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读 毛选(以正考父校商之名颂于周太师再论诗书易皆出自毛家)
正标题:正考父校商之名颂于周太师考
导读摘要:《国语·鲁语下》鲁大夫闵马父与景伯的对话中,有"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於周太师,以《那》为首"一语,涉及《诗经.商颂》的来历。《毛诗小序》改“校”为“得”,简“商之名颂”为“商颂”,余说与之累同,显然是据《国语》为文。郑玄作《诗谱》,也引鲁语原文以徴。前人究《诗经》者亦多关注到此,各依所据论说《商颂》成文的时代,主要观点有“宋人作”和“商遗典”之别,旁说及校勘学的发轫,商音和周乐的不同之处等等,唯多数学人忽略了对“周太师”的身份考察,以及对“商之名颂”的内义发明,致使对《商颂》的来历,乃至于孔子之前周诗的纂辑年代和作者,都无法有正确的认知。更别说据此再探究发明子夏孔子等人和“诗”的关系、今传《诗经》大小序的作者是谁等等诗歌史上的疑难。此篇通过对周太师的身份挖掘,充分论证了夏商之典的大规模整理,周易最终文本的纂修形成,文武以来各代周王的功德史记,毛氏先祖经邦治国经验的总结等等,都是在“周亡王九年”期间,以周太师毛公皇父为首的毛氏族人共同参与完成的,以“诗书”形式成典成册。这就是王子朝、毛伯得(老子)奔楚时带走的毛家这批“周之典藏”,诗书易皆出自毛家,今传《诗经》称“毛诗”实至名归,当之无愧。
关 键 词:周太师,商颂,正考甫,毛诗传,吉甫,毛公皇父,平王东迁,周之典藏
诗书易皆出自毛家
先圣贤阐教于前,事以言说,随以文记,形诸经史,著为诗书,允执厥中,有典有册,视为大宝,传之子孙。欲后先同参,人人得意,道之大化,百世可继。唯识文断字易,知书达理难。是以故:
汉儒寻章觅句,达诂明经;两晋玄学空谈,坐而论道;唐理旧典,敷就正义;宋开理学,格物致知;明人知行合一致良知,心学横溢;清人返朴宗汉避文祸,考据盛行;要之皆是欲发明诗书内外之真理,效继天子圣贤经邦治国之正道,经世以致用。
民国之后,读经被禁,经学衰而史学继,甲骨金文、敦煌墓志、明清档案、楚简帛书等,研究者络绎不绝,频出大家。至于今,古文衰败,经学似成“闲学”。经史不分家,是以累及三代史学亦差不多沦作“绝学”。世迁时移,今之人多数古文断句都不会,何谈研究。即使有专业学者研究之亦凭兴趣,有独到见解者并不多见。
易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三代诗书,尚矣,后之君子能明德知微者亦鲜。道心惟微,得之古今同贞,失之千里斯谬。若夫诗《商颂》是上古殷商先圣王遗典,拟或是周时宋人正考父作,众说纷纭,至今难定。
一
清人王先谦考证指出,齐、鲁、韩三家均认为《商颂》是春秋时宋诗,正考父所作。然综前人所考,“三家诗”所传与“毛之议绝异”,殆非诗本义,不同处唯在训诂(或字异)。而毛诗皆古文,毛亨毛苌作诗诂训传,多切中肯綮,人信而从之日众。至汉末大儒郑玄作《诗谱》,为毛诗《笺》,“三家诗”渐亡。至两晋之间,鲁诗齐诗已皆不见踪迹,韩诗北宋时仅存《外传》,观其文也非诗传之体,固不知王先谦据何而论得如此。
毛诗传今尚存,其义甚明,主《商颂》是商代遗典。《毛诗序》云:“《那》,祀成汤也。微子至于戴公,其间礼乐废坏。有正考甫者,得《商颂》十二篇于周之大师,以《那》为首。”郑笺:“礼乐废坏者,君怠慢于为政,不修祭祀、朝聘、养贤、待宾之事,有司忘其礼之仪制,乐师失其声之曲折,由是散亡也。”《诗谱》亦云:“七世至戴公时,当宣王,大夫正考父者,校商之名颂十二篇於周太师,以《那》为首,归以祀其先王。”
