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巫运动为什么受欢迎?欧洲女性的至暗时刻
在十五世纪开始的三百年里,欧洲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革,文艺复兴、地理发现、科技革命让欧洲为世纪所熟知。但是就是这样一个领先于世界的先进地区却对女巫残忍的杀害。
在研究欧洲这三百年猎杀女巫的原因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什么是女巫。
东西方文化有着差异,在东方历史中,中国的巫师是上天派下的神圣使者,地位极高且笼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会被古代的君王尊为地位至高的国师。
而在西方传说中,人们把使用巫术、魔法、占星术且以此类超自然能力行事的女性称之为女巫。在原始社会时期,传说女巫借助大自然的神力或是神灵附体的力量,替人们祈祷驱邪治病。
但是事实上在欧洲的中世纪前期,女巫实际上只是懂得医术,能够识别草药,能够用偏方治病疗伤的女人。在这一时期,民众对于女巫是颇为爱戴与崇拜的。
到了中世纪后期,女巫被说成了是会使用巫术与魔法等超自然能力的女人。女巫甚至被刻画成效忠着恶魔的信徒、撒旦在人间的使者这一形象。掌握着绝对权力的教会为了维护上帝在人们心中的权威地位,开始对拥有着这种“超自然能力”的女巫进行大规模的审判与屠杀。
了解了女巫以及在十五世纪至十八世纪欧洲教会下令屠杀女巫,那欧洲人又是如何识别出女巫的呢?他们又是如何对待女巫的呢?
1484年,天主教修士兼宗教裁判官的克拉马与司布伦格,撰写了一本《女巫之锤》用以教女巫猎人与法官识别检验女巫,并且书中还涉及到应当怎样对女巫实行酷刑。这本书出版后大大加剧了欧洲社会对女巫的偏见与迫害。
西欧的发展历史中,女性一直以来处于社会底层。如果有人举报一位女性,那么她就将要接受审判,而判定的标准更是荒诞可笑:“一个女人如果独居,是老处女,或者寡妇,性格有些孤僻,没有生育,深居简出都有可能是女巫。”
以《女巫之锤》作为标准,女性被判定为女巫逮捕的理由并不仅限于上一段所提到的。这使得在这一时期人们都处于混乱之中,社会乱象迭生。
一是因为教会的洗脑,人们惧怕自己的身边存在着将身体与魔鬼交换的女巫。
二是由于女巫猎人与法官的大肆逮捕,用刑手段残酷致使很多无辜之人被处以死刑,许多人都因此精神错乱,社会环境一度恶化。
女巫似乎并未做错什么,那为何会被赶尽杀绝。这就不得不追溯这一时期欧洲的政治社会状况了。
众所周知,欧洲的五世纪至十五世纪是臭名昭著的黑暗中世纪,这一时期是宗教统治思想的黑时代。神学是人们唯一被强制信仰的意识形态,宗教在这一时期是欧洲精神信仰和道德规范,教皇作为这一时期的真正统治者统治欧洲近一千年。
1096-1291年,由罗马天主教教皇乌尔班二世发动的十字军东征最终以失败告终,十字军的不败神话破灭。教会的日益衰落,神学权威开始动摇,受到国王王权的不断挑战。
除了对外战争的失败,宗教内部还分裂成天主教与新教两方,由此产生的宗教斗争日益激烈。
即使天主教与新教内争不断,在面对女巫时却同仇敌忾,将女巫与异教徒一同划为牛鬼蛇神一类。提出神创造了世界,而女巫则施法祸乱了人间,用邪恶的力量控制异教徒使其与教会作对。
神学的权威受到动摇、教会的地位一落千丈,为了东山再起、再创英纳森三世时宗教的辉煌,女巫成为了教会重登神坛最好的垫脚石。
除了教会为了维持宗教统治、强化神权猎杀女巫之外,这一时期的天灾与人祸也让女巫成为社会安定的牺牲品。
金雀花王朝时期,英国政治变化莫测,这一时期发生的百年战争更是其代表性事件。英格兰王国与法兰西王国早已积怨已深,这一矛盾在1328年法国国王查理四世去世后,金雀花王朝的第七位英王爱德华三世,以查理四世外甥的资格与瓦鲁瓦王朝的腓力六世争夺王位而大大激化。
1377年爱德华三世在法兰西称王,腓力六世则宣布了收回英格兰在法兰西境内的所有领土,并且派军队占领耶讷,战争爆发,并持续了近百年。
英法之间的战争就这样持续了百年,直到十五世纪中期才结束。战争给人们带来了极大影响,社会动荡不安、百姓流离失所。
天灾与战争导致社会环境不断恶化,瘟疫与传染病也由此出现。
十四世纪中叶,黑死病席卷欧洲,几年间因黑死病去世的人高达2500万人,整个欧洲犹如人间地狱。
恐慌席卷下的欧洲,一座座城市变成横尸遍野的死城,部分群众开始寻找其他出路,他们将期盼的目光放在曾经的本土原始宗教身上。
备受冷落的天主教恼羞成怒,不仅指控犹太人到处流动传播黑死病;还与人文主义者进行着神学与科学之争;还向本土原始宗教下手,不允许再有异端者来争夺原属于自己的信众。
除此之外,天主教还利用人们对黑死病的恐惧,散布女巫是爆发黑死病的罪魁祸首,并鼓励人们互相举报检举揭发女巫。
天灾、战争、黑死病各种乱象充斥着欧洲,教会需要挽回岌岌可危的权威地位;统治者需要一个合理的借口;底层人民需要一个发泄的出口,如此、地位低下的女性中的女巫成为了这场乱象的替死鬼。
替罪羊已经找到,接下来就是教会与王权为了稳固权威地位,转移社会矛盾而使用残忍屠杀手段。
首先对女巫出手的就是宗教。罗马教皇英纳森八世发动了猎巫运动,修士编撰《女巫之锤》讨檄女巫。
