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消火栓漏水怎么办(遇到消火栓漏水)
4月23日以来,消防部门先后接到市民反映,湖北省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4处消防栓破损漏水。在东怡大道、港澳工业园、龙门一路、龙门四路,消防人员发现消火栓漏水原因各不相同,其中2处因管网漏水,1处为消防栓锈蚀,另外1处则因消火栓闷盖丢失。
消防人员迅速对接水务部门赶赴现场进行漏水处理和维护保养,随后,消防人员对附近的消火栓情况进行了排查,完善消火栓档案和水源手册,确保灭火救援过程中的用水畅通。
4月13日,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十堰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对市政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以及监督管理活动予以了明确。
《十堰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市政消火栓一般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因绿化、市容环卫、建筑施工等原因确需临时使用市政消火栓的,使用单位应当征得供水企业同意,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有偿使用,遇有灭火救援及其他灾害处置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第二十二条规定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损毁、盗窃市政消火栓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单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部门提醒:消防栓中的水是火灾发生时的“救命水”,消防栓一直漏水不仅会造成水源的浪费,而且湿滑的地面容易导致过往行人摔倒,不断的漏水也容易造成消防栓的锈蚀。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市政消火栓损坏或损坏市政消火栓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或城镇供水主管部门。(来源:十堰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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