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侠黑暗骑士排行(蝙蝠侠黑暗骑士)
一部电影想要进入IMDB前10是很难的,因为很多优秀的电影历经时间的考验,愈发弥散经典的魅力。比如《肖申克的救赎》、《教父》、《黄金三镖客》等,时间并不能掩盖它们的光辉,相反却增加了它们的历史厚重感。
新的电影能够进入IMDB更难。没有经历太多时间积淀,加之于它们身上的岁月醇香太少。但我们惊喜的发现,仍然有一部电影突破了无数经典老片的包围,出现在IMDB前10的榜单上。它把很多的经典抛在身后,自己成为了电影史上的新一代经典。
对,它就是由克里斯托弗·诺兰执导的《蝙蝠侠前传2:黑暗骑士》。
IMDB排名第四
有意思的是,如果你浏览IMDB TOP 250,你会发现那么多英雄电影。不论是漫威还是DC,能够进入的寥寥无几。当然,这也很正常。毕竟,这些超级英雄电影均为爆米花式的商业电影。
IMDB TOP 250中,除了复仇者联盟、蜘蛛侠以及金钢狼,其它都是DC的蝙蝠侠,连带衍生的电影《小丑》。其中漫威的英雄电影排名都比较靠后,而DC的蝙蝠侠三部曲及衍生的《小丑》均在前列。
所以,本文试以《蝙蝠侠前传2:黑暗骑士》为分析对象,阐述这部IMDB前10的新贵电影独特的艺术魅力。
一、颠覆了英雄形象的英雄电影
战五渣的英雄能力。如果要出台一个超级英雄排行榜的话,谁是最强的英雄可能有一番争议,但最弱的肯定会众望所归,那必然是弱鸡蝙蝠侠。在电影人设中,他其实完全就是一位普通人,没有一项超能力。不过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可以借助一些高科技手段,来增强他的英雄能力。不过这仍然很有限,面对一些普通罪犯都有点力不从心,一不小心就负伤了。这与那些超级英雄如蜘蛛侠、超人、美队等英雄呼风唤雨,大战外星人,保卫地球的大场面相比,简直弱爆了。所以,一般美队都不带上他!(其实是DC不答应)
没有星辰大海的野心。蝙蝠侠眼界很小,从未想过拯救世界。他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哥谭市充满正义,杜绝犯罪。尽管与其它超级英雄比较,他的愿望已经很接地气了。但哥谭和平似乎仍旧是个遥远的神话。多次制止犯罪,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减少哥谭的犯罪发生率。心灰意冷下,他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在检察官哈维身上,认为他才是救民于水火的光明骑士。
不忍杀生的佛门弟子。其它的超级英雄一言不合就毁天灭地,而蝙蝠侠却很少杀人。他时刻谨记佛门弟子准则,不乱杀无辜。根据银河情报局一份绝密情报显示:他一生只杀过一人。对,就是那个涂着艳丽油彩,让人讨厌的话痨小丑。其实蝙蝠侠已经多次对小丑手下留情了,是小丑的步步紧逼,让蝙蝠侠忍无可忍。当然,那是在漫画中。电影里面,小丑仍然活着,两人仍然上演着相爱相杀的故事。
二、塑造了别具一格的反派角色是希斯·莱杰成就了角色小丑,还是小丑成就了演员希斯·莱杰,这确实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不过,作为主流电影届的第81届,还是把最佳男配给了他。要知道,那些一直讲究政治正确的评委们,是不可能仅凭花里胡哨的外表就可以打动他们的。希斯·莱杰在电影中大放异彩,还抢走了不少男主角的戏份,那个闷骚的蝙蝠侠肯定是非常不爽。即被哈维抢走了瑞秋,又被配角抢了风光。这样的英雄当的实在太憋屈了。
