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八佾篇第二十四则(论语八佾篇十三)

论语八佾篇第二十四则(论语八佾篇十三)(1)

【原文】

3.13 王孙贾问曰①:“与其媚于奥②,宁媚于灶③,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注释】

①王孙贾:卫国权臣。据说他是周王之后,因得罪周王,出仕于卫。他的问话,用的是比喻,带有挑畔意味。

②奥:后室的西南角,被视为尊者所居的位置。

③灶:古人认为灶里有神,因此在灶边祭之。这里王孙贾以奥比喻卫灵公或其宠姬南子,以灶自喻,暗示孔子与其巴结卫灵公及南子,不如巴结自己更实惠。

【翻译】

王孙贾问道:“与其巴结奥神,不如巴结灶神,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不是这样的。如果得罪了上天,到什么地方去祷告求情也是无用的”

【解读】

信守天道,不媚权贵

“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意思是说'与其讨好奥神,不如讨好灶神”,这句话是当时流行的一个俗语。奥神虽然身为家中的正神,但却高高在上,不太管实事。但是,灶神就不同了,他掌管着家中的吃喝用度,因此,百姓在祭祀的时候出于私利之心,对其十分看重。以现代的角度去看,有点类似于现在的“县官不如现管”,与其拍领导的马屁,还不如直接讨好管事的,这样对自己的前程更有帮助。王孙贾这么司孔子,是在暗示孔子自己在卫国掌有实权,讨好国君还不如讨好他呢!

面对王孙贾的诱导,孔子并没有上当,而是以“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作答,向对方明示道,如果违背了天理,昧了良心,必将招祸,到时候谁也帮不了。孔子此言,既婉拒了王孙贾的私利相诱,也提醒他做官要走正道,否则不会有好下场。在孔子看来,做官要走正道,要忠于君上,和于同僚,造福民众,若为一己之私,求名求官,不论是“媚于奥”还是“媚于灶”,都不会有好下场。

武则天时期,有个御史名叫郭霸。有一次,他的顶头上司魏元忠生病,御史们都去看望他。郭霸故意等到人都走光了才去。到魏元忠家里,他竟然亲囗去尝大便,并对魏元忠说:“如果大便是甜的,那么病就麻烦了。现在是苦的,说明病快好了!”魏元忠见他如此厚颜无耻,便把这事讲给别人听,郭霸名誉扫地。郭霸便是利欲熏心、“媚于灶”的典型。武则天当政时,曾下令禁止宰杀和捕捞鱼虾,右拾遗张德生了丿L子,不少朋友和同僚来贺喜,张德便私下杀了一头羊来招待。补阙杜肃偷偷藏了一些食物,并向皇帝告密。第二天,武则天在朝堂上问张德:“听说你生个男孩丿L,很高兴吧。”张德跪谢皇帝的关忄不。武则天又问:“待客的肉哪来的?,涨德只好实话实说实说,低头认罪。武则天说:“朝廷禁止屠宰,但喜事丧事不限。你以后宴请客人,应该看准人。”说完,拿出杜肃的告密信让他看。当时,杜肃无地自容,退朝后所有官员都想啐他的脸。杜肃为讨好皇帝出卖朋友,是典型的“媚于奥”。由于此二人私欲膨胀,厚颜无耻,有悖大道和正义,可谓“获罪于天”,所以都受到世人唾弃,最终也没有捞到什么好结果。

孔子认为,为人处世,应当遵循天道大义,心怀仁善,如此行事,上利国家,下怀万民,自然会得到尊重与爱戴,所以,无需去刻意讨好哪个人。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这个主张仍然有着重要价值。身在官场也好,人在职场也罢,只要走得正,行得端,能力出众,贡献良多,就没有必要去献媚巴结。天道昭昭,自有远见卓识的上位者慧眼识珠。如果出于一己之私,图谋罪恶目的,靠阿谀奉承、媚事领导或上级也许能得逞于一时,但最终必将身败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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