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儿童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
近日,雷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反映该市幼儿园存在教育“小学化”问题,第一时间启动未成年人检察 公益诉讼的工作模式,由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一起依法抽查了该市5间幼儿园。
经调查发现,被抽查的幼儿园存在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存在从中班开始就向幼儿布置抄写生字、数字计算等小学内容的家庭作业并进行打分等现象。此外,还存在班额超标、保健室虚设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幼儿园管理的规范》《广东省教育厅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危害幼儿的身心健康,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市教育局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对该市辖区内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监督管理,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等规定,雷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4月25日向雷州市教育局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依法履职,对雷州市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切实保护好幼儿的身心健康。
接下来,雷州市人民检察将继续跟踪监督雷州市教育局落实责任,确保对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到位,取得实效。
撰稿|第一检察部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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