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会有什么影响(这个名声会影响你一辈子吗)

特约作者 律师 白能平

老赖会有什么影响(这个名声会影响你一辈子吗)(1)

我们的传统文化教育人应该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早些时候什么情况咱也说不来,我总记得六七年代的父辈这一代人们就是欠了别人家的钱自己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骨子里担心把名誉活臭了会让人说三道四,会让人背后戳脊梁骨,更担心会影响到子女的名声。不知怎么的,慢慢地欠钱的人成了大爷,要债的人成了孙子,而生活中有些时候不借给别人钱还又实在抹不开面子。就这样,我们生活中就出现了经常说的有人成了老赖,有人被别人骂成是老赖。大多数人对“老赖”这个名声还是挺反感的,也挺担心的,经常有人咨询这会影响我一辈子吗?

一、什么是老赖?

我们法律人都比较地较真,尤其对法律术语喜欢咬文嚼字地理解它们的意思,比如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各有各的意义和后果,不是大家想的都差不多那样子的,我查了查老赖还真不是一个法律术语或者法律概念,一般认知就是借钱不还的人就是老赖,百度把失信被执行人,即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俗称为“老赖”。

二、怎么就成了老赖?

我开个玩笑,要成为老赖也需要个漫长的过程,说实话也挺费劲的,欠钱不还是最常见的情况,其他的比如不履行赡养义务、不给人家腾房等都情形也可能走到老赖哪一步。

我就拿欠钱不还这个常见的情况来举例说道理吧:

第一步,你得成了那个欠别人钱的人,就是我们法律上说的债务人,给你借钱的人是债权人,如果你很有钱从来不向任何人借钱,或者说你借了钱不到还款日前就还了钱,或者说债权人一向你要钱时你也及时地给人家还了钱,那你不具备成为债务人的前提条件,你成不了债务人。

第二步,你被债权人在法院给告了,就是债权人是原告,你作为债务人当被告,债权人向你要钱了,可能会有本金,也可能会有利息,当然借款合同约定了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等,有约定从约定,你都得给人家。这个时候一般会是三种结果,结果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解决,人家不告你了,就是撤诉了,结果二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调解并由法院做一个调解书,结果三是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最后做出一个判决书。总之,得到法院走一趟。

第三步,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立案执行了,就是前面的调解书也好,判决书也罢,你按期限给了人家债权人钱了,你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那债权人也没办法再去法院找你麻烦,但是如你压根就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按法律文书的结果履行,那债权人又可以通过法院给你施压了,不过这次不是去告你,而是到法院立执行案,请求法院动用国家权力来执行你的财产。到这个节点,你就是名符其实的被执行人了,但是这时你还不够“老赖”的资格。

第四步,你成了被执行人,这时你要面对法院会采取各种措施让你还钱了,这个时候一般也会是三种结果,结果一是你给钱,他撤案,了事了,结果二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就是一个给钱计划,法院会同意你们执行双方认可并签字的和解计划,完成计划给完钱也就没事了,结果三是法院会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让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等,这时的被执行人如果对抗法院,比如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违反限制消费令等,或者想方设法地逃避执行,比如转移财产、伪造证据、无故地不履行和解协议等,法院就可以把债务人从被执行人“升格”为失信被执行人,就是你没钱还抵赖,这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就叫失信被执行人,也就就是实实在在的“老赖”了。

三、老赖会影响一辈子吗?

这好不容易地被弄成老赖了,要承担什么后果吗?那是必须的。有前面提到的限制高消费,有限制不动产交易,同时随着国家执行力度的加大和严厉,你可能未曾想到的比如唯一的住房、不能过户的小产权房、安度晚年的养老金和退休金、你名下的手机靓号、微信和支付里的那点打车买饭钱、未成年子女来历不明的巨额财产等等都可能被悄无声息地执行了。长期也会有很大影响的,被纳入失信有了记录,公安、法院、银行等等全部联网和信息共享,国家慢慢建起了国家标准的大数据库,一旦有了这种“老赖”式的不良记录,那必然是不好的信用记录,你的其他社会行为比如买房贷款、信用消费等就可能会考察到你的历史信用信息了,这就好比有了犯罪记录会影响你找工作一样,两个基本是一样的道理吧!

本文观点:曾经是老赖,虽然不能永远是老赖,但是会影社会信用,波及你的未来。

作者支招:争取不要成为老赖,或者在成为老赖的路上想办法阻止成为老赖,这好像是一句套话,同样还有一句套话“办法总比困难多”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作者对老赖惩戒可能的措施的整理和收集如下:

1.限制招录(聘)为公务人员。

2.限制入伍服役。

3.限制入党。

4.限制担任金融机构高管。

5.限制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

6.限制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7.限制支付高额保费及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8.限制支付宝,芝麻信用等网络支付工具和授信。

9.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等。

10.限制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11.限制获得在审批投资、进出口、科技等政策支持方面的政策。

12.限制授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慈善类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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