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与离娄(孟子详释112离娄下6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
8.6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8.6[原文],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孟子与离娄?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孟子与离娄
8.6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
8.6[原文]
孟子曰:“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①。”
8.6[通释]
孟子说:“不符合礼法的所谓礼不符合道义的所谓义位高权重的正人君子不苟同。”
8.6[注释]
①大人,位高权重的正人君子。为,做,这里是“苟同”的意思。
8.6[解读与点评]
“大人”这个概念绝不等同于“圣人”,也不是“君子”,它有特殊的含义,就是“位高权重者”;本章中的“大人”,还具有“正人君子”的属性。孟子说的不符合礼的礼不符合义的义是那些不守礼法、道义缺失的人混淆是非的产物,正人君子不认同,也不苟且去做。当然真认同“非礼之礼”的人一定不是“大人”而是“小人”。本章没有出现“小人”字样,但孟子提出“大人弗为”时实际有意把“大人”这个概念与“小人”这个概念对立起来:要么做弗为“非礼之礼非义之义”的大人,要么做行“非礼之礼非义之义”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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