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加强青年党员政治能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新兴产业投资、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法治政府建设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张立杰、秦文宇:青年党员要锤炼过硬的政治能力】
西安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张立杰、西安科技大学“三全育人”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秦文宇表示,当前,中国共产党党员数量突破9100万,其中“80后”“90后”党员超过三分之一,加强青年党员政治能力建设,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新时代青年党员要把政治锤炼作为终身课题,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滋养初心、锤炼党性、淬炼灵魂,努力担负起时代重任。由此,青年党员要提高政治判断力,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练就科学把握形势的“高站位”、练就精准识别本质的“好眼力”、练就明辨是非曲直的“硬内功”、练就抵御风险挑战的“铁臂膀”;提高政治领悟力,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始终牢记业务工作中有政治,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含糊;提高政治执行力,自觉担当新时代的答卷人,青年党员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只有切实提高政治执行力,才能实现个人价值与国家进步的有机统一。
摘编自《光明日报》
【欧阳雪梅: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欧阳雪梅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全面增强、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同步改善。一方面,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是中国式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中国式现代化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只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另一方面,“两个文明”协调发展是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从新中国刚刚成立到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全体人民不仅物质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而且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而“实现中国梦,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均衡发展、相互促进的结果”,这要求我们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奋斗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都要推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由此,要以更大决心、下更大力气推动“两个文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摘编自《人民日报》
【牛犁、赵硕刚:加大新兴产业投资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牛犁、赵硕刚认为,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以及外部环境深刻变化,我国需要以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而加大新兴产业投资,对于扩大内需、畅通国民经济循环都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扩大新兴产业投资有利于拓展内需空间。其次,扩大新兴产业投资是落实扩大内需战略、拓展投资空间、增强投资后劲的重要内容。最后,扩大新兴产业投资有利于加快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但是,今年以来,新兴产业项目投资存在盲目建设、融资不当等问题,因此,扩大新兴产业投资要优先把好“设计关”。在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落实新兴产业发展“施工图”时,需要首先做好统筹规划,避免盲目跟风,一哄而上。具体来看,要从优化规划布局、建立预警机制、完善市场体系等方面着手。
摘编自《经济日报》
【姚卫新:完善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生态】
东华大学教学委员会副主任,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姚卫新指出,我国在新文科教育领域尚未形成完整的认证工作机制和推进举措,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新时代人才培养的力量。因此,完善完整的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生态刻不容缓。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应该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核心理念,其认证标准、认证程序、工作模式、监控措施等均应有严格规定,必须由教育部等主管部门统筹此项工作,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引领、指导、督促高校在本校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由此,要着力做好以下方面:一是考虑到认证工作艰巨性,应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中央各部委所属高校的认证工作,各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认证工作,两级实施推进认证;二是考虑到专业认证的专业性,认证专家必须通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使其在现场考查中能以专业的、严谨的眼光展开详细的查证工作;三是可以选择个别高校的某个专业作为试点“打样专业”,在其完成认证试点后作为示范向其他学校推广,以点带面,引领其他学校同步跟进。此外,在新文科教育领域开展专业认证,是我国高等教育史上的一项崭新工程,必将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开展专业认证
过程中需要立足实际,区别对待,从而达到认证的初心、初衷。
摘编自《中国教育报》
【熊文钊: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
天津大学特聘教授,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熊文钊表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之一,就是要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进一步完善国家行政体制、优化政府职能体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政府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具体来看,建设法治政府,要加强行政组织立法,落实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原则;加强行政程序立法,推进行政程序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和创新行政监管体系,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摘编自《法治日报》
(光明网记者 刘梦甜整理)
来源: 光明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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