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铜山区拆迁计划表2022年(徐州这7个地方要拆)

近日,徐州又有多地传来征迁消息,涉及铜山区、睢宁,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家?

01

铜山区:2个地方马上要拆

近日,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2022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徐州铜山区拆迁计划表2022年(徐州这7个地方要拆)(1)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徐州市铜山区2022年度

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呈报的(铜)地呈字〔2022〕第4号铜山区2022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徐州市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新区街道徐村村和驿城村27.9595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7.928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7.959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7.959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27.9595公顷。

二、同意你区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区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

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如有土壤污染风险,应在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调查报告评审、备案,确定为非污染地块,可以进入用地程序;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变更前应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调查报告评审、备案,确定为非污染地块的,可以进入用地程序,未经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的污染地块,不得进入用地程序。拟征收的科研类项目不得改变用地属性(科研用地)和建设内容(研发平台、检测中心、实验室及相关配套设施)。

2022年6月24日

02

睢宁:5个地方马上要拆

徐州铜山区拆迁计划表2022年(徐州这7个地方要拆)(2)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睢宁县2022年度

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睢宁县人民政府:

你县呈报的(睢)地呈字〔2022〕第7号睢宁县2022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徐州市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金城街道王营社区、魏圩社区、金桥社区、鲍庙社区,官山镇张洪社区14.1396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0.578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金城街道王营社区、金桥社区0.082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4.222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4.139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14.2224公顷。

二、同意你县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

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在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调查报告评审、备案,确定为非污染地块的,可以进入用地程序;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调查报告评审、备案,确定为非污染地块的,可以进入用地程序;未经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的污染地块,不得进入用地程序。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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