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撞死老太太(小青年骑滑板车不慎撞死老太获罪)

无证驾驶撞死老太太(小青年骑滑板车不慎撞死老太获罪)(1)

核心提示

近期,滑板车成为年轻人的马路新宠,有些人甚至将其作为代步工具使用,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日前,上海长宁法院审结一起案件,被告人郑某因骑滑板车撞倒一老太太并致其死亡,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无证驾驶撞死老太太(小青年骑滑板车不慎撞死老太获罪)(2)

网络配图

2015年7月21日早上6时许,90后小伙子郑某骑着电动滑板车去上班,沿凯旋路机动车道由南向北滑行,快到武夷路时,眼睛里吹进了沙尘,但他没有选择停靠路边进行处理,而是继续向前滑行,结果因为没有看清楚路况,在途经人行横道线时撞到了一位陈姓老太太,陈老太太后脑着地当即不省人事,几天之后,因伤重医治无效不幸去世。

经司法鉴定,陈老太太是因遭碰撞后跌摔致颅脑损伤,致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死亡。

小郑在他人报警后,等候警察来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随后,小郑又在家属的帮助下赔偿被害人家属65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长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由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又是初犯偶犯,且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故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本案中,小郑缺乏起码的法治和规则意识,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操作禁止使用的电动滑板车,遇到情况又没有正确处理,结果酿成惨剧。生活中我们可以说这是一起交通事故,但是因为电动滑板车不属于机动车,法律上这个案件不能定性为交通肇事罪,而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来处理。长宁法院法官提醒市民,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车违反规定,易导致严重后果,请予以注意。

来源|上海长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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