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社会保险费包括哪些(施工单位不买社会保险)

一、问题提出

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建筑公司2017年12月9日签订了《工程施工协议》,约定以预算价5136750元(包含了社会保险费178690元)为工程暂定价,工程最终造价以双方结算为准。未约定关于社会保险费的其他内容。

2019年1月19日,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结算,甲房地产公司以乙建筑公司不买社会保险为由,拟扣除社会保险费,乙建筑公司不同意,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问:甲房地产公司结算时能否扣减社会保险费?

二、常见观点

(一)应当扣减,因为施工单位不买社会保险,不能收取该项费用。

(二)不应当扣减,因为社会保险费属于工程造价的一部分,与是否购买社会保险无关。

(三)根据双方约定,若约定由建设单位代扣代缴,则应当扣减。

建筑企业社会保险费包括哪些(施工单位不买社会保险)(1)

三、法律分析

(一)有约定的,则从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根据前述规定,当事人可自由订立合同。

若本案甲乙双方约定了甲方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双方结算时乙方放弃社会保险费,该约定或该结算行为的内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由当事人双方按约定处理。

(二)没有约定是否扣除时,则不应扣除。

根据《建设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文件)规定,建设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无论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还是按造价形成划分,均包括规费。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及其他费用。

由于社会保险费是工程造价的构成部分,无论如何均应计取,应随工程价款支付。本案合同没有约定不买社会保险是否应扣除社会保险费,不应在结算时扣除社会保险费。

案例索引:(2015)民申字第1997号。

四、结论意见

除非双方结算时达成一致,否则本案的社会保险费不应扣减。

建筑企业社会保险费包括哪些(施工单位不买社会保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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