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林地应该退林还耕范畴(宜林则林宜耕则耕)

目前“退耕还林”“退林还耕”的消息闹得沸沸扬扬,让人很茫然,耕地是红线,任何人不能触碰,但林地同样也很重要,是我国生态安全的基本保障。是否该“退耕还林”“退林还耕”主要还是根据地块的生态区位与利用价值来科学决策,实事求是,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切不可搞“一刀切”

哪些林地应该退林还耕范畴(宜林则林宜耕则耕)(1)

前几年处理过一件跨省林地和耕地纠纷,让我对耕地与林地的概念有了更理性的认知,不如分享给大家,以此来提高大家对耕地与林地的认识。

这起纠纷是这样的。事发地位于皖赣交界的山区,民国时期安徽女子嫁给一山之隔的江西,嫁妆是山脚的几亩水田,此后水田一直由该女子家庭耕种,但毕竟相隔一座山,耕种很不方便。数十年以后,该女子家庭提出1亩水田换10亩山场,把位于安徽境内山脚的数亩江西水田,换取分水为界的安徽境内岗脊附近山场,开荒种植茶叶和玉米,这样双方经营管理起来更为方便。

哪些林地应该退林还耕范畴(宜林则林宜耕则耕)(2)

那时候耕作技术粗放,又没有化肥农药,水稻产量非常低,民众经常吃不饱肚子,因此水田非常金贵,而与江西接壤的高山上的林地利用价值较低,水田换林地,尽管一亩换十亩,在当时是占尽便宜,因此安徽这边自然同意。

这样,山脚的江西数亩水田就由安徽人耕种,而皖赣交界的山岗上的近百亩林地折抵给江西人经营,虽然当时约定是一亩换十亩,但由于当时测量技术的落后,以及林地不值钱,双方约定的山场面积经后来测算有近300亩之多,双方签字画押,完成了交换。

哪些林地应该退林还耕范畴(宜林则林宜耕则耕)(3)

建国以后的“土地改革”及“四清运动”,包括“林业三定”,水田自然是安徽人种植,林地因为属于集体,且山高路远无人经营,一直搁置在那。不过在“林业三定”时安徽这边以分水为界将该林地登记给了当地组集体,而江西自然也老证换新证将换取的山场进行了登记,这样林地重复发证,就导致了双方耕地与林地的纠纷,一直折腾到2008年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经过当地政府及林业部门细致深入地调查了解,以及走访相关当事人和查阅留存的协议,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的处理了耕地与林地纠纷,那就是水田依然属于安徽耕种,交换的林地自然还是划给了江西管理。

哪些林地应该退林还耕范畴(宜林则林宜耕则耕)(4)

到了二十一世纪,粮食种植技术的更新迭代,人们都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偏远的耕地有的已经荒废,后来退耕还林变成林地了,山沟沟里的数亩水田已经不再令人心动,而林地则因为交通改善,木材涨价,显得金贵了,三百多亩山场换来了几亩薄田,安徽人觉得吃了大亏,但木已成舟,回天无力,只能苦涩的承认事实。

从这桩纠纷我们不难看出更深层次的东西:在过去种植技术落后的前提下,粮食安全是以耕地面积为基数来获得保障的,即所谓“广种薄收”;而在种植技术进步以后,粮食安全是靠科技第一生产力来做支撑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稳产丰产。耕地面积不再是粮食安全的唯一要素,科技进步稳产丰产才是根本。

哪些林地应该退林还耕范畴(宜林则林宜耕则耕)(5)

因此,个人觉得“一刀切”式的“退耕还林”或者“退林还耕”都是不可取的,各地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耕地的生态区位和可耕作性统筹分析,科学界定,宜林则林、宜耕则耕!您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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