鲁大夫闵马父最早提及《商颂》来历,《鲁语》载其言:“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以《那》为首,其辑之乱曰:‘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温恭朝夕,执事有恪。’”《毛诗序》改“校”为“得”,简“商之名颂”为“商颂”,显然是据《国语》为文。
司马迁
前面王先谦所言虽无确据,说中亦不远。司马迁师从董仲舒治公羊,诗学盖本于鲁诗,别采二家。考其《史记》,并无得见《左传》《毛诗》之迹。说及《商颂》,颇能代表汉时今文家之观点。
司马迁认为正考父作《商颂》以美宋襄公,其在《史记宋世家》云:“(宋)襄公之时,修行仁义,欲为盟主。其大夫正考父美之,故追道契、汤、高宗,殷所以兴,作商颂。”南朝宋裴駰《史记集解》云:“《韩诗·商颂章句》亦美襄公。”
正考父乃宋湣公之曾孙,孔子七世祖。《左传》《孔子家语》《史记》并记,云:“正考父佐戴,武,宣。”太史公却明称正考父为宋襄公大夫,显然已自误。宋戴公卒于周平王五年(前766年),戴公十八年周宣王崩,二十九年幽王为犬戎所杀,则戴公及正考父皆当宣幽时人。
宋襄公即位于周襄王二年(前650年)。正考父能“佐戴”,显然已成年,以“佐戴”之年计在君薨之年,至宋襄公继位初年,盖一百三十余岁矣,殊难可信。唐司马贞《索隐》早就指出:“考父佐戴武宣,则在襄公前且百许岁,安得述而美之?斯谬说耳。”
盛唐《五经正义》颁行后,从今文家说的已稀见,几已废止。迄至清代,经学复起。鸿儒欲济宋明理学之穷路,主张尊汉黜宋,返朴归宗。乾嘉学派盛兴,学人重考据,追溯两汉经师古训,以彰明孔孟学说,以至于此案重被翻起。
魏源《诗古微》举了十三证,力辩《商颂》为宋人作。皮锡瑞《诗经通论》又添了七证实之,王先谦对此推崇至极,其在《诗三家义集疏》放言:“魏、皮二十证,精确无伦,即令起古人于九原,当无异议。”
王国维像
清末大家王国维亦有《说商颂》一文,其从殷商甲骨卜辞中索取证据,力主《商颂》不是商代的作品,而应是“周中叶宋人所作以祀其先王,正考父献之于周太师”,可概括为“正考父献诗说”。且他认为汉今文家的说法,“虽与鲁语闵马父不尽合,然以《商颂》之诗证之,固长于毛说远矣。”
但王国维此立论是经不起推敲的。若定猷为周中叶宋人作,殷亡后微子封宋以来各代宋君,将以何乐祭祀先王乎?况王国维读“校”为“效”,有自圆其说的嫌疑,且前后言语逻辑也不能自洽。
其文内云:“(宋)戴公之三十年,平王东迁,其时宗周既灭,文物随之。宋在东土,未有亡国之祸,先代礼乐,自当无恙,故献之周太师,以备四代之乐,较之《毛诗序》说,于事实为近也。”
殷商既灭,周人封微子于宋为殷后,继守殷祀尔,焉能曰“未有亡国之祸,先代礼乐,自当无恙”乎?《史记·周本纪》载:“(殷)太师疵、少师强抱其乐器而奔周。”周武王于是率诸侯东伐纣。殷人乐太师、少师和祭乐器一起奔周,此乃“商乐”尽失的标志性事件,意味着商人祭祖祀社已然废坏,祖先社稷不得安心血食,乃亡国之先兆也。
周武王灭商后告于周庙曰:“古朕闻文考修商人典,以斩纣身,告于天、于稷。”此说是文王曾修商人之典,乃武王告庙之辞,决然可信。文王所修典是否含“殷乐”,虽不可遽定,但武王时殷乐师强抱乐器一起奔周,表明周人是掌握了殷商旧乐。要说殷人献乐,此次才真正是,何劳二百年后之宋人正考父焉?
