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历史背景简介(历史人物商鞅及其变法)
历史人物商鞅,及其商鞅变法,商鞅(公元前395年至公元前338年),姬姓公孙氏,名央卫国顿丘人,(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
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当秦孝公遇上了商鞅一代明君,搭配贤臣的佳话,便由此流传。一幕幕震人心魄的火花由此燃放,一场轰动的变法,已经准备在秦国掀起了他的开幕式。
商鞅为秦孝公制定的变法,大致有以下内容
第一,颁布法律,连坐法,制定一家有罪,而九家揭发,若不揭发,则十家连坐。将一个小系统结为一个法律体系,有利于彼此之间相互监督,从而贯彻法的实施,作为一个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对对法律的强硬信是很看中的。对敢于以身试法的人员坚决惩治。 商鞅存在渭河边对700多名囚犯进行判决,以雷霆手段进行公开处决,以至于渭水变赤,令人不寒而栗,由此可以看出,商鞅对变法的决心。对此,秦孝公并不加以干涉,其决心变法也得到了秦孝公的拥护。
第二奖励军功,禁止私斗。一方面激励了士兵为国作战的雄心,另一方面也打击了贵族的特权。这贵族势力猖獗的时代,对于官位的拢断,使得不少有心人被排挤到官场之外一辈子很难踏上仕途,而军功的奖励无疑打破了这种官位的垄断。
第三,重能抑商。农业在古代是百业之本,农业的发展基本上意味着一国经济的发展,由此可以见农业的重要性,由于秦国地广人稀,土地虽多,但人口不足,因此商鞅制定了,奖励移民政策,凡事从其他国度来的移民一律进行奖励。移民政策大大的充实了秦国的劳动力和兵源,
第二,建立郡县制,郡县制的基本意义在于由国君直接派官吏进行治理,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
商鞅进行了这四种变法,使秦国的变的强盛起来。所以说秦国的强盛是建立在商鞅变法的基础上!没有商鞅变法,就没有一个大一统的秦国!
当然也是因为商鞅变法直接得罪了秦国贵族势力,给自己的后路已堵死!在史马迁《史记》中评价商鞅:“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族多怨望者”
变法之初各种主力扑面而来,身为太子的秦惠文王在新法面前也是利益受害者。不满新法的宗室贵族,便联合起来,唆使太子知法犯法,开始不满变法,心中很多的怨气,又加上宗亲在旁煽风点火,便带头犯了法。此时新法已出,行不上大夫的理念已被废除,天子犯法尚且与俗民同罪,太子犯法当以律例处分!按照秦国的刑法,违法者当受黥刑,惩罚太子是冒天下之大不讳,但法律既出,自然也不会只是个摆设,那么太子犯了法,应该如何处置呢?商鞅知道太子不能惩罚,但他的两个师傅总可以治他们一个管教不严之罪!于是商鞅命人将太子的两个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押来以他们代替太子治了罪。这两个人也是太冤枉了,一个被割掉了鼻子,另外一个在脸上刺了字,真是冤枉透顶!商鞅的这一招杀鸡儆猴的把戏确实有效。那些蠢蠢欲动的大臣王公,看到这些情况,的确也不敢触犯新法,胡作非为了,但是心中都窝着一口怨气!
随着秦孝公的离去,秦惠文王的继位。商鞅逐步失势,失去了利益的王公大臣纷纷状告商鞅!
商鞅见局势越来越不利于自己,并听闻秦惠文王要杀自己,知道自己在秦国没有再呆下去的必要,呆下去也是死路一条。便趁着月色抹黑出逃,由于连日奔波,商鞅来到客栈,想歇歇脚。因为没有带证件而拒之门外,一连投奔几家皆是此种结果!依据商鞅新法住店要出示证件,没有证件,若是被留宿了,店主也要承担相应的罪责,这就是连坐法!商鞅万般无奈大叹一口气,心中五味杂陈,悲喜交加,自己立的法,却将自己给害了。商鞅终究逃不过一死,这真是商殃名扬于新法,死于新法,也算是冥冥之中注定的了。
商鞅的性格之中存在着刻薄少情的一面,这是众多史学家的共识。有朋友劝他留好退路,早做打算,但是商鞅依旧,我行我素,这也许与他所信奉的法家思想有关,他的这种性格是造成她悲惨命运的一个因素!
商鞅变法对秦国的贡献确实是有目共睹的。可以说,秦国的崛起与强大,正是在商鞅变法的结果。商鞅堪称国士无双,一个国家的稳定与强大是用
多少性命,多少鲜血才能换来的?但对个人而言,生命诚可贵,但在国家利益面前,个人性命又如蚂蚁一般渺小,此时为了国家的利益,商鞅只能接受酷刑,献出自己的生命!商鞅用生命和鲜鱼换来的是国家的强大,商鞅被历史铭记,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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