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红事件教训(苏丹红的辩解本无用)
犯罪嫌疑人交待犯罪事实,跟他同名都要闹离婚!
问:你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群众扭送至公安机关,你必须如实回答我们的提问,对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姓名?
答:苏丹红。
问:出生日期?
答:十九世纪末出生。
问:籍贯。
答:德国
问:你先介绍下你自己的情况。
答:我叫苏丹红,1896年科学家达迪帮我起的名字。我是人工合成的亲脂性偶氮化合物 ,人类在工业中非常喜欢我,把我当作一种工业原料用在像溶剂 、油脂 、蜡 、汽油的增色及鞋 、地板等增光方面 。
问:油嘴滑舌的,人类这么喜欢你怎么还把你抓来了?先把事情的经过交待一下。
答:有人在超市买了鸡蛋,打碎鸡蛋发现蛋黄周围有红色血一样的东西,怀疑是我染的,就报了警,把我抓到这里来了。
问:这事是你做的吗?
答:我也搞忘了,做的太多,记不起来了。
问:你还是个惯犯!
答:啊——说漏嘴了。
问:那就交待下你以前的犯罪事实吧。
答:2003年5月份,我——人称“苏丹红1号”——混到印度的红辣椒中,法国进口后发现了我。后来欧盟从进口辣椒中发现了我的2号,3号,4号兄弟。
2005年2月份,我混到英国30多家企业生产的食品当中被发现。当年3月份,中国在辣椒调味品、鸡蛋以及唇膏当中发现了我。
2006年底,我参与制作的“红心鸭蛋”被人发现。
问:为什么要做这么多起案子?什么动机?
答:冤枉啊!这不怪我啊,全怪人类太“好色”!他们如果不喜欢漂亮的颜色,我怎么可能得逞。辣椒颜色不红,他们就不爱吃,辣椒放久变色,他们也挑剔,这跟我没关系啊,全怪人类太“好色”,太挑剔!
问:狡辩!人类再“好色”,还能为了你送命不成?
答:苋菜红色素,胭脂红色素,靛蓝色素,日落黄色素,亮蓝色素和赤藓红色素这些家伙,不全是为了满足人类的“色欲”?为什么不抓他们,单单抓我?话说,你们人类不“好色”,不追求什么“色、香、味”,我才犯不着跟食品混一起呢。
问:一派胡言!还敢抵赖,虽然人类是有点儿“好色”,但是苋菜红色素他们只满足人类“色欲”不祸害人,而且人家都是经过法律允许的,是可以添加到食物当中去的。就因为你,妻子跟你同名也叫“苏丹红”,结果丈夫就觉得名字不吉利,害得别人夫妻闹离婚,你可把人家夫妻两个害苦了,跟你同名都要被你连累,我再问问你,你们经过法律允许没?
答:没。
问:你干这种违法的勾当还有理了?人家在合法的范围内,添加允许的量,根本对人类没什么危害,人家哪像你们这种“妖艳贱货”一样,法律没允许不说,添加到食品当中去祸害人。
你自己说说,你跟食品勾兑在一起有什么危害?
答:我哪有什么危害啊,要每天吃一千个鸭蛋而且要天天吃才可能让人类致癌好不好?我跟食物也就稍微拉下小手,就把你们吓成这样子,至于吗?陈院士都出来帮我说话了。
问:还在抵赖,违法就是违法,不允许你跟食物在一起,就不能在一起!坦白交待,跟你一样明明法律不允许跟食物亲近,还要以身试法的,还有谁?
答:孔雀石绿、三聚氰胺、吊白块、工业明胶、敌百虫、磷化铝、水玻璃、罂粟壳、蛋白精、毛发水、工业酒精、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矿物油、工业硫磺、硼酸、硼砂、美术绿、工业氯化镁、乌洛托品、碱性黄、酸性橙Ⅱ、馅料原料漂白剂、荧光增白物、镇静剂、玉米赤霉醇、工业用乙酸、敌敌畏、一氧化碳、玫瑰红B、王金黄、块黄等,他们都是。
问:看来你还是很明智的。下来要详细交待你们这帮违法家伙的犯罪事实。
防腐剂是帮我们人类的食物反腐败,营养强化剂是帮我们人类补充必要的营养成份、微量元素.他们只要合法地在食品当中,就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你们以后如果不跟食品混一起危害人类的安全,也是我们的好朋友。
你们时不时跟食品搅和在一起,还败坏了人家合法添加剂的名声,败坏人家妻子名声,多亏最后没离婚,要不给你罪加一等!你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现在要将你暂时收监,等待法律的宣判。
据悉,近日苏丹红等违法添加剂接受法院宣判,判决如下:
苏丹红等违法添加剂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食品领域罪行严重,从此以后永久不得进入食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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