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一类到三类职业类别有哪些(公务员需要申报的投资型保险有哪些)
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有体制内的朋友来让保险故事惠帮忙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做财产申报里面关于投资型保险的这一部分。每年一次,今天来好好讲一讲到底哪些保险需要申报呢?
这个对需要申报的朋友可是个头疼的问题,特别是购买过很多份保险的朋友们,到底什么是投资型保险?哪些需要申报?
下图是最近一位朋友发给我的申报表关于保险的这一部分。
说明:
①投资型保险,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两类。
②“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指截至填报日仍然生效的,产品名称中含有“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或“万能型”等字样的保险产品。
③“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指截至填报日仍然生效的,向财产保险公司缴纳投资金(包括保险储金、投资金、保障金、投资认购金等),获取保险保障,并按合同约定取得本金及其收益(亏损)的财产保险产品。“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可通过中国保险协会网站(www.iachina.cn,“保险产品”专栏)公开的《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名录》进行查询。
④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或“无此类情况”后的□内划“√”。有此类情况的,应逐人、逐单填写持有的所有投资型保险的保险产品全称、保单号、保险公司名称、以及累积缴纳的保费、投资金等,并合计填写所有保单累计缴纳保费、投资金总额。
⑤应填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投保人的保单信息。
⑥截至填报日已经失效的投资型保险,无需填报。
⑦在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持有投资型保险情况,填写在“国(境)外的投资情况”事项中。
作为保险从业人员,文字解释清晰明了,自然看得明明白白,但是外行人可能还是有点蒙圈。
一、抓重点1、需要申报的是投资型保险。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截至填报日为有效状态。已经失效的就不用填报了,失效是指合同终止了,而不是保费已经停交或者保费已经交清了。
2、需要填报的投资型保险包括申报人本人、其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投保人的所有保单。
保险故事惠详解:
(1)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未满18周岁,不论经济是否独立、是否离开父母生活,统一算作“共同生活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
(2)包括申报人本人作为投保人,为自己、配偶、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父母购买的所有保单;
(3)申报人的配偶作为投保人,为自己、申报人、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父母(申报人配偶的父母)购买的所有保单;
(4)申报人的共同生活的子女(未成年子女)作为投保人,为自己、子女(申报人的孙辈)、父母(申报人本人及其配偶)。但是呢,实际情况是保险公司是不允许未成人做投保人的,这个情况就不用考虑了。那么,申报人的成年子女作为投保人的保单是不需要申报的。
3、需要申报的投资型保险包括境外(包括港澳台)购买。不管是境内还是境外购买的保单都需要申报就对了。
二、重点投资型保险
1、首先,明确以下保险为“投资型”,需要申报!
(1)两全保险,生死两全,约定期间发生风险理赔,到期平安返还,比如常见的教育金保险、包含身故责任的重疾保险。
(2)年金保险,在生存期间定期返还,常见的每三年一返还,每年一返还,及养老金保险、教育金保险等。
(3)投资连结型,可自选调节股市等多个投资方向,获得收益的保险。
(4)万能型,有保底利率,同时有机会获得保底收益以上不确定收益的保险。
2、以下这些保险,则没有要求申报。
(1)终身寿险,无论何时发生身故或全残,一次性赔付的保险。
(2)定期寿险,约定期间内发生身故或全残,一次性赔付的保险。
(3)收入保障保险,约定期间内发生身故或全残,按照年度赔付的保险。
(4)重大疾病保险,约定期间内发生重大疾病,发生赔付的保险。
(5)医疗保险,约定期间内发生对应医疗责任,发生赔付的保险。
(6)意外伤害保险,因意外伤残,按照身体残疾比例发生赔付的保险。
3、怎么来判断呢?
大部分产品,我们是可以通过保险合同中产品的名称来判断的。仅分析需要申报的保险。
(1)两全保险,这里面还包括不容易通过名字来判断的重疾险,一般现在市面上很多重疾险属于这一类,需要重点去看一下条款中保险责任中是否有身故保险金这一部分。
两全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
身故保险金
(2)年金保险
(3)投资连接型
(4)万能型
不吹不黑,专业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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