不过冒着被蝙蝠侠打的风险,我还是必须承认,小丑改写了反派与配角的定义。
1、视金钱如粪土的坏蛋。在很多电影中,那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无不觉得自己是犯罪界大佬,是可以载入犯罪史的历史人物。其实,他们与小丑比简直逊爆了。小丑是个纯粹的罪犯,他只为了犯罪而犯罪,动机单纯。而其它犯罪分子,比如哥谭市那些个黑帮大佬,为了金钱犯罪,动机不纯,不能算是个纯粹的犯罪分子。
2、喜欢做道德实验的社会学家。小丑搞了很多事情,比如扮女装大佬炸医院,教唆黑帮抢银行。就像他自己对蝙蝠侠说的:不要把我看成和他们(黑帮)一样。他其实是很有理想和情怀的,他最大的理想就是想论证一个想法:没有迫不得已的时候,谁不想正义凛然。当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或自己所深爱的人死去。那些平常规范着我们行为的道德和法律,会不会还起作用。这个实验几乎成功了,那个有光明骑士之称的哈维,因为失去了爱人,开展了疯狂的复仇之旅。一个优秀的检察官竟然变成了杀人凶手,是不是够讽刺。还好,蝙蝠侠经受住了考验,尽管对小丑恨之入骨,他还是没有越过法律底线,杀死小丑。那些被挟持的普通百姓和黑帮,并没有因为生命受到威胁,引爆炸药。小丑预想中的烟花秀没有上演,这个道德实验也宣告失败。
3、以不讲原则为最高原则。影片开始,小丑就像我们展现它独特的犯罪观,即以破坏原则为原则。一般的犯罪分子,不到迫不得已,一般不会起内讧。但小丑却让他们大打出手,鼓励他们窝里斗,杀自己人。最后6个人的抢劫团队只剩下了小丑1人,在后来的对话中,我们了解到,小丑之所以杀掉他们5个,并不是为了独吞这笔钱,那些抢来的钱,都化作了熊熊大火。他只不过是习惯这种制造混乱的感觉,以破坏原则为乐。
三、深入探讨了英雄与民众的关系
抵抗强大的外星人,当然需要超级英雄的庇护。但如同普通社会的哥谭市,是否需要蝙蝠侠,这确实是个问题。一个法律体系完备,司法自由公正的秩序之地,是不需要蝙蝠侠这种义警。因为有他出现的地方,法律已经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了。而且,代替法律对犯罪进行审判和惩罚,本身就是一种破坏法律的行为,甚至很可能也是一种犯罪。
蝙蝠侠所处的哥谭市,在光鲜美丽的外表下,其实暗流涌动。电影中的哥谭,达官贵人们沆瀣一气,黑帮老大们蠢蠢欲动。即使他能制止零星的犯罪事件,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犯罪。特别是哥谭市达官贵人的隐性犯罪,更让他完全无能为力。
后来甚至出现了一个专门跟他作对的小丑,则让他陷入更大的灾难。面对生命的威胁,人们似乎未加思考就答应了小丑要求。汹涌的民意一致同意交出蝙蝠侠,换取哥谭的暂时安宁。
哈维顶替蝙蝠侠,宣称自己就是蝙蝠侠。但被小丑识破,并迎来了小丑更疯狂的报复。
蝙蝠侠最终没有杀掉小丑,两条船上的民众与黑帮,都没有按下起爆器,似乎是蝙蝠侠取得了灵魂之战的胜利。
其实不然,随着光明骑士、大检察官哈维被小丑利用,成为新的杀人凶手。蝙蝠侠利用法律来匡扶正义的想法,也迅速变成了泡影。哥谭市的民众需要一个光明骑士,能时刻出现在他们面前的。而不是如蝙蝠侠这样的黑暗骑士,躲在面具的后面昼伏夜出。电影的结局表明了,黑暗骑士无法杜绝罪恶,就像电影里面小丑尚未被消灭,而曾经象征正义的堕落者哈维,已经大摇大摆地从地狱中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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