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临时泊位最新公示(广州拟调整中心六区道路临时泊位收费)

大洋网讯 广州市发改委昨日发布公告,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州市发改委起草了《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稿包含两套费用方案,将广州中心六区分为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重点区域均采取递进制收费方式。

比较两个方案,方案一在短时停车收费标准更低,长时停车收费标准偏高,在总体惠民基础上采取的累进式阶梯幅度更大,对促进车辆快停快走、提高泊位周转率的效果更加明显。

收费时段

设定计费周期为:工作日每日上午7:30:00(非工作日为10:00:00)至次日上午7:29:59(非工作日为次日上午9:59:59)。为体现《条例》第八条关于“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要求,结合交通拥堵情况、市民出行习惯等因素,并参考其他城市做法,

计费周期内的收费时段为:

工作日:7:30-21:30;

非工作日:10:00-21:30。

其它时段不收费。

收费路段

全天准停临时泊位在收费时段内收取使用费,夜间准停路段和临停快走区域不收取使用费。

方案一

(1)设计思路简介

停车时长首小时收费较低,1-3小时适中,3小时以上收费较高,引导车辆短时停放,提高泊位周转率。

(2)收费标准

广州临时泊位最新公示(广州拟调整中心六区道路临时泊位收费)(1)

(3)停车费用累进式图示

广州临时泊位最新公示(广州拟调整中心六区道路临时泊位收费)(2)

方案二

(1)设计思路简介

停车时长首小时收费适中,1-3小时较高,3小时以上收费进一步提高,各阶梯之间增幅较为平缓,保障不同区域不同时长刚性停车需求。

(2)收费标准

广州临时泊位最新公示(广州拟调整中心六区道路临时泊位收费)(3)

(3)收费标准阶梯式图示

广州临时泊位最新公示(广州拟调整中心六区道路临时泊位收费)(4)

(4)停车费用累进式图示

广州临时泊位最新公示(广州拟调整中心六区道路临时泊位收费)(5)

长时间停车收费标准在同类城市中最高

分析两个方案,都具有两个方面优点:一是短时停车刚需占临时泊位停车绝大部分,短时停车收费标准低,让大部分泊位使用者受利,属于惠民停放措施;二是累进式阶梯收费标准,通过短时低标准、长时高标准的方式,促使车辆快停快走,泊位周转率得到提高。

根据民意调查显示,对于方案一的收费标准,接近88%的驾驶员能接受2小时以内的价格,接近83%的驾驶员能接受3小时内的价格,接近82%的驾驶员能接受4小时的价格。

中心六区共设全天准停泊位路段158条泊位4913个

据介绍,目前,广州市交通管理部门已于2018年9月27日发布了《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2018年版)》(以下简称《泊位规划》,见附件1、2),对广州市中心六区(指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和黄埔区六个行政区域)涉及的泊位路段和泊位数量重新进行了调整。规划设置全天准停泊位路段158条、夜间准停路段(即只设置可停放车辆的路段区域,不设置具体泊位)68条,临停快走区域47个。

其中,158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含14条试点部分充电桩泊位路段),泊位4913个。按一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至少配置一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标准,在158条路段设置181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68条夜间准停路段,约可临时停放2278辆车。

全天准停泊位路段和夜间准停路段合计226条,其中,重点区域路段有52条,非重点区域路段174条。此外,还在有学校、医院等场所路段,设置47个临停快走区域,约可临时停放193辆车。

【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具体情况】

1.越秀区

(1)全天准停泊位路段101条,泊位2836个。

(2)夜间准停路段20条,约可临时停放486辆车。

(3)101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设置111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

(4)设置26条临停快走路段,约可临时停放97辆车。

(5)121条路段中,有28条重点区域路段、93条非重点区域路段。

(6)在7条路段试点设置部分充电桩泊位。

2.海珠区

(1)全天准停泊位路段37条,泊位1521个。

(2)夜间准停路段13条,约可临时停放815辆车。

(3)在37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设置46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

(4)设置8个临停快走区域,约可临时停放40辆车。

(5)50条路段中,有8条重点区域路段、42条非重点区域路段。

(6)在6条路段试点设置部分充电桩泊位。

3.荔湾区

(1)全天准停泊位路段19条,泊位535个。

(2)夜间准停路段15条,约可临时停放240辆车。

(3)在19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设置23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

(4)设置8个临停快走区域,约可临时停放31辆车。

(5)34条路段中,有10条重点区域路段、24条非重点区域路段。

(6)未试点设置充电桩泊位。

4.天河区

(1)未规划设置全天准停泊位路段。

(2)夜间准停路段15条,约可临时停放470辆车。

(3)未设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

(4)设置2个临停快走区域,约可临时停放9辆车。

(5)15条路段中,有4条重点区域路段、11条非重点区域路段。

(6)未试点设置充电桩泊位。

5.白云区

(1)全天准停泊位路段1条,泊位21个。

(2)夜间准停路段2条,约可临时停放184辆车。

(3)在1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设置1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

(4)设置2个临停快走区域,约可临时停放13辆车。

(5)3条路段中,有1条重点区域路段、2条非重点区域路段。

(6)在1条路段试点设置部分充电桩泊位。

6.黄埔区

(1)未规划设置全天准停泊位路段。

(2)夜间准停路段3条,约可临时停放83辆车。

(3)未设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

(4)设置1个临停快走区域,约可临时停放3辆车。

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府前路1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邮编:510030)

(二)传真:020-83125911

(三)电子邮箱:sfgwjgc@gz.gov.cn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耿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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