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人对红楼梦的评价简短(论红楼梦爱情心理描写的历史文化意义)

古代文人对红楼梦的评价简短(论红楼梦爱情心理描写的历史文化意义)(1)

引言

今天这个题目,我们先从爱情的定义说起。这和幸福的定义一样,众说纷纭,各有所见。

中国古代没有明确的爱情理论,如果一定要找个代表的话,明代汤显祖的《牡丹亭记题词》,可谓关于爱情的划时代宣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现代汉语词典》将爱情定义为“男女相爱的感情”,虽然简单明了,却因词典的形式所限而语焉不详。

下面再举两例外来的说法:人们从柏拉图的《会饮篇》,引申出精神恋爱或说心灵交流,即两颗心灵很孤独,彼此需要慰藉,就叫做爱情;抽绎佛洛伊德的著作,他说因为原始的性本能、性冲动,人们必须反反复复地重演亚当和夏娃的“原罪”,这样就有了爱情。

一般来说爱情应当包括三个层次:一为人性本能,二为心灵慰藉,三为二者相加而被不同时代赋予的历史文化内涵。由于每一个人对三个层次的着眼点、偏重程度有所不同,于是就有了人人心中不同的爱情标准。

古代女性被动的社会地位和文化传统等诸多因素,使中国早期的长篇小说中,绝少看到对爱情的赞美与推崇。即以明代“四大奇书”而论,《三国演义》里的历史人物不谈爱情,《西游记》里的女妖精之所以爱唐僧实为要吃唐僧肉。至于《水浒传》里的男女之情,则差不多是淫妇的同义语,英雄豪杰如武松、宋江、杨雄,都以曾手刃淫妇而赢得江湖好汉的赞赏。《金瓶梅》中男女之间的性欲关系和依附关系,难以和爱情联系在一起,同时作品视性爱为淫荡的基本倾向,并未超出传统道德的范畴。所以,《红楼梦》的爱情描写和爱情观的超前性,就显得特别引人注目。

在《红楼梦》中,男女之情不再是“淫”的同义语,也不再只是单纯的异性生理需求相互吸引、女性被男性玩弄或男女共同完成的伦理义务,而是心的相许,爱的执着。诚如当代作家王蒙说:在《红楼梦》中,“爱情弥漫在生活中,生活充溢在爱情里。爱情拥抱着整个的生活。而生活又主宰着规定着爱情的形式、内容、趋向和最终结局”(《红楼启示录》)

《红楼梦》“大旨谈情”,所以写了多宗“情案”,重要的如贾蔷和龄官的两心相印、贾芸和小红的遗帕惹相思、尤三姐对柳湘莲的一片痴情等等。作为全书“情案”的一部分,作者或直接或间接,或重墨描写或简笔带过,共同特点是对爱情的描写,都非常饱满酣暢,而且用很多细腻的爱情心理描写,突出地表现了在那个时代,很少有人能够感觉到的对传统的叛逆与超越。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道、佛、侠思想,均不同程度地排斥性爱,理学则极力压抑爱情,戕害人性,致使我国古典小说长期成为被爱情遗忘的角落。在这样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下,我们今天审视《红楼梦》通过爱情描写反映出来的、叛逆并超前的性爱文化、人性观念,仍然颇有意味。下面我们从“意淫”说和“情重愈斟情”两个方面探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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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幻仙子的“意淫”说,通过贾宝玉在生活中表现出来,使《红楼梦》的爱情心理描写,叛逆和超越了传统由男性主导的性本能及生育伦理,表现了精神追求和尊重女性人格的超前历史文化意义。谈论《红楼梦》的爱情描写,首先要注意一个重要层面:它强调那时代否定的“情”,以反拨把女性当作玩物和工具(泄欲、生育)的“性”。在长期以男性为中心的中国历史上,这无疑具有进步意义。就是在今天,也足以让不知情为何物的人汗颜。

