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儿的少年时代(我的童年14)

小孩儿的少年时代(我的童年14)(1)

我是56年生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50后。

每一代人都可以分为两类人。一类人感到生不逢时,设想自己如果生活在某某年代或朝代该有多好!比如,有人喜欢宋朝,便写了《我愿意活在宋朝》一书。大学者余秋雨就说过“我最向往的朝代就是宋朝。”另一类人则对自己生活的时代比较满意,故有“躬逢其盛”之说。其实说句煞风景的话,所谓“愿意活在哪个朝代”是个伪命题,毫无意义——因为个人无法选择。也正因为此,我非常喜欢胡兰成的一本书名《今生今世》。

因为有了我只能活在“今生今世”这个大前提,所以我愿意活在“今生今世”,我珍惜活在“今生今世”。为什么胡兰成在他与张爱玲的婚书上写下的“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句话深得许多人的心,道理都在其中了。  

我愿意活在“今生今世”并不等于说对一切都感到满意。

说起来我们50后这一代人真够尴尬的:幼儿时期,正逢“三年自然灾害”,身体亏欠许多,至今仍留有深深的后遗症,期望长寿大约比较困难。小学没上完,就开始了“文化大革命”。我们成了失学儿童。70年代初期,我们虽然作为“新三届”进入了中学,其实并没有学到什么知识,学工、学农取代了课堂教育。粉碎“四人帮”后,我们已经离开学校,来到了农村这个“广阔天地”。1977年恢复高考,我们也都积极参加了,但是我们的“老底子”跟老三届没法比,不敢报大学,更不敢报考名牌大学。通过恢复高考走出来的“人物”大多是老三届。上世纪80年代中期,百废待兴,选拔干部要“四化”,即“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老三届的那一批本科生正逢其时,纷纷走上了领导岗位。进入90年代,我们这一代人年近不惑,年富力强,堪当重任,然而,历史的浪潮已经把60后的“年轻人”推向了历史舞台。因为与我们相比,他们学历更高,更加年富力强。世纪之交,60后已处在事业的巅峰,70后紧随其后,毫不示弱,40后的相当一部分还在位,我们50后的这一代成了边缘人物,进不得,退不能。正像有人编的顺口溜一样:“提拔嫌老,退休还早,再混几年,回家拉倒。”

也就是转瞬间,我们这一代已经两鬓斑白,对镜自怜了。

小孩儿的少年时代(我的童年14)(2)

然而事物总不是绝对的。如果说我们50后有什么值得纪念的地方,那就是我们的青春是在没有学业重负的快乐中度过的!

“文革”十年,正是我从十岁到二十岁的阶段。没有正经事可做,我家所在的大杂院就成了我们的天堂。大人管不过来,学校问不了,要创造我们的幸福,就全靠我们自己了。那时,物质生活虽然贫困,但是玩的名堂可真不少,诸如学抽烟、学喝酒、学划拳、打麻将、玩扑克、下象棋、打弹弓、弹琉蛋、抽陀螺、推铁环、玩石锁、学摔跤、逮蚂蚱、捉蝈蝈等“十八般武艺”,我们全都演练了一番。其中值得一记的有两件事情。

第一件,我们模仿当时的“红卫兵”,组织起了我们大院内自己的“革命队伍”,我被推选为司令。上任后,我按照部队的职级,分别任命了排以上干部。每天晚上,我们这支队伍都有活动:有时练习匍匐前进,有时分成敌我两个阵营,演练攻克碉堡;有时就在院子里面排成整齐的队伍巡逻。我们的“司令部”设在隔壁邻居家的锅屋(做饭的地方)里,里面挂满了我们的武器:红缨枪、白蜡杆、三节棍等,最神气的要数我那把木刻的“手枪”了。每隔一段时间,我都要把“干部队伍”重新调整一次,调整的原则当然是根据各人参加活动的表现和次数。由于调整的次数比较多,每个人都有机会,所以没有造成什么矛盾。我们这支队伍,真正实现了“干部”的能上能下。直到我上了中学,这支队伍才作鸟兽散。

另一件事情是,我在大院里成了“孩子王”,在我的周围,每天都聚集了许多儿童。我也因此得了一个雅号“刘校长”。开始是我的“部下”这么叫我,后来就发展到了全院的大人小孩都叫我“刘校长”(许多大人甚至忘记了我的本名)。以至于多年以后我真的当上了校长,大院里的叔叔阿姨还打趣地对我说:“要不是我们当年叫你校长,你也许当不上呢!”