周文王姬昌
王国维之说虽如此轻易可驳,但时人迷信其学术地位,挑战者不多见,从说者却甚夥。同时期疑古派兴起,更是推波助澜,循从司马迁之说,不顾年月颠倒之乖谬,硬是坚持认为《商颂》为宋襄公时作。相比较,与魏源、皮锡瑞及王国维等巧妙避说正考父,而定论宋人作不同。疑古派之论更等而下之,不值一驳。
唯《商颂》定作宋诗却成了今日主流说法。如今人程俊英《诗经译注》说: “《国语》和《史记》的记载比较可靠。宋国保存有自己先代颂祖乐歌,这是很可能的;正考父据之改写成宋诗,来祭祀祖先、赞美宋襄公,并到周太师处校对音节,配合乐调。这和屈原据楚民间祭歌而作《九歌》的性质相似。正如《九歌》是战国时代屈原的作品一样,《商颂》的作者应是正考父,它实际上是《宋颂》(《左传》称“宋”或称“商”),是周代宋国的作品。”此种不加思考,以误为正,遗说害世的文字实在不敢恭维。
所幸的是,网上所见还尚存有一些学者坚持古文家的说法。如山西大学文学院刘毓庆教授的学术文章“《商颂》非宋人作考”指出:《商颂》全部,俱显盛世之德,毫无亡国之思,大有“只有天在上,更无山与齐”的气势。绝非正考父之流所能为。
刘毓庆此文针对“魏、皮二十证”逐条批驳,证据充分,逻辑有力,颇有见地,堪称复起九原之宏论。其主张是“商颂实为商代所有,现存五篇,乃是经过正考父整理加工过的,但其基本精神仍存,本色尚在。”文繁不引,有兴趣的可以参看其文。
又如鞍山师范学院中文系讲师,文学博士逯宏有作“周太师校《商颂》考”一文,他认为宋人重鬼神祭祀,则祭祖之乐绝无荒废之理,殷商祭祀旧乐在宋国已散亡的前提并不存在,正考父手上应有文本,或与“周人雅乐风格不同”。正考父持之与周太师相参,“改变了《商》乐中十二篇歌诗的乐律及文字,校改后的殷乐借助《诗三百》的编定得以流传,才为天下人所共识。”从而否定毛诗序中的“得诗说”。
逯宏认为,《商颂》或是三言体,商之遗声与周乐不同,周人不用商音。且引甲骨卜辞有‘学商’、‘奏商’、‘舞商’,认为其中的《商》是今本《商颂》的前身。故而推论“《商》乐进入《诗三百》时经过周太师修改了”。他的基本结论是“今本《商颂》是层累地形成的,也就是经过不同时代人的增删、修饰后才写定的。其中,周太师校《商颂》是重要的一步。”逯宏所论,乃是受顾颉刚“层累说”影响。
顾颉刚提出的“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史观”说法影响很大,但并不是公允的,至少因果关系没搞清。哲认为,经周敬王时发生了周之典籍丢失大案,及秦始皇、项羽焚书后,古史的发现恰恰亦是层累地完成的,历史的真实在前人那里模糊,越到后世越是渐渐清晰,发生的次序和排列的系统恰是一个U型反转,考古学功不可没。
逯宏的结论基本和王国维类似,并不是很信从司马迁的说法,而是将商颂的产生定论在宣幽之际或平王东迁之后。但他能把眼光关注到周太师这里,试图以周太师校《商颂》观点来说明《商颂》中既有“承袭了商代祭歌的因素”,也存“周人修改的痕迹”的合理性,确实比其他学者高明,据我所见,古今学者说商颂基本忽略了周太师。
不过逯宏研究亦存在不足,并没有对周太师身份作更深入的研究。和所有人一样,他认为“太师是周王室的瞽人乐官”,这是大错特错的。此处的周太师是个特定人物,是宣幽时最高执政“太师皇父”,是《诗》篇中的“师尹”、“吉甫”、”尹氏”,是郑注孔疏中误称的“尹吉甫”,是宣王二年被赐太师职的“皇父”,《汲冢竹书》幽王元年再赐命时称作“太师尹氏皇父”,亦是毛氏的先祖“毛公皇父”,并不是名不见经传的“瞽人乐官”。
二
西周金文和文献中,凡称“师”或“太师”的,无一个是乐师身份,皆是王之左右重臣。尤其是“太师”名号,可以说是宣幽时卿士“皇父”的专称。诗《常武》:“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大师即“太师”。今本《竹书纪年》:“(宣王)二年锡太师皇父司马休父命。(幽王)元年,王锡太师尹氏皇父命。”诗节南山,家父刺幽王也,其诗曰:”赫赫师尹。”毛传:“师,太师,周之三公也。”
