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才能算是管制刀具(图说管制刀具)
图说管制刀具
2017-04-24 我的小命靠自己 梦台州
我叫梁斌,13年毕业于省警察学院特警专业,同年7月进入现在工作的部门,而故事也从这里开始。
这把刀,我就带着削水果,怎么能算管制刀具啊?
这把刀,这么短,怎么都不能算啊!
这把刀,就是个折叠刀具,这怎么算啊?
这些言词的背后,折射出的是当事人内心的矛盾——客观的违法事实与主观的良民意识,两者之间相互抵触的矛盾——明明自己从不做违法的事情,怎么就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呢?无法理解,真的无法理解!假如我不是警察,我也会有这种感觉。
但,这就是事实,是认知犯的错!
一位当事人曾问我,既然是管制刀具,为什么还有厂家要制造,这不是害人吗?!
很抱歉,这不是害人。这位当事人对管制刀具的认知犯了一个普遍错误,即混淆了两个概念——管制品与违禁品。前者是可以持有但受管制,需要许可,也就是可以合法持有,而后者是不可持有,持有就是违法的,所以持有管制物品不等于就违法了,而要符合法定情形,比如非法携带管制物品进入公共场所。
刀柄:指刀上被用来握持的部分;
刀格:指刀上用来隔离刀柄与刀身的部分;
刀身:指刀上用来完成切、削、刺等功能的部分;
刀刃/刀背:刀刃指刀身上用来切、削、砍的一边,通常厚度小于0.5毫米,另一侧为刀背
血槽:指刀身上的专用刻槽;
刀尖倒角:指刀尖为圆形,其两侧切线反向沿长线相交后所具有的角度。
目前管制刀具认定的标准有五条:
第一条,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可被认定为匕首,属管制刀具;
第二条,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可被认定为三棱刮刀,属管制刀具;
第三条,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可被认定为弹簧刀、蝴蝶刀,属管制刀具;
第四条,其他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属管制刀具;
第五,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属管制刀具。当事人携带的刀具就符合了第三条。
此外,对于未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
也有当事人曾问我,折叠刀具展开的刀身很短,却被认定为管制刀具,这标准是不是有问题。
很抱歉,关于标准是不是有问题,我无法回答,但我可以把自己对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理解告诉你们,帮助你们理解。
现在请搜索我们大脑中的记忆。
大家都用小刀削过铅笔,怎么削的?是不是先把刀刃抵在铅笔上,然后握着刀柄用力往下按,不断重复这个过程?这种折叠的设计,除了刀刃正面接触对象,刀身其余任何部位遭遇阻力,都会自动被折叠回刀柄内,避免了误伤他人,但当刀柄内有自锁装置时,这种安全性就荡然无存。更为重要的是安检,大家都知道安检靠的是X光机照射,折叠后的刀具极具迷惑性,很难在安检中被查出,为了公共安全,立法上鼓励大家要带个符合标准的刀具。
网友评论:
@椒江叶Sir: 管制刀具知识普及!扩!
@高矮一起: 学习了!
@启贺:转发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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