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周是战国时期哪里的人(姬周的先祖本名叫弃)

根据史料记载,西周先祖名为“弃”,别姓姬氏。换言之,他的全名应该称为姬弃,但为何从古自今,人们却都以“后稷”相称呢?这到底是习惯性错误还是别有意蕴含义呢?本文将从“后稷”一词的释义以及当时的社会环境和时代特点,着手探究“姬弃”之所以被尊称为“后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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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先祖“弃”的生平事迹

1、弃的出身:

《史记.周本纪》曰:“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源。乃帝喾元妃,姜源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为不详,弃之隘巷。马牛过者,皆辟不践。徙置之林中,适会山林多人,迁之而弃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 姜源以为神,遂收养长之。初欲弃之,因名弃。”

根据记载,我们不难看出,弃的生母虽然地位显赫,是帝喾(五帝之一)的正妻,但弃却非帝喾所生,排除古人假托神话的习惯后,基本可以确定弃乃其母婚外情所生之子。所以才会在出身之后被母亲认为“不详”然后被“弃置隘巷和渠中冰上”。由此可见,彼时虽已进入父系社会,但母系社会的流风余韵尚存。

但就是这个婚外情所生的弃子的后代,却开创了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时代,他们创造的文明和制度至今铭刻于每个中国的骨血深处,随同这个民族,这片土地继往开来,源远流长。

2、弃的职业:

据《史记.周本纪》记载,这个出生并不光彩的弃子,自幼却有着非同寻常的志向和追求。在他还是孩子的时候,就树立了远大的志向,喜欢农稼花圃之事,而且但凡经过弃手的作物大多繁茂异常,丰收连连,由于他这特殊的技能,成年后被尧选拔为负责农事的农官。

“弃为儿时,屹如巨人之志,其游戏好种树麻菽,麻菽美,及为成人,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榖者稼穑焉。民皆法则之。帝尧闻之,举弃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功。帝舜曰:弃,黎民始饥,尔后稷,播时百谷。封弃于邰,号曰后稷,别姓姬氏”。

换言之,在黎民饥寒交迫的时候,正是弃凭借自己的一技之长,“善稼穑,播种百谷”使天下免于饥馑相荐的境地,帝舜为了嘉美他的功德,于是赐封地、姓氏。由于弃是依仗农业而崛起的,所以帝舜又赐他名号“后稷”,自此,我们清晰的看到出身并不光彩的弃,凭借努力成功扭转了自己的命运,一举成为名重天下、誉满中华的谷神——后稷。

庄周是战国时期哪里的人(姬周的先祖本名叫弃)(2)

二:从“后稷”二字在古代文献中的释义看“弃”的赫赫功勋

稷:稷,齌也。五谷之长。_________《说文解字》

稷,粟也。__________《尔雅.释草》

稷,今人谓之高粱。_________________《广雅疏证》

黏者为黍,不黏者为稷。_______________《本草纲目》

又神名。稷,五谷之长。五谷众多,不可徧祭,故立稷而祭之。___________《风俗通义》

又农官名曰后稷。汝后稷播时百谷。____________《书·舜典》

从汉字“六书”的角度而言,稷字属于形声字,从禾,畟(ji cè)意为与农作物有关,本义是稷谷,是百谷之长者,古代帝王奉之为谷神。把他和代表土地神的“社”字组合在一起形成“社稷”的组合,恰好就是家国天下的代表。

所谓,民以食为天,作为五谷之长的“稷”在古代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而中国又是一个众神崇拜、祖先信仰极重的国度,当人们把“社稷”二字组合在一起的时候,即在现实和心理上认同了二者与众不同的超然地位。

众所周知,远古时期生产力极为低下,群落生活也较为落后,面临艰险的自然环境和恶劣的生活条件,唯有确保人口的不断繁衍才能保证氏族部落的长久存续。所以,果蔬肉脯一类的粮食产品就显得异常重要,而“生而神异的弃”则正好具备这方面的天赋技能,成年后的“弃”也凭借其了得的稻种技术不仅极大的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同时又大大提高了粮食作物的产量。不仅帮助百信免于饥馑而死,而且鼓舞了人们的生育热情,使远古时代的华夏部落得以不断壮大昌盛。

所谓“生我者父母,养我者稷也”正是知道粮食作物的重要性和战略意义,帝尧便举“弃”为农官(即后稷),到了帝舜时期,鉴于“弃”突出而卓著的贡献,在量功授爵之时,便索性将农官“后稷”作为他的封号,自此,弃成功取代历代“后稷”而将此号独归己有。天下进入“凡所生人,莫不受稷(弃)赐”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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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屡遭迁徙的周部落开始出现将“后稷”混称为农官和“弃”的现象

《左传·昭二十九年》蔡墨曰: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

不得不说后稷(弃)是个远见卓识的领导型人才,他将自己稻种稼穑的技术完完全全的传给了自己的子孙后代,在那样一个极其讲究身份出生和血统贵贱的时代,后稷(弃)在传承技术的同时也将原本天下公职的“后稷”变成了姬氏私职的“后稷”。