《扬子法言·学行》云:“昔颜尝睎夫子矣,正考甫尝睎尹吉甫矣,公子奚斯尝睎尹吉甫矣。不欲睎则已矣,如欲睎、孰御焉?”睎,从目从希,依扬子自纂《方言》所说,希、铄摩也。燕齐摩铝谓之希。其也云:东齐靑徐闲谓眄曰睎。故哲以为,睎的本义是期盼见面。此正表明正考父尝曾非常仰慕尹吉甫,企望面觐之,且成行了。
扬雄所言,盖与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有关,所指”尹吉甫”就是指太师皇父。受许慎说文、谷梁传注和汉儒经说影响,后人多以为甫父通称,皆是男子美称,非也。周制男女皆十五以伯仲,冠字。耆艾转尊,则荐以甫字为尊,称俎字。
甫之用盖周人肇始,殷人甲骨卜辞无见。《说文》释甫,从父用。春秋:“公及邾仪父盟于蔑”。谷梁传曰:“仪,字也。父犹傅也,男子之美称也。”此处“父犹傅也”,不易解。但若以甫代父,则赫然可通。
《左传》:“郑伯傅王。”注曰:傅、相也。贾子曰:傅、傅之德义。《尚书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周官》虽为后出,但周初“师、傅、大保”习见,皆是王之重臣无疑。东汉蔡邕《朱公叔谥议》曰:“周有仲山甫、伯阳嘉父,优老之称也。宋有正考父,鲁有尼父,配谥之称也。”此言近似中的。盖“甫”为王之左右贤臣耆老之美称,于习见“父”字作一般男子美称有别。
周人的称谓是最为繁杂的。如蔡邕说及的“伯阳嘉父”,盖是指幽王时的周太史伯阳,司马迁《周本纪》中先称其为“伯阳甫”,后继称为“太史伯阳”。《国语郑语》中桓公问“逃死”之计的“史伯”,虽然名或字被省略,但可看出都指同一个人。
古人这类字名连称的写法,春秋时已多见,是为避重名。有些学者认为,先秦时期,当名和字连称时要先字后名。如孔父嘉,孔子在宋国的祖先,“孔父”是字:“嘉”是名;姓为“公孙”。孟明视,百里奚的儿子,“视”是名:“孟明”是字;姓为“百里”。而在汉代以后,是名在前,字在后。例如,唐林子高,林是名,子高是字。
哲以为,字前名后乃他称以敬,名前字后是自铭以谦,且父字前一般多指字。司马迁在蔡邕之前,依他说,则“伯阳”是字称,而 “嘉父”亦是字称。说明蔡邕见到的史料中史伯有“名 父”为称的用例,而实证恰恰能在太师皇父所作彝器铭中找到。
如出土的“奠白士吊皇父鼎”乃是太师皇父为士时所作鼎,其铭曰:“奠(鄭)白(伯)氏士吊(叔)皇父乍旅鼎。”此乃皇父为士时所作,因文王幼子季载(毛叔鄭)受爵鄭伯而言,以“鄭伯氏”概其族属也。其自铭“叔皇父”,可知其排行为叔,皇父其字也。
目前出土皇父有关彝器,除了上述所说,还有圅皇父“鼎簋盘匜”若干件,铭文首句都是“圅皇父”开头,此正是太师皇父的“名 字”连称。首字“圅”与毛公鼎铭写法同,只是极不好认(见图版一)。造字本义为:有系扣的箭矢筒。引申意为不露锋芒,内函也。皇父的“名 字”取法正是二义相反,一表内敛,一表光耀。其中亦能看出古人的情趣。
图版一
毛诗是古文,不知诗中“吉甫”是否就是“圅甫”的误释。金文皇字构型为“一正立豆灯发出光芒”,皇的本义应是光明、光辉。篆文写作从自王。毛传释皇为大,不是太确切。从中也可以看出,“圅甫”误读为吉甫亦是可能的。
诗《崧高》正义曰:“吉甫,尹吉甫。毛不注序,故於此详之。”诗《常武》《十月之交》毛传说及皇父,亦甚简略,无详注皇父来历,未审前美后讽之乖异,未能发明皇父作都于向乃是为幽王东迁计,反谓“皇父甚自谓圣。所择三有司,皆信维贪淫多藏之人也。”是以知毛公时已不明西周以来之史实。
郑玄笺注“尹氏”,以为是“天子世大夫也”。孔颖达疏义更过,不知诗中有“师尹”乃吉甫别称尔,乃妄言吉甫为尹姓,称其为尹吉甫。毛传:尹氏掌命卿士。此明说尹氏为卿士之长,太宰之职也。毛传:尹氏,官氏也。何谓官氏,毛公鼎铭有师氏,类之,乃指众师之长,即“师尹”也。皇父二权并擅,故称太师。
唯《出车》南仲,毛传云其文王时。郑玄依之,以笺注《常武》,云:“南仲为今所命者皇父之太祖。命皇父必远本其祖者,因其有积世之功,尤欲使之彰显故也。”此说胜毛传,甚得诗旨,或可掩不明之过。哲因之而证南仲乃是文王太姒幼子季载(毛叔郑)之次子中旄父,亦即成王顾命之毛公,为太师皇父之高祖。
