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方言打搅团对口型(咸阳方言阿家小考)

在陕西咸阳大部分地区,习惯上将妇女的夫家之母唤作“阿家(读音à jia)”。不是女人直接称呼,即习惯上与别人言谈、聊天时,自己对婆婆或者别人对其婆婆的叫法。

陕西方言打搅团对口型(咸阳方言阿家小考)(1)

对女子夫家之母的这种特殊称呼,应是保存了一种古汉语的用法和含义。唐代李延寿《北史》记载,北齐文宣皇帝高洋曾问侄女乐安公主:“崔达拏对你怎么样?”公主回答说:“甚相敬,唯阿家憎儿。”意思是说,丈夫崔达拏对她很好,但婆婆却厌恶她。高洋听闻此话,立即下令宫人召达拏母亲入宫,并将她杀害,且把尸体投进了漳河。北齐灭亡后,达拏杀掉公主老婆,从而报复了杀母之仇。

相反,唐代宗对此类事情的处理就比较得体。唐人赵璘《因话录》记载这样一则故事:郭暧了娶唐代宗之女升平公主为妻,小两口言语不和,闹别扭吵架了。郭暧很可能指责公主时也牵涉到皇帝。结果,汾阳王郭子仪比较害怕,便将儿子郭暧拘禁起来,亲自上朝堂向唐代宗请罪。代宗召见郭子仪,并且劝慰他说:“谚云:‘不痴不聋,不作阿家阿翁。’”意思是说,如果做不成傻子和聋子,就不能做婆婆和公公。即说年轻夫妻吵架,做父母的不能细究穷察,也大可不必在意。可以说,即在今天的不同场合,此话仍然具有一定生命力。

《敦煌变文集》是唐代敦煌变文作品的总集,是非常通俗的民间文字记录。其中《孝子传》说:“新妇闻之方割股,阿家喫了得疾平。”即是说,新媳妇割自己腿上的肉替婆婆治疗疾病,婆婆吃了它很快身体就康复了。这是佛教导人向善、孝敬长辈的唱词。很明显,上面所引古籍中“阿家”指的就是妇人夫家之母。

现今传世的多种古籍,尤其唐宋文献中,将女子的夫家之母称为“阿家”,比较多见。但关于其具体读音,却没有明确说法。“阿”是语气助词,并无实际含义。清人王士祯《池北偶谈》说:“宋人谓汉唐人多以‘阿’字为发语,如阿娇、阿谁、阿家、阿房宫之类,则阿房之‘阿’亦当作去声。”王士祯的推断也符合现代关中方言“阿家”之“阿”的音调。然而对于“家”字,多种古籍皆以为其音读作“姑”。如清代俞樾《春在堂随笔》卷九说:“唐宋妇人,每称其姑曰阿家,以曹大家例之,似‘阿家’亦应读‘姑’。现今通行的多种古汉语字典也一般持此说法。但王士祯等人却对此提出质疑,然而也缺乏有力、直接的反驳证据。

陕西方言打搅团对口型(咸阳方言阿家小考)(2)

在中国古代,陕西关中长期处于京畿要地。其时,多种人文、精神因素深深地烙印在了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当然,作为日常人们交流的语言,也是重要内容之一。关中方言“阿家(读音à jia)”是对女子丈夫母亲的指称。笔者认为,这也恰好印证了古汉语“阿家”的存在,甚至于读音。

陕西方言打搅团对口型(咸阳方言阿家小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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