。与传统土葬相比,可节省土地1800亩以上。
为凸现移风易俗,我市农村深入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试点,从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祭祀、整治大墓豪华墓等四个方面推进,形成了一批可复制的经验。如沅江市通过推行 “三个一律”,即一律实行火化、一律进公墓安葬,一律由本村红白理事会操办丧事;“三个严禁”,即严禁使用吹手做道场和搭台唱戏,严禁燃放烟花鞭炮,严禁在街道、公路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治丧;“三个倡导”,即倡导丧事办理不超过3天,倡导丧事席面不超过10桌、每桌标准控制在300元以下,倡导非亲属人员不随礼金,有效遏制了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大通湖区河坝镇在镇区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倡导丧事简办,居民去世后,不搭灵棚、不做道场,由社区负责人主持告别仪式,得到群众积极响应。
为推进散坟整治,2021年,我市通过实施“五个一批”(“三沿六区”改造一批、农村公墓新建消化一批、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吸纳一批、各类建设工程拆迁一批、人居环境整治控增一批)整治散坟10000余座,新增土地400余亩,实现“增收、增地、优环境”。赫山区兰溪镇结合乡村振兴,对兰溪河沿岸779座坟墓进行搬迁、平整及生态化改造,实现平迁坟零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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