故可推定,太师皇父与尹吉甫就是同一个人,也就是作都于向的(毛公)皇父。《扬子法言》与《鲁语》闵马父说的也是同一件事,那就是正考父确实曾觐见宣幽时的周太师(太师皇父),并从太师皇父处校辑了《商颂》十二篇,此事非虚。
三
《国语晋语四》仓葛曰:“阳人有夏、商之嗣典,有周室之师旅,樊仲之官守焉。”诗《十月之交》说,皇父作都于向,“亶侯多藏”。这说明,幽王五年太师皇父作都于向时,这批夏商之典就被迁徙到阳樊了,太师皇父让樊仲之官守之。
出土的清华简《系年》第二章载:“周亡王九年……晋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师,三年乃东徙,止于成周。”周幽王死后,申侯、魯侯、許男、鄭子立宜臼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攜,二王并立,诸侯始不朝周。太师皇父因作都于向,而免遭祸,但也因此受到王室和诸正嫉恨,怨其国难时未能及时拯救,故不得重回执政,闲居济地。
平王东迁后没选择太师皇父建造的都邑(向)为王都,而是选择了周初以来就一直存在的东都洛邑为都。诗《雨无正》盖亦是《节南山》作者家父(太师皇父长孙,毛伯家父)作,怨刺之意非常明显,就是指平王东迁不择向地为都城,辜负了太师皇父为王室早作谋划东迁计而“作都于向”事。
据左传亦可知,这批由太师皇父带到济地的典籍一直没给周王室。左传称“周之典籍”,国语称“夏商之典”,皆不言是“周王室典籍”。虽仅几字之差,还是有区别的。周之典籍就存这批,别无它家。鲁昭公二十六年,毛伯得(老子)佐助王子朝争位失败后奉周之典籍奔楚时,带走的也是这批。
老子就是毛伯得
过去哲有个论断,就是说毛氏东迁后的采邑在济源。以周太师毛公皇父“作都于向”始计,至毛伯得(老子)佐助王子朝争位败亡导致爵秩封地尽失,毛氏族人在济地向城生活了二百六十年。期间毛氏先祖在此地整理了夏商周以来之典籍,后经王子朝之乱,由奔楚自隐的毛伯得(老子)之后裔散书于民间,由此催生了璀璨的诸子百家文化。
正考父校商之名颂于周太师盖在“周亡王九年”期间,据此亦可推定,诗书易的整理盖始于幽王灭国后周太师毛公皇父闲居济地时,由他主持校辑,毛氏子弟多参与其中,东迁后采邑于济地的周召毕芮等世族也应参与了此事(追溯先祖事迹,提供家藏资料等),后经几代毛氏先祖递承续修而传于家,匦藏于阳樊,命“樊仲之官”师旅守之。
太史公曰:“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皇父(毛公)宣王二年即授太师职,佐王平陈与宋,西征玁狁,南征徐淮,南伐荆蛮,平定申甫许三国,东征恢复鲁国和西征讨伐西戎等等,建下了不世功勋,“文武吉甫,万邦为宪”,诗人美之。
至幽王元年再命作“太师尹氏”,总揽国是,位及人臣。不料后来幽王嬖爱褒姒,好谗慝暗昧,又废嫡立爱,以至于太史伯阳叹曰:“祸成矣,无可奈何!”而皇父欲拯救之,于幽王五年作都于向,为幽王迁都计。而王不听,与毛公皇父渐为疏远,而亲近任用虢石父等谗谄巧从之人,皇父之郁闷心结可想而知也。
诗经 十月之交
陕西一带的毛氏族人也一直传说,周幽王灭国,让毛尚书(毛注:指太师皇父)痛心不已,后悔毛家没管好王室事,以至申侯引狼入室顷刻间灭了西周,而未能及时赶回勤王,遗命必葬回西土祖地(毛尚书墓在今陕西毛毛寺)。这个传说和史实吻合。
虽然传说有点失真,西周并无尚书这类官职,是以后世职官说前人事(这类错误司马迁也犯过,作老子传称是周守藏史。道家称老子为周柱下史),但这种镌刻在血脉中的家族口传历史,历经千年之久也不会磨灭,总能够在谱牒文献记载中找到对应的出处。
孟子亦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诗之兴起自然早于春秋,出土的周初毛公旅方鼎铭文就是毛公(此毛公或是毛叔郑,谥号毛懿公。或是成王时顾命毛公)作的一首诗,可视为周人诗作的不朽之徵。诗谓:
毛公旅鼎亦隹觥
我用饮厚眔我友
飨其用侑
亦弔唯考
肄(豨)毋有弗顺
是用寿考
此鼎铭文如诗,诗旨是善待友朋亦若兄弟,是对《诗·常棣》“虽有兄弟,不如友生”的最好栓释。译成白话就是:吾毛公的旅鼎亦像盛酒的觥,我用它装满醇厚的酒啊,来答谢跟随吾多年的好友。宴饮时用它在筵席上助兴,劝老友们尽情地吃喝玩乐。亦用此醇酒来追念逝去的先考,祈愿自个家人和友人平安一生到老。
