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要离职找什么原因(暑假打工的那些伤)

来了来了,

又到一年暑假时,

长达两个月的假期,

得好好利用起来,

别让它轻易溜走。

有的大学生去旅游,

有的回家看望父母,

还有的决定去实习或打工,

一则能增长见识、

感知社会、提升能力;

二来能“搞钱”增加收入,

赚些学费和生活费,

减轻家里财务负担。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设想虽好,

但不会都那么顺利。

几年前,

有媒体做了“暑假职场生存状况调查”,

结果显示,

假期打工的大学生,

最担忧的不是“工作累不累”

“薪酬高不高”,

而是担心自己被骗。

应该说,

随着法律制度日益完善,

社会上大多数实习、打工的岗位是正规的,

不过也总有“老鼠屎”恶心人,

大学生社会阅历尚浅,

有一些“坑”,

一不留神就掉进去了。

根据公开报道,

有的企业和职介机构让学生交

办公费、置装费、保证金等五花八门的费用,

实习完了,找各种理由不退;

还有明明双方约定好报酬,

到了结账时翻脸不认

雇佣方不支付或者少支付

甚至玩消失;

有人以销售人员的名义,

招学生去工作,

其实是传销陷阱,

还逼学生如法炮制,拉亲朋入伙;

有的企业找各种理由扣罚工资,

比如要求暑期工在一定时间内,

以难以企及的标准完成,

没有完成就扣钱。

很多学生着急返校,

又苦于没有证据,

只好忍气吞声认倒霉。

暑假工要离职找什么原因(暑假打工的那些伤)(1)

暑假工要离职找什么原因(暑假打工的那些伤)(2)

暑假工要离职找什么原因(暑假打工的那些伤)(3)

暑假工,很不易,

大学生们起早贪黑,忍气吞声,

用稚嫩的肩膀扛起生活的责任,

挣的每一分都是辛苦钱。

但到头来,

劳动所得被“黑”,

还可能搭进去一笔钱。

一些大学生由于缺少自我保护意识,

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个别企业和不法分子,

将大学生视为“待宰的羔羊”,

想方设法榨取油水。

这种“毒招”,

不仅对这些大学生不公平,

更是对法律的挑战。

先要厘清一个误区,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规定: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

不视为就业,

未建立劳动关系,

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这个规定,

大学生无权强求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但这不代表,

学生就可以被肆意“盘剥”。

只要双方是事实上的雇佣和被雇佣关系,

就依然受到《民法典》相关条款的保护。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

大学生要先树立防范意识,

通过正规渠道寻找暑假工,

别轻信网络上来路不明的招工广告;

对“先交费、后入职”的岗位,

要擦亮眼睛,保持警惕;

面对“高收入”承诺,

更要多问几个为什么;

虽然没有正式劳动合同,

但学生可以要求签订协议,

把重要的信息,

比如薪酬、岗位责任、工作时长等,

用白纸黑字的方式固定下来,

避免发生劳动纠纷;

如遇不公,

要向人社部门举报,

通过劳动仲裁、劳动诉讼解决问题,

“你越缩头,对方就会越嚣张”。

化解大学生重重“薪”事,

监管应该与学子们“薪”心相印。

有关部门要把暑期工纳入日常监管的范围,

经常通报典型案例,

假期前和学校一起做好提示工作;

针对那些对大学生打歪主意的企业和中介,

更要毫不手软,严厉处罚;

建立警示黑名单,

提醒学生不要上当受骗;

畅通暑期工维权的渠道,

支持和帮助暑假工依法维权;

同时,

有关部门也要提示企业用好暑期工,

作为企业的“新鲜血液”,

用好了可以为企业注入活力。

如果总在薪酬上“缺斤短两”,

在权益上“揩油占便宜”,

互联网发达的时代,

“差评”也是难逃的,

久而久之会让企业形象受损。

暑假打工是大学生迈向社会的第一步,

也是人生中一段重要的经历,

全社会应该共同呵护好

他们的这段特殊记忆,

不要让他们回想起来,

只剩下尔虞我诈,天雷滚滚。

“社会初体验”,

应该健康、美好才对。

你在暑假打过什么工?

遇到过哪些难忘的事?

来源: 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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