《史记.周本纪》“后稷”之兴,在陶唐、虞、夏之际,皆有令德。

《史记.周本纪》“不窋末年,夏后氏政衰,去稷不务,不窋以失其官”。

继承先祖事业的姬氏子孙世代担任“稷官”一职,也和先祖一样成为“后稷”,并且在陶唐、虞、夏时代都有着卓著的功绩勋劳,使天下之人莫不受其恩赐。而就材料来看,此时的“后稷”又仅就职官名而言,并未被用来指代“弃”。

《史记.周本纪》“(不窋)奔戎狄之间。不窋卒,子鞠立。鞠卒,子公刘立。公刘虽在戎狄之间,复修后稷之业。”

可见,随着时代的更迭,姬氏族人虽然屡遭播迁(夏太康失国,废稷之官,不复务农),却始终没有抛弃姬氏赖以崛起壮大的本业,在迁居戎狄之后,也不过是在农业的基础上兼之畜牧业的发展,不然从不窋到公刘,何以姬氏族人依然能够纯熟的复兴农业种植呢?

与此同时,姬氏族人虽然由华夏而戎狄,但却始终没有忘记自己高贵的出身,始终惦念着先祖“弃(后稷)”的光辉业绩,所以在他们以极为傲娇的语态追溯先祖之业时,往往会不自觉的以“后稷”相称。

综上,此一阶段中,在周部落内部已经逐渐出现时而以“后稷”称农官,时而称“弃”的现象,“后稷”一词的意义开始扩大并逐渐和“弃”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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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武王伐纣出于政治法权的需要,以“后稷”称呼祖先“弃”

(武)王曰:“在昔后稷,惟上帝之言,克播百谷,登禹之绩。凡在天下之庶民,罔不维后稷之元榖蒸享。在商先哲王,明祀上帝……亦维我后稷之元榖,用告和、用胥饮食。肆商先哲王维厥故,斯用显我西土。”

译文:从前后稷,听从上帝之言,播种百谷,达到了大禹的功绩。凡是天下的庶人百姓,没有人不用后稷的嘉谷来祭祀和进献。殷商王朝的先哲贤王们在祭祀上帝的时候,也是用我祖后稷所播种的嘉谷,用以求告民和以及饮食。商朝的先哲贤王们也正因为这个缘故,使我西土显荣壮大。

这是在周武王克定殷商之乱后。召集殷商遗民训诫的的内容,由此,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弃”的后人为巩固新生的政权,开始向被征服者宣示周先祖“后稷(弃)”的历史贡献——无论是夏后氏还是殷商的先哲贤王,无一例外的都曾蒙受“后稷(弃)”农业所带来的恩惠。

以此来证明姬氏家族不仅有着辉煌的历史,同时还有在高贵的出身,既然与“弃”同时期的殷商先祖“契”能够获得天命据有天下,那么后稷的后人自然同样可以取殷商而代之,成为下一代获得天命认可的王权执政者。

庄周是战国时期哪里的人(姬周的先祖本名叫弃)(5)

所以他又说道:

今在商纣,昏忧天下,弗显上帝,昏虐百姓,奉天之命,上帝弗显,乃命朕文考,曰:‘殪(yì)商之多罪纣。’肆予小子发,弗敢忘天命,朕考胥翕稷政,肆上帝曰:‘必伐之。’予惟甲子,克致天之大罚。[上]帝之来,革纣之命,予亦无敢违大命。敬诸!昔在我西土,我其齐言,胥告商之百姓无罪。其维一夫。

翻译:现在的商纣王,昏乱而使天下忧病,不能昭显上帝的恩德,残虐百姓,背弃上天之命。上帝也不保佑他,上帝于是命令我的先父文王:‘杀死商朝多罪之人——纣王!’所以小子我姬发,不敢忘记天命,我的先父治国合乎后稷之政,所以上帝说:‘一定要讨伐商纣王。’所以,我在甲子日,执行了上天伟大的惩罚。上帝显灵,革了纣的命,我也不敢违抗天命。敬慎啊!以前我在西土,我在祭祀前,昭告商朝的百姓无罪,有罪的只是一夫商纣。

在周武王大肆宣扬“后稷”显赫的功德的同时,又历列商纣王的昏聩失德,两相对比之后将自己“观兵孟津”举兵入朝歌的行为归结为“天命所归”。而后再三强调自己此来只为吊民伐罪,诛杀残虐百姓的商纣,并无归罪天下臣民和殷商百姓的意思。所以,殷商之遗民完全不必有所疑虑和担忧。

通过《逸周书.商誓释》这两段文字的解读,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到了周武王时期,出于发展部落和巩固政权的需要,他不仅打出“三分天下有其二,犹服侍殷”的周文王的旗号,同时还打出了“时播百谷,使黎民不饥”的后稷的旗号。以此彰显姬氏部落的雄强和伟大,并索性将“后稷”这一原属于农师的职官称号,改换成“弃”的个人所有,将先祖封神。将其昭昭穆穆的历史贡献昭告天下。换得天下苍生黎民百姓的认同和支持,进而攫取政治上的绝对的政治法权,为姬周的天下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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