原本猎巫运动仅仅针对女巫,后来欧洲地位低下的女性都被卷入到这场审判屠杀之中。只要女性言行举止略有不同就会被视作是女巫,甚至外貌上有胎记,疤痕这些都会被认作是女巫的标记。
然而,猎巫运动还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些人将自己的不幸归咎于身边的女性,向女巫猎人或法官告发因为身边的女巫施法影响自己。
当这位女性被判定为女巫,在被严刑拷问后她的财产将被拷问者所有。于是教士们为了大肆敛财,构陷了无数无辜的女性。
教会自然乐见人们互相检举揭发。当所谓的“女巫”被检举之后,被鉴定的过程更是残忍。拷问者会将被举报的女性的衣服扒光,然后寻找她身上的黑痣,疤痕或者胎记,并且扬言这就是魔鬼寄生之处。然后拷问者会用针扎这些地方,如果女子发出尖叫或者流血,就证明她真的跟魔鬼有染。
如果被拷问的女性依旧否认自己是女巫,那么拷问者会用水淹、铁烙、鞭挞等残忍手段逼迫其承认自己是女巫。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女性都处在这样一种朝不保夕的环境之下。根据为数不多的史料记载可以看出,教会在选择审判女巫时会偏向迫害独居或者年长的女性。
其次就是在这场猎巫运动中宗教领域权力不断扩大的王权。
中世纪以来西欧地区的国家经济发展缓慢,政局动荡。表面上大权在握的国王也要接受教皇的指示,教会与王权之间的矛盾就这样持续了接近一千年。
王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基督教权的制约。王权极力地想要摆脱基督教权的束缚。与其他欧洲国家有所不同的是,英格兰通过颁布法律推行宗教改革以打击教皇教会,与教会同属阻碍统治阶级的女巫更是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因为宗教的势力过于庞大,王权也不能够完全树立自己的权威。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以及他的后代继承者们通过一系列法案,才使国王成为宗教领域的最高领袖,并由此获得了解释教义、纠正不正当信仰、打击巫术与异端的权力,并且下令将英国巫术案件的审理与判罚法律化。
亨利七世原名亨利·都铎,1485年亨利七世入主了英格兰、威尔士和爱尔兰,开创了英国历史上黄金时期的都铎王朝。
在这一时期,在位的英国国王为了确保自身统治的合法性,不断宣扬国王的权力是王国最高的法律权威。并且通过颁布反巫法获取民众的支持与拥护,扩大君主的影响力。
由于英国国王掌握了猎巫运动的立法、抓捕、定罪与最终裁决的权力,致使英国的猎巫运动相较于其他西欧国家受损程度要轻许多。
据记载,在王权集中或王权处于主导地位的国家,巫术迫害率较低;相反,如果没有形成完整且统一的打击巫术法律体系,便会给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以权谋私,恶意构陷无辜女性的机会。这样看来,教会更甚过王权视女巫为眼中钉。
那教会为什么会选择诬陷这类女性是女巫呢?是因为她们的经济水平低于普通人,并没有强大的背景依靠,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因此她们就成为了社会的替罪羊。
荒诞可笑的猎巫运动,最终演变成一场针对女性的惨烈迫害,十五世纪至十八世纪这三百年间,数十万女性因此遭受非人的虐待以及构陷致死。
在苏格兰王国,仅仅是长老会承认烧死的女巫就高达4000人;在德国的维尔茨堡,菲利普主教在八年时间里下令烧死了近1000人;1609年的波尔多,处死了600多名女巫。
血淋淋的数据无一不在向我们展示着这三百年,身份低微的女性冠上所谓的女巫头号被当作替罪羊与发泄口。
总结来说,这三百年间虽然欧洲处于近代史的开端,是欧洲新文明的重要转折时期,科技生产水平领先于世界,但是就猎巫运动来说无疑是社会进步下黑暗的一面。
但真正的女巫并不无辜,她们在中世纪与巫师不断地向民众展示巫术,让人们相信魔鬼就在自己的身边,这致使民众对巫术与巫师的敌对情绪不断激化,侧面也推动了猎巫运动的爆发。
追溯历史如果只从一个方面去看略显单薄,让我们换一个角度来分析这场历时三百年的闹剧。
从政治层面说,通过政府与教会的引导人们互相检举,将自己的不满发泄在女巫身上,转移了社会主要矛盾、促进稳定政局。
从精神文化层面说,通过对巫术的抵触以及教会对基督教的宣扬,人们的思想向着基督教逐渐靠拢。通过这一运动,基督教巩固了自己在欧洲人民心中的无上权威地位。
再者说,猎巫运动不仅让人们更加信仰基督教之外还引发了人们对于巫术的深入思考,从一定方面来说猎巫运动的消减也让艺术和科学技术得到了发展的机会。
从上文,我们分别站在两方的角度去看待这场猎巫运动。对于女巫来说似乎是罪有应得,但是在猎巫运动盛行的三百年间不仅仅是真正的女巫受到迫害,还有许多地位低下的无辜女性也被诬陷成女巫处以极刑。
这场三百年的浩劫并不仅仅是针对女巫的洗劫运动,也是统治阶级为了安定动荡不安的垫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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