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生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确保员工安全、清洁、安静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员工及集团公司派驻的短期支持人员及集团公司或集团各子公司临时出差人员。
3 职责
3.1 管理部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宿舍管理工作。
3.2 商务部负责宿舍物品的采购及相关事宜。
4 工作程序
4.1.1宿舍配置标准
4.1.2宿舍入住人员分类
(1)员工宿舍居住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烟台联明众驰常住工作人员,另一类为集团公司和关联公司的短期支持人员或出差人员。
(2)有下列情况者禁止入住: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4.1.3入住人员审批和登记
(1)常住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到管理部领取并填写《住宿人员申请表》,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交由管理部安排住宿,宿舍管理员做好入住管理记录。
(2)集团公司派驻的短期支持人员及集团公司或集团各子公司临时出差人员在到达本公司前1~2天需已下列方式通知本公司管理部:
①各子公司及集团公司以部门对口的方式通知本公司接口部门,内容包括:来访类别、来访人员数量、性别、来访时间、预计住宿期限、是否接送、是否在公司用餐等。
②公司接口部门接到通知后当天需及时通知公司管理部。
③公司管理部接到通知后登记备案,并于当天通知宿舍管理人员按规定安排房间。
④短期支持人员持出差审批单或相关证明由个人到管理部领取并填写《来往客人住宿登记薄》,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管理部安排住宿,并填写住宿人员登记表。
⑤宿舍管理员按照宿舍配置标准为临时住宿人员发放钥匙及生活用品。
(3)退宿人员至管理部把房间钥匙交还给宿舍管理员,管理员对宿舍物品进行清点,损坏物品应做相应记录,并由当事人在《来往客人住宿登记薄》签字认可。
(4)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4.2员工宿舍管理人员的配备和职责
4.2.1员工宿舍楼配备宿舍管理员一名。
4.2.2宿舍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宿舍楼道、楼梯的卫生清洁工作,早晚一次;
(2)负责临时支持人员房间的清洁和整理工作,临时支持人员退房时,要清洗被套床单,以保证房间随时可以安排再次入住;
(3)负责管理宿舍钥匙,并按照管理部的安排,给短期入住人员发放钥匙;
(4)负责登记非住宿人员的进出;
(5)负责生活垃圾的清理;
4.2.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管理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住宿人员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4.3 住宿人员(含派驻或出差人员)管理规定:
4.3.1 住宿人员早晨8:00前必须离开宿舍到工作岗位。
4.3.2 住宿人员上班时间不得随便进出宿舍楼。
4.3.3 常住住宿人员退房时应保证房间内物品齐备无损,并及时交回房间钥匙;临时住宿人员完成在XX工作需返总公司,应提前1~2天告知本公司管理部,包括相关信息:如是否需代为买票、是否需车辆送至车站等,以便管理部提前做好安排,在离开当天办理相关的退宿手续并将房间钥匙交给宿舍管理员。
4.3.4 非住宿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宿舍楼,访客需在宿舍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填写《非住宿人员进出登记表》。
4.3.5 住宿人员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4.3.6 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4.6.7 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住宿人员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4.3.8 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管理部和宿舍管理员的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放置整齐并注意安全。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任何人员不得在宿舍楼内打闹以及大声喧哗,保证安静的住宿环境。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1)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2)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3)常住人员的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4)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5)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牲畜,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16)宿舍内无人员时必须将门窗关好,不得以通风为由开着窗户长时间离开。
(17)接受宿舍管理员每周一次不定期的卫生检查。
4.3.9 住宿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
(1)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4.4 相关人员责任
4.4.1 保安值班人员要定时到宿舍楼内巡查,发现危害员工住宿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
4.4.2 管理部要建立常住人员档案,以便为管理提供方便和应对突发事件。
5 相关文件
无
6 相关记录
6.1《住宿人员申请表》 ZH-HR-030
6.2《来往客人住宿登记薄》 JL-GL-01
6.3《非住宿人员进出登记表》 JL-GL-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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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程序由管理部编制/修订;
本程序由管理部经理审核;
本程序由分管副总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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