毛公旅鼎
出土的清华简《耆夜》共有诗作五首。周武王举爵醻毕公周公,作歌各一终,二诗为《乐乐旨酒》《輶乘》。周公举爵醻毕公,作歌一终,曰《贔贔》,又举爵醻王,作祝诵一终,曰《明明上帝》。从简文记为“作歌”“作祝诵”看,皆应是武王周公当场创作,展现了武王周公的文采和敏思,也可见周初作诗的具体风貌,
以上诸首,皆不见于今本《诗经》中。唯有后记:周公秉爵未饮,蟋蟀跃升于堂,周公作歌一终,曰《蟋蟀》,内容类似于《诗经·唐风·蟋蟀》,推测是经过后人的修改。“诗不厌改,贵乎精也。”所以正考父在周太师处校辑“商乐”十二篇归以祀其先王的最终文本,经过二人的参商修润改定也是很正常之举。
郭沫若曾在《召伯虎簋铭》一文中说到:“此铭所记与《大雅.江汉》篇乃同时事,乃召虎平定淮夷,归告成功而作。诗之告成与王,即此之告庆,诗之锡山土田,于周受命,即此之舍以邑讯命司,舍典勿敢对;诗之作召公考,天子万寿,即此之对扬朕宗君其休,用作烈祖召公尝簋。考,即簋之借字,古本同音字也。”由此得出“《江汉》实亦簋铭之一”的论说,此说得到了陈子展、陈铁镔等学者的赞同,遂为后世论诗者所公认。
唐兰认为铭文中带韵正是“诗篇的形式”。周代铭文有不少是有韵的,喜欢用整齐的四字句铭文也相当多。如《虢盘铭》,其铭文曰:“唯十又二年正月初吉丁亥,虢季子白作宝盘。丕显子白,壮武于戎工,经维四方。薄伐猃狁,于洛之阳。折首五百,执讯五十,是以先行。……王锡乘马,是用佐王。锡用弓,彤矢其央。锡用钺,用征蛮方。子子孙孙,万年无疆。”每一句的尾字如“阳”、“行”、“王”、“央”、“方”、“疆”,均为阳部协韵。
仲山父,一名仲山甫,乃周宣王时名臣。《诗·蒸民》是尹吉甫作,专篇颂扬仲山甫,说他品德高尚,为人师表,不侮鳏寡,不畏强暴,总揽王命,颁布政令,天子有过,他来纠正等等。然古今说诗者对其身世解说皆不甚了了,今人更是莫名。
哲对勘比读出土之《毛公鼎》,诗烝民篇可谓是鼎铭之诗传。初本疑器主歆父与仲山父或为一人,细细思量终觉不然。后见师询簋铭文,豁然方知原是误信郭沫若所断《毛公鼎》乃宣王时器而误也。师询簋有铭文历日“唯元年二月既望庚寅”,哲推知其作于周夷王元年(公元前876年2月22日),又结合出土的伯屖父(毛公歆父字称)诸器,据之而定毛公鼎为周夷王元年器。
毛公鼎
诗《烝民》云“王命仲山甫,式是百辟。缵戎祖考,王躬是保。”是知尹吉甫所赞者皆指仲山父能尊行祖考之懿德也。该诗作于宣王七年王命樊侯仲山父城齐(济源阳樊)之际,则民推“德猷如毛(公)”之誉绝非仲山父一世所能攒也。亦知仲山父早在周历王失德之时就曾襄助王室免于倾覆,符合诗中所言“衮职有阙,维仲山甫补之”之史实。正因有大功勋,宣王时始胙土于毛公歆父之孙仲山父,分氏为樊侯。
过去,哲就推定太师皇父和仲山父都是毛公歆父之孙,认为《诗烝民》作者尹吉甫应见过毛家的毛公鼎原文,他是依鼎铭“锻炼成诗”以送樊侯仲山父城济(仲山父受土在樊,即文献阳樊,竹书纪年写作“齐”,盖讹误)。
因受郑玄、孔颖达等人注说的影响,过去曾以为皇父和尹吉甫不是同一个人。今考证明白,尹吉甫就是“周太师尹氏皇父”(此称出处在竹书纪年幽王元年命皇父辞),才豁然而悟,仲山父和尹吉甫并不是外人,就是亲兄弟。
数日前,哲将此心得分享给朋友圈,有宗亲郑州毛宏伟留言曰:“按兄弟序仲山甫行二太师皇父为弟则程伯休父可能是长子”,此概以哲先前所作“司马迁乃是毛叔郑之胤”一文而言,文中我推论过司马迁自言始祖为程伯休父,则是分氏于程。据诗《常武》可知,太师皇父与程伯休父或是一族,同是毛叔郑次子南仲(中旄父,顾命毛公)裔孙。
宗亲毛宏伟见解比较独到,也是有据可依的,可备一说。西周时世家大族多缘于分封受土而别氏,从周初成王周公大封建始,到宣幽之际,分封一直有,没有停歇,故世家大族子弟中,除了是确定为某氏宗伯的,见于文献出土铭文的其他人多是以“职官 名”或“职官 字”为称,如大小克鼎铭文中,膳夫克称皇祖为“釐季”,实际上就是指文王幼子季载(毛叔郑),表明自己是文王幼子一脉。
海内三宝毛公鼎大盂鼎大克鼎皆是毛家宝器