作品第五回借宝玉神游太虚幻境那个著名的梦,提出了“意淫”和“皮肤淫滥”两个概念,以表达对“情与欲”关系的看法。在宝玉神游太虚幻境的迷梦中,警幻仙子把他引入一个陈设华贵的房间,面对那里已端坐着的“兼美”,警幻仙子对他说了一番话:

“是以巫山之会,云雨之欢,皆由既悦其色,复恋其情所致也。吾所爱汝者,乃古今天下第一淫人也。”

宝玉听后吓了一跳,直说当不起,“更不知淫为何物”,警幻又道:

“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淫滥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意淫’二字,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

这里的所谓“皮肤淫滥”,指只有生理需求的层面,如贾府中赦、珍、琏、蓉、瑞等一班蠢物之所为。他们于男女之情,只寻求肉体感官的刺激,无爱可言,无情可倚,女性只是被玩弄和泄欲的对象,多姑娘、鲍二媳妇、夏金桂等人亦不能逃此列。我们之所以不把《金瓶梅》中的绝大多数男女之情当作爱情来看待,也是因为其主要目的是追求性欲。

《红楼梦》所谓“意淫”,即“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是指男性有一种很少带有生理欲望和占有色彩,只欣赏女性美的恋爱心理,这以贾宝玉对平生唯一知己林黛玉之情最为典型。此外,他对宝钗、湘云、晴雯、金钏儿、平儿等人也曾生出过恋情,但是从不带玩弄色彩。也即是说,贾宝玉式的“意淫”,只欣赏女性之美而不要求占有其肉体,甚至不强求占有其感情。故贾宝玉式的意淫,并不完全等同于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

我们且举第三十六回“识定分情悟梨香院”为例。贾府十二个唱戏的女孩中有一个龄官,爱上了宝玉的族中兄弟贾蔷,作品描写了两个重要的细节:一次是宝玉见她在地上痴痴地画“蔷”字,以致于下雨了都没感觉;另一次是宝玉去梨香院要她唱曲遭到直接拒绝,使宝玉感到“从来未经过这样被人弃厌,自己便讪讪的,红了脸,只得出来了”。

前一个细节写出了宝玉的怜香惜玉之态,后一个细节中他并未对戏子龄官施以公子淫威,只是看痴了她和贾蔷相会的情形(注意是“情”),而后“一心裁夺盘算,痴痴地回至怡红院中”,“自此深悟人生情缘,各有分定。只是每每暗伤:‘不知将来葬我洒泪者为谁?’”

这两段心理描写,以贾府最贵的公子宝玉和地位卑微的公子贾蔷,对男女之情的同一种态度,不仅表明贾宝玉对女孩子不强求占有,甚至不强求其感情,而只是欣赏她的痴情美,也表明了贾蔷相差无几的态度,因为他和龄官之情,亦是真正的爱情,而不是欲念。对这样一个被人视为下贱的戏子,《红楼梦》通过贾府两公子对她的态度,写出了对女性和爱情的尊重。

贾宝玉式的“意淫”,既表现为他对女性的顶礼膜拜的欣赏和对女性意愿的尊重,也表现为两相情愿的追求,而不是单方面的强迫。如第十九回他要黛玉的枕头睡午觉,黛玉娇嗔地扔给他,两人躺着面对面地说话,其乐融融;第二十一回他请湘云给他梳头,是乞求而非指使,即要湘云乐于为他做。就是对龄官,宝玉也只有不被理会的遗憾,而没有逞贵公子的威风。这正是以贾宝玉为代表的男性,以有别于同时代之男性的态度营造的、使爱情在贾府得以生长的环境。

女性的代表林黛玉处处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她追求的首先是爱情。即使对和她真心相爱的贾宝玉,她也决不允许对自己的肉体有丝毫冒犯,哪怕只是含蓄的语言挑逗也不行。林黛玉的自尊,也要在贾宝玉这样的男性面前才可能实现。宝玉曾两次用《西厢记》中的“戏语”表达对黛玉的爱慕:

一次是第二十三回宝黛共读《西厢记》并畅谈阅读感受,宝玉乐极忘情,脱口而出:“我就是个‘多愁多病的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的貌’。”黛玉听了,登时“桃腮带怒”,指着宝玉道:“你这该死的,胡说了!好好儿的,把这些淫词艳曲弄了来,说这些混账话,欺负我。”并扬言要告诉舅父、舅母去。

再一次是第二十六回黛玉午睡起来,懒懒地说“每日家情思睡昏昏”(《西厢记》),被正走进来的宝玉听到并乘势调笑,黛玉登时翻脸。

语言调笑不行,有所动作更不行!如第三十二回写宝玉要替黛玉擦泪,黛玉立刻退开一步,叫他不要动手动脚的。

宝玉看着宝钗手膀暗想:“这个膀子若长在林姑娘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第二十八回)但这也仅只是一种意淫式的遐想。宝玉虽不见得安心欺负黛玉,也不能说没有公子哥儿的轻薄,更准确地说也有情不自禁的时候。但面对林黛玉的发怒,他的表现是连连央求、连连赔罪。可以设想,出于黛玉的自尊自爱和宝玉对她的尊重,宝黛二人是决不可能发生婚前性关系的,黛玉更不可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贾宝玉式的“意淫”,实际上是一种爱情心理境界。大观园众多姐妹的冰清玉洁,为宝玉提供了“意淫”的环境和氛围,“意淫”说集中表现的爱情观是:意即情,即多情;皮肤淫滥即欲,也即色。就《红楼梦》来说,居于大观园多桩情案之上的,是宝黛之间知己式的爱情。

这样的爱情从心理上来说正不正常呢?若以爱情的最高境界——在灵的基础上达到性爱的和谐来说,这在古代和现代社会的婚前,都是正常的。在“知己”基础上的爱情,进一步发展就应当是灵与肉的结合,这也是人与低级动物的性爱区别,当然,对这一步时间的把握,因时、因人、因习俗而异)《红楼梦》显然是把灵与肉分开来的,而且显然推崇前者,将其视为性爱的前提,反之就是皮肤淫滥者。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曹翁以“意淫”对爱情的这种独特阐释,具有相当反传统的色彩,唯情之美表现了对女性和爱情的尊重,在性爱关系中,与“皮肤淫滥”之辈判若云泥。宝黛之间的爱情,才是建立在知已基础上的、《红楼梦》恋爱层级的最高境界。宝黛恋爱表现了爱情的基本特征:具有平等性,不存在相互依附或占有关系;二人追求的是爱情,而不是性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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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重愈斟情”(见第二十九回),使《红楼梦》的爱情心理描写,深刻地表现了青年男女所处的历史文化环境,进而表现了叛逆与超越的历史文化意义。曹翁不愧是言情高手,一个场面在他的笔下简直就是一个大磁场。这是因为:其一,他的爱情心理描写不是孤立的,而是人物在其所处时代环境中的特定表现。其二,中国传统小说不喜欢大段沉闷的心理描写,而善于用语言、行动等外化形态来表现人物心理,而曹翁既善于直接描写心理,更善于用人物的语言、行动外化心理,在古典小说的爱情心理描写中,可谓达到了最高水平。

《红楼梦》写得好的场面很多,就爱情心理描写看,下面两个场景最有意味:

一个是第三十四回“情中情因情感妹妹”,写宝玉被贾政狠狠揍了一顿后,躺在床上动弹不得时,三个人依次出现的三种情形:

袭人:先找焙茗问他为什么不来报信,然后极为自然地和焙茗一起苦思,到底是谁害了宝玉。接着她回到房里,“含泪问”宝玉为什么被打成这般模样;宝玉一面支吾,袭人一面看伤势,然后咬牙腹诽贾政。