我在大院里做“校长”的时间比当“司令”的时间要长得多。一直到我结婚前,我在大院的孩子们中间始终扮演着“校长”的角色。结婚后,我带着妻子回大院,邻居见了都打招呼说“刘校长来了!”妻子满脸诧异地问我“你不是校长,他们怎么都喊你校长呢?”我笑而不答。

在大院里当“校长”也并不容易,没有行政命令的权力,靠的就是无形的魅力,其中读书多、会讲故事是主要原因。在那个知识贫乏的年代,他们渴望知道除了样板戏以外的一些事情。因此,我所读过的《红楼梦》《水浒》《三国演义》《西游记》《封神榜》《今古奇观》、民间传说、神话故事以及古诗词等,对伙伴们就构成了极大的吸引力。每天晚饭过后,我拿一张小板凳往院子里一坐,伙伴们便从家里聚拢而来,围坐在我身边,听我讲故事。每天晚上讲过的内容,他们都会回味无穷,第二天还在复述我讲过的故事。有时,像“鲁智深倒拔垂杨柳”这样的故事,他们第二天还要根据故事情节表演一番。更有趣的是,结婚后我和妻子带着女儿回大院,我那些伙伴也都有了孩子,和我女儿在一起玩。然而只要我参与其中,这些孩子的孩子又都像他们的父辈一样围拢到我身边,吵吵嚷嚷地让我讲故事。当然,这时“刘校长”就变成了“刘大大”。故事讲到关键处,我故意说“没有烟抽了,故事讲不下去了”。这些孩子们便纷纷回家拿烟。过一会,他们纷纷回来了,每个孩子手里拿着三五支香烟,汇集到我手上就是一大把了。

我天性喜欢孩子,孩子们也乐意跟我玩。那时候孩子们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几乎每个孩子都有一辆小小的自行车(儿童骑的三个轮子的),他们骑车满院子疯跑。我说一声“车子要加油,不加油就跑不动了。排好队,我来给你们加油。”孩子们就自觉地在我家门前排队,我打开屋门口的水龙头,往每个孩子的车轮上洒几滴水,他们就欢快地骑走了。我进到屋里端起碗,刚吃两口饭,就有孩子在门口叫我“刘大大,我的车子该加油啦!”

现在回想起来这些事,我的嘴角始终挂着笑意,内心甜蜜,同时又有些时光流逝的惆怅。

小孩儿的少年时代(我的童年14)(3)

除了“当司令”“做校长”这些正面形象以外,我也带领孩子们干了一些至今想来都会脸红的恶作剧。

我家住的街口有一个小店,说是小店,其实也就是一间低矮的棚子,临街这一面开个大大的窗子。其实,也不能叫窗子,因为这一面墙除了下面留了半人高的窗台以外,左右和上面都掏空了。说它不是窗子,还因为它没有窗户,晚间打烊后,是用一块块的板子挡上的。小店里卖的东西,无论是吃的、玩的,还是用的,都对我们构成了极大的诱惑力。那时,做这种小生意的很少,物以稀为贵,这家小店就成了我们既仇恨又不得不去的地方。大院里的每个孩子都有这样的经历:拿着一两分钱欢天喜地地向小店奔去,买下自己早已想要的一块皮糖、一勺“蜗娄牛”(螺蛳)、几个大刀糖等。买到想要的东西,钱却没有了,欢喜的心情已变成了后悔,等到东西吃下肚,自己又变得一无所有时,在潜意识当中那后悔又化成了对那个小店的仇恨。

这个小店,几乎“回收”了我们所有的零花钱。说是零花钱,其实也就是一分或二分的硬币,徐州话叫“毛戈”,绝对不会超过五分。这开店的夫妇俩有个儿子,年龄和我相仿,或许略微大些,小名叫“小五”。夫妇俩都是南蛮子,说话蛮不拉唧的。我们所以知道他们的儿子叫“小五”,是因为每天都能听到他们俩用很“蛮”的话而且是拖着长腔地喊着儿子:“小五哎”……

我们大院里的大人孩子在背地里称小店的夫妇俩为“小五的爹”、“小五的娘”。“小五的爹”、“小五的娘”都不面善。男的像电影中地主、富农一类的坏分子,女的是个地地道道的黄脸婆。儿时的印象中,她的脸始终是蜡黄蜡黄的,全然没有一丝血色;眼睛常常浮肿着,好像总是在病中,我常常能闻到这个棚子里飘出的中药的味道。

在我的领导下,我们对小店的“仇恨”,终于变成了报复行动。“行动”的时间通常选择在月黑风高的晚上,我带领一帮小伙伴悄悄埋伏在附近。待小店打烊、行人稀少时,我们就迅速出击,对着小店的木板窗胡乱敲砸一番,以发泄我们的“仇恨”。随着我的一声口令“撤!”,也就是几秒钟,我们就全部撤回了院内。开始时,“坏分子”和“黄脸婆”不知是何人所为,便站在街口胡骂一通。等他俩骂累了回屋后,我们故伎重演,再敲砸一通。不久,由于几个“连排长”在撤退时总是拖后腿,“坏分子”和“黄脸婆”终于发现“作案”的是我们大院的孩子,便进到大院里来骂人了,这一骂就要骂上好几分钟。在大人们的劝解下,他俩才骂骂咧咧地走开。

这件事虽然并不光彩,但在当时让我们感到十分地惊险、刺激,所以印象十分深刻。

如今,这一切早已成为往事。然而,那年月、那贫穷、那青春、那快乐,却沉淀在我们的记忆中,成为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我们的下一代多数是80后的,我们在教育他们时,常常爱说我们小时候如何如何,“80后”就会伶牙俐齿地回击我们说:这都什么年代了,应该与时俱进!你们那时候无非就是——穷,并快乐着!我在心里暗暗地为他们感到可悲:我们那时候的“快乐”,你们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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