又如班簋中,器主班不称毛班,若无铭文系联,不能轻易确定其族属。事实上,也出现过一些学者误认器主班为虢城公之后的错误,可见一斑。前面提到的皇父为士时自铭“郑伯氏士叔皇父”也是这类习称的体现,因为受土受职后就会别氏为族。
平王东迁后,分封制崩溃离析,周王已然无土可封,这才导致了西迁贵族以氏称别族属的需要,以氏冠名才固定使用,同时氏姓混称也出现。随王子朝、毛伯得一起奔楚的“尹氏固”或就是“太师皇父”之后,也是分氏于毛。西晋著名学者皇甫谧其先祖或也是“太师皇甫”之裔,是以祖字为氏,是谓皇甫氏。
所以说,要搞清西周时文献或出土材料中的人物族属是相当困难的。太史公哀叹找不到文王幼子季载的后人,是情有可原的。只是他自己也没想到,司马氏的先祖程伯休父就是文王太姒幼子季载(毛叔郑)之胤,这真是造化弄人。
结语
既然搞清了正考父校商之名颂于周之“太师”就是宣幽时的“太师皇父”,即《诗经》中的“尹氏”、“师尹”、“吉甫”,郑注孔疏中提到的“尹吉甫”,也就是我考证出的毛氏先祖“毛公皇父”,那么重新读诗,则对《诗经》的认知就会焕然一新。
古今学人究诗,已然有人怀疑诗经是尹吉甫一人所作。要说《诗经》为尹吉甫一人创作,显然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公允的。但要说《诗经》中很大一部分诗是出自毛氏族人(指毛叔郑之胤这个大范围)创作或整理,那是毫不为过的。
《诗经》很多篇章是能确定作者的,毛诗传中讲的明白。清人陈启源《毛诗稽古编》就曾归纳过:“大雅自公刘至召旻正变雅十有六篇,序皆得作者,主名召康公、穆公、凡伯、卫武公、芮伯、仍叔、尹吉甫、凡伯,共八人。…尹吉甫四诗,皆美宣王。”
哲以前就有个论断:诗经整理和创作早于孔子时代,是毛公家族的人在周二王并立时期创作,并在济源向地整理完成的。《诗经》有多篇出自毛公家族。如《节南山》出自毛伯家父,诗内自名,《桑柔》出自芮良父(毛叔郑长子芮伯支系),如《蒸民》与毛公鼎铭文如出一辙,即知其所颂仲山父乃是毛公歆父之孙。又如《常武》虽不知作者,但其所颂扬“南仲大祖、大师皇父”征讨淮夷的史实,显然是毛家子孙对先祖煌煌事迹的追记。
后哲又考证《雨无正》是毛伯家父对平王东迁不择向地为都城,辜负了太师皇父为王室早作谋划东迁计而“作都于向”事的怨刺,从而推定“小旻小宛”也或出自家父所作。今明了尹吉甫就是太师皇父(毛公皇父),则能明确归属毛氏族人的诗篇大概有三十余首,占据了今传《诗经》的十分之一。
故可定论,诗之大兴,盖在历宣之际肇始,余波流及毛公皇父(周太师尹氏皇甫)闲居济地时期。诗经的编纂成集,也在周亡王九年期间,大概是由毛公皇父(周太师尹氏皇甫)组织完成的,当然也不排除毛公皇父其族裔孙有继续创作和编入。
诗经原始
春秋之后,毛公皇父(周太师尹氏皇甫)创作和纂辑的《诗》通过毛氏后裔(多为周内史职)与士大夫之间宴饮、聘问、交际来往等途径,以单篇讽颂的形式逐渐传播于各诸侯国。二百多年后,孔子得到的《诗》文本源自老子(毛伯得)奉典籍奔楚后散书,可能还不全。故夫子删除了不成篇的残缺诗文章句,才形成了所谓“诗三百”的今《诗经》。
周《易》最终文本形成和流传,以及和老子《道德经》的关系,哲已经在《周易大衍之数与文武周王在位年》一文中作过详细探讨,简言之就是:《周易》乃文王演化,武王实践,周公写定,毛氏传承,老子(毛伯得)散逸,孔子整理。
《国语》《左传》整理传播都和“毛氏居西河”、“子夏退而老于西河之上”密切相关,毛亨毛苌传诗是有类似《尚书》类的史料在手的,毛苌弟子贯长卿被汉献王刘德立为《左传》博士,更表明古书的流传和毛氏有关,限于篇幅,不复赘言。
此篇通过对周太师的身份挖掘,已然证明哲过去所下“诗书易皆出自毛家”结论无误。今传《诗经》称“毛诗”实至名归,当之无愧。华夏文明的主干是周文化,而周文化的的主干就是毛氏文化。夏商之典的大规模整理,周易最终文本的纂修形成,文武以来各代周王的功德史记,毛氏先祖经邦治国经验的总结等等,都是在“周亡王九年”期间,以周太师毛公皇父为首的毛氏族人共同参与完成的,以“诗书”形式成典成册,这就是老子(毛伯得)奔楚时带走的毛家这批“周之典藏”。
周太师毛公皇父(老子的老子)