宝钗:托着一丸药来探伤,她先给袭人说明药的功能,再问候宝玉身子好不好;虽然精心掩饰,最后还是一不小心泄露了机关:“早听人说一句,也不至今日,别说老太太、太太心疼,就是我们看着,心里也疼......刚说了半句又忙咽住,自悔说的话急了,不觉的就红了脸,低下头来。”

黛玉:听到宝玉被打得动弹不得,先在自己房里哭得死去活来;怕别人看到她哭肿了的眼睛当笑话,故趁估计不会有人去的时分,悄悄去看宝玉,哭声把宝玉惊醒:“忽又觉有人推他,恍恍忽忽听得有人悲戚之声。宝玉从梦中惊醒,睁眼一看,不是别人,却是林黛玉。宝玉犹恐是梦,忙又将身子欠起来, 向脸上细细一认,只见两个眼睛肿的桃儿一般,满面泪光,不是黛玉,却是那个?......此时林黛玉虽不是嚎啕大哭,然越是这等无声之泣,气噎喉堵,更觉得利害。听了宝玉这番话,心中虽然有万句言语,只是不能说得,半日,方抽抽噎噎的说道: 你从此可都改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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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人物出现的三种情形表明:

其一,宝钗、袭人和黛玉都是爱宝玉的,但在特定的文化环境下,她们的爱之表现,有感性与理性之分。袭人关心宝玉,是因为宝玉是她的主子和一生的依靠,因为她素来以谁为主子,就心心念念只有谁;黛玉之爱宝玉自不用多说,而宝钗之爱宝玉,也是一个少女对异性深埋心底的情愫,其冷在面而不等于她心中也是槁木死灰一片。在恋爱心理的外化行为上,三人都是为了宝玉挨打而伤心,但袭人只可能表现为理性方式去追查线索,而宝钗和黛玉则一个赶快送药治疗,还忍不住有一番情不自禁的表现,另一个则先自己哭得死去活来,真是事不关心,关心则乱。理性的袭人是不乱的,半理性的宝钗与平时相比大有违和感,而完全感性的黛玉表现一如既往。

其二,在这三个场境中,面对同一个宝玉,宝钗只说了半句话,黛玉则说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宝钗尚未说完就意识到“话说得急了”,于是咽下半句还“急红了脸”。因为这是一时不小心,泄露了她对宝玉的真心。但也正是这半句话和蓦然脸红,使被许多人认为老奸巨滑的宝钗显得可爱,流露出少女的本色。这也让我们看到宝钗往常,包括先一阵说的话,多半口不应心。反观黛玉,她说了一句“你从此可都改了罢”!这句话大有深意——明知宝玉不可能改,自己内心也不愿其改,然而因痛因惜,更因心中有千言万语,却一字也不能吐露,故在哭得根本说不出话来的情况下,硬生生地挤出这一句,这句话实胜千言万语!再没有比曹翁更厉害的笔墨了。

其三,为什么袭人、宝钗、黛玉的表现各各不一呢?这就涉及到她们身处不同处境中的礼教习惯和规定了:在男女关系上,钗、黛对宝玉而言,都隔得远着呢!只有袭人是和宝玉已有云雨情,并且自以为已经“放定”的姨娘,所以她完全可能无所顾忌地表现对宝玉的亲密态度。而作为深闺少女的钗、黛,若带出一丝痕迹,就不仅会惹旁人取笑(黛玉所虑在此),而且自己也会觉得不合礼法(宝钗脸红在此)。

然而无论如何,她们都以独特的方式,自觉或不自觉地表现了自己的心意,这就不仅止于对现实的叛逆,而更是超越了。

第二个是在第二十九回“多情女情重愈斟情”中,因为一只金麒麟,宝、黛之间发生的一次空前绝后大争吵,亦是爱情心理描写的绝妙之笔。这一次大吵之大,大到惊动了贾母和王夫人。对这场大争吵的描写,小说先前有两个伏笔:

首先是第二十八回写元春给家人送礼,宝玉的礼物和宝钗的礼物一样多,黛玉的反而少了些。众人心中有数,元春中意的是宝钗而不是黛玉。宝玉听说黛玉的礼物少,马上送去自己的礼物给黛玉挑选,结果黛玉什么也不收全数退回,还对宝玉说:“我没那么大福气禁受,比不得宝姑娘,什么金阿玉阿的,我们不过是草木人儿罢了!”宝玉心中爱慕黛玉,当然对金玉之配很敏感,马上发誓赌咒,若在乎金玉配就天诛地灭,若心中有第四个人也天诛地灭。

其次是接下来贾家去清虚观打醮看戏,碰到张道人在贾母跟前为宝玉提亲,而后把道士们送的金玉饰物托来,宝玉听到中间的一个金麒麟和史湘云的一模一样,就只把这个金麒麟偷偷收起来,却被黛玉发现了。宝玉只好谎说为黛玉拿着,黛玉则干脆扭头说:“我不希罕!”

在上面两个伏笔下,打醮看戏第二天,就有三个人没去观里继续看戏:黛玉病了,宝玉恼了,贾母因此而执意不去了。接下来宝黛二人大吵开场。

宝玉去探视黛玉,黛玉不理他,叫他自己去。宝玉心想:“别人不知道我的心,还可恕;连他也奚落起我来。”因此比往日百倍烦恼,立刻沉下脸来说“白认得你了”。黛玉回:“我哪里能够象人家有什么配的上你呢?”试想想,对于黛玉来说,金锁已令她烦恼无穷,哪里还禁得起再加上一个金麒麟呢?而在宝玉,他引黛玉为平生唯一的知己,虽然有时惑于宝钗的另一种美,但这与爱情无关。

因此,宝玉最恨黛玉提“金玉”二字。在此情此境下,宝玉“直问到脸上道:‘你这么说,是安心咒我天诛地灭?’”这就又接上了宝玉昨天发的誓。黛玉想起之后,“又是急,又是愧,又是哭,口里却还一面在刻薄宝玉:‘我知道昨日张道士说亲,你怕拦了你的好姻缘,你心里生气,来拿我煞性子。’”接下来的心理描写是:

宝玉心想:“难道你就不想我的心里眼里只有你?……你不能为我解烦恼,反来拿这个话堵噎我,可见我心里时时刻刻白有你,你心里竟没我了。”

黛玉心想:你心里自然有我,不重“金玉”之说,但我说的时候你不在乎,才见得对我情重。可怎么我一提“金玉”你就急呢?可见你心里时时有这念头。

二人这番“私心”呈现于外,其行动是宝玉把身上的玉拿下来往地上砸。黛玉哭着说:“你砸它干什么?不如来砸我!”吵得众丫环婆子全来劝架,袭人对宝玉说:你若把玉砸坏了,妹妹怎么办?黛玉觉得宝玉甚至没有丫环懂得她的心,更加伤心。紫鹃却对黛玉说:你这样把身体弄坏了,宝二爷心里怎么过得去?说得宝玉心中也想,连丫环都比你懂我的心。宝玉看黛玉此时更显怯弱,心疼得也陪着哭了起来。

接下来更妙,宝玉、黛玉、袭人、紫鹃四人相对哭泣。不料袭人冷不丁又来一句:“别跟林妹妹拌嘴了,就看在玉上的穗子吧。”谁知这一下提醒了黛玉,她拿起剪刀就剪穗子,还说自有别人替他穿好的去。宝玉说剪了最好,这样我就不用戴玉了。宝黛二人明明爱得刻骨铭心,却吵得像一对势不两立的仇人,直到贾母赶来,把袭、紫二人骂了一顿,才算草草收场。

