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规2022(电动车迎来新规)
您在阅读前请点击上面的“关注”二字,后续会为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相关内容,感谢您的支持。
电动车作为实惠、实用的交通工具,很受短途出行需求的用户青睐,在最近20年左右,电动车保有量以“飞跃式”的速度在增长,解决了更多人的出行需求,但同时,电动车的交通事故率也在上升,而导致这一问题,很重要原因是约束力不足。
在最近几年,尤其是新国标实施之后,电动车的用户可以明显感受到,电动车上路有了更强有力的约束,电动车迎来不少上路的新规,比如,最近小行家就刷到来自北京的电动车上路新要求,北京交警对于非机动车分心驾驶展开查处,电动车一边骑车,一边玩手机,将会处罚50元。
这样的要求,很明显是保障用车更安全,但实际上,保障用车更安全的要求还有很多,小行家今天就来介绍,在2023年3月1日起,多地即将实施的电动车新规,其中3类行为处罚明确,不少网友认为是该管管了,一起来看看吧。
第1类行为:3月1日起 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将被罚款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实施,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驾驶人和搭载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佩戴头盔,将会处警告或50元罚款。
3月1日实施的《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在第十七条中明确: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未戴头盔,可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另外,还有3月1日实施的《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在第二十二条明确:驾驶人和乘客均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未戴头盔处警告或20元罚款。
为什么要戴头盔:头盔是通过吸收碰撞的冲击力来发挥保护作用,是减小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有效手段,有数据显示,正确戴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第2类行为: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
《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在第十五条中对于时速是这样要求的:电动自行车、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其他电动车按限速标志、标线行驶;对于超速行驶,处50元罚款,拒不接受处罚,可以扣留车辆。
另外,安徽、湖北荆州的电动车条例,也明确了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速不超过15公里,荆州条例提到,对于未设置非机动车道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而关于处罚,都和上述提到的未戴头盔处罚标准一致。
为什么不能超速行驶:造成事故重要的原因是无法紧急制动避险,而过快时速行驶,制动及时性降低,会加大行驶的安全隐患,尤其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本身就是慢车道,快速行驶更容易发生碰撞等事故。
第3类行为:篡改时速,加遮阳伞、雨棚、挡风被等改装、加装行为
对于骑行带有改装、加装的电动车,从3月1日起,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安徽的车主上路,处罚标准根据十一条第二款: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可以依法收缴拼装的电动自行车。
而在汉中、荆州,根据3月1日实施的新规,也都明确了禁止驾驶加装车篷、遮阳伞等妨碍通行安全的装置,禁止改动时速、改动蓄电池容量或电压,改动发电机功率等行为。
为什么不能随意改装、加装:对于改动电动车,会让整车破坏参数,从而让车辆不符合新国标,而众所周知,新国标相比非标车,安全性更高,改装行为无疑是加大了骑行的安全性,另外,对于加装,包括常见的遮阳伞、雨棚等,存在遮挡视线增加盲区,容易剐蹭等安全隐患。
小行家总结:
以上就是多地在3月1日即将实施的电动车新规,其中明确的3类行为会处罚以及处罚标准介绍,这些和开头提到的北京交警正在治理分心驾驶一样,都是保障车辆行驶安全,而道路行驶,最重要的就是安全,小行家希望大家在上路行驶中,都能注意以上行为,不仅是为了避免被处罚,更是为了保障自己的用车安全,把用车隐患降到最低。
对于以上的电动车3类行为,您觉得是不是早该管了呢?欢迎大家评论交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