此外,周太师毛公皇父“以诗记史”,追念文武圣德,述说自身佐助宣王中兴之史实,亲自创作了大量诗篇,述往事,思来者。唯其迹隐晦不显,致使这段极为重要历史被古今读书人忽略,以致后人说圣人,唯知有孔子,却不知周太师毛公皇父之圣比翼文武、周公,超孔子多矣。噫嘘兮,此真乃古今以来天下读书人之罪也。
天可怜见毛氏,文王太姒幼子季载(毛叔郑)被后人误认作二人,周太师毛公皇父和尹吉甫亦被后人目为二人,老子(毛伯得)写《道德经》遗大宝却被司马迁误写作“李耳”,老子(毛伯得)及其裔孙为避周敬王和后代王室追索毛家的“周之典藏”被迫隐姓埋名二百多年,致毛家所藏周之典籍散逸,毛氏先祖历史晦灭不彰。
十余年前,主席托梦让小子哲整理先祖史实,今总算不负所托,基本理清了西周乃至春秋时期毛氏历代先祖煌煌史迹,庶几可稍告慰先人在天之灵。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吾毛氏历代先祖之辉煌史迹必不会湮灭无闻,太始祖周文王太姒幼子毛叔郑(季载)之德必会泽福毛家子孙,圣祖、诗祖、周之太师毛公皇父之烈烈功勋也必将永垂史册。
余论
诗《节南山》:“家父作诵、以究王訩”,诵就是颂。说明大小《雅》也有西周贵族祀先人告庙的祭歌。鲁语闵马父说正考父“校商之名颂于周太师”,后又言其“其辑之(《那》)乱曰:…”已表明周太师处典藏有更多的“殷人祭祀乐歌”,被整理后称作“颂”。那么周人“诗歌”当时有可能就称“颂”,或者周太师时祭庙乐歌已经分体称颂。如同“殷人祭祀乐歌”卜辞中称作“商”。《诗经》研究表明,颂是最初早出现的诗体。
古文“之”有“变”意。如左传鲁庄公二十二年,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周太史用此卦就算出了陈完子孙八辈子的命运,非常知名。“校商之名颂”有点类似“遇观之否”辞例,只不过算卦得象是“天机”,是以用“遇”字。正考父校诗这事属“人为”,指的是和周太师参商校辑后,改自己带来的“商(乐)”(不管是否残缺还是完整)变名为“颂(歌)”,乐歌表现形式也可能参校周人作了修订。
故“校商之名颂”并不是累赘语,毛诗序改“校”为“得”,简“商之名颂”为“商颂”,大意上虽然没什么错,却因之隐藏了正考父和周太师参商校辑上古乐歌的真实。如同周太师不被研诗者关注一样,对“商之名颂”真义的揭示也少见学者有谈到。看来眼光能力透纸背,咀嚼出字里内外之意的读书人还真的不多。
《周官》有大师教“六艺”:“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大师教“六艺”或本是毛公皇父(周太师)纂诗教诗的历史记忆。《诗·大序》:"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 可见诗之“六艺”本是指诗之内涵和表现方式。《诗大序》内的“诗之四始”才是“风雅颂”的分篇依据。
《论语·子罕篇》说及孔子正乐,云:“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说明孔子时已经有了分篇。至于这个工作是孔子作的,还是周太师(毛公皇父)已做,需要更进一步研究。依周太师(毛公皇父)时诗已被整理,并教六义,或可以据此理清《诗大小序》到底是谁作的这一千古疑案。限于篇幅,另文详谈。
先圣贤传诗书,可谓是字字玑珠,不可不详加审察之。易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真乃是至理名言。唯今日遍地识字者,却无几个读书人,哲甚哀之。子曰:不学诗,无以言。这是夫子对儿子孔鲤的教诲。今哲欲对毛家子弟说,古之“诗书易”皆出自毛家整理,也是毛家散逸。“诗书易”及老子“道德经”本是毛氏家学,唯望子孙知其来历,诗书传家,乐学无穷,知书达理,经世致用,以答扬先祖遗传大宝之光烈。
毛家小子天哲写于浙江金华
二〇二三年二月四日立春稿,正月十五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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