在旁观者看来,也许觉得这种吵法简直不可理喻,但是若你理解曹雪芹其实是通过这样的恋爱心理来表现宝黛二人的文化处境,就能理解这种不可理喻的吵法,正是生活情理的艺术表现。从恋爱心理看,其基本特征之一是专一性、排他性,容不得第三者插入。其次是强烈性,情人之间的关系越亲近厚密,就越有“求全之毁”和任性:别人不理解我尤可,你怎能如此;在别人面前我很收敛,在你面前则用不着装。若说黛玉有小性子,可她的小性子只是对宝玉使,更何况宝黛因为身处的环境不能展开来吵,所以更是越吵越糊涂。

这番大吵,是多少日子里疑虑重重,日夜悬心,不能明言,无处可诉,备受折磨的心境之喷发?宝黛二人皆如此!从人物处境看,“二玉”之间不仅有“金玉”横亘其中,贵妃送礼已表明了态度,所以后面宝玉的发誓,并不能抺去黛玉心中的重重阴影。有人认为第二十八回钗、黛各有所得,我觉得至少黛玉并非如此,而且传统礼教的束缚无所不在。两人明明相互之间情意深重,却偏偏只能绕着弯儿不能明言,在特定的环境中这种恋爱本身是何等的私密,而旁边常常环绕一大群毫不相干的人,说出来就是祸!所以,二人都只能拿玉和穗子出气。

其实在真实的历史文化环境中,即使有机会私下相处,二人也不能明言。所以,都是分别将真心真意藏了,拿假情假意来试探。“两假相逢,必有一真”,所谓“多情女情重愈斟情”。这样痛苦地相互折磨,正是当时社会文化传统在爱情上的现实反映。

在第三十二回诉肺腑后,宝黛爱情渐趋成熟,作品对黛玉的爱情心理又有一段细致入微的描写:原来林黛玉知道史湘云在这里,宝玉又赶来,一定说麒麟的原故……因而悄悄走来,见机行事,以察二人之意。不想刚走来,正听见史湘云说经济一事,宝玉又说;“林妹妹不说这样混帐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林黛玉听了这话,不觉又喜又惊,又悲又叹。所喜者,果然自己眼力不错,素日认他是个知己,果然是个知己。所惊者,他在人前一片私心,称扬于我,其亲热厚密,竟不避嫌疑。所叹者,你既为我之知己,自然我亦可为你之知己矣。既你我为知己,则又何必有金玉之论哉?既有金玉之论,亦该你我有之,则又何必来一宝钗哉!所悲者,父母早逝,虽有铭心刻骨之言,无人为我主张。况近日每觉神思恍惚,病已渐成,医者更云:“气弱血亏,恐致劳怯之症。”你我虽为知己,但恐自不能久待;你纵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想到此间,不禁滚下泪来。

如果林黛玉的父母健在,或许可以为她主张这件婚事,然而没有如果,事实上宝玉不就明摆在那儿,做不了自已的主,遑论替黛玉做主张!

然而,宝、黛毕竟是在对传统的叛逆与超越中,小心翼翼而又坚定执着地走在两情相悦的道路上。虽然理想并没有实现,但只要理想的火花曾经灿烂过,在特定的历史文化阶段,自然就有其叛逆性和超越性!

在我们当今的社会生活中,爱情已经不必背负《红楼梦》时代的重压,但是非常遗憾,异化爱情的因素太多,或者说爱情中的精神追求,在我们身边很多时候成了被遗忘的角落。然而,在人们的理想世界中,爱情追求仍然被看作是更高的境界。这也是宝黛爱情悲剧至今仍然动人的原因。爱情是一个永恒的主题,《红楼梦》中的爱情描写更在简洁的文字中含不尽之意。今天在讲座中谈这样一个难以穷尽的话题,当然有意犹未尽之感,然而只能打住。

(作者为昆明学院人文学院教授,本文是2007年校园讲座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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