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饮品市场数据(固体饮料项目年入百万)
近日,捉销师收到知情人士举报称:自己家人投资加入一个名为“纤脉饮”的投资项目,并向捉销师提供了该项目的相关资料。
捉销师与知情人士的聊天截图
根据产品外包装显示,纤脉饮属人参黄精固体饮料,委托企业为厦门荟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荟集生物”)。
图片资料来源于企查查APP
根据企查查APP显示,荟集生物成立于2020年10月12日,法人石红艳持股100%,监事林敏富;2021年申报地址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南五路212号10楼1001房间D023之一;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持有“纤荟饮、舒颜饮、纤脉饮”等商标,持有“一种人参黄精固体饮料及其制备方法”的专利;目前其备案网站已无法访问。
从纤脉饮的生产专利、外包装上显示的产品标准号均可得知,纤脉饮为固体饮料类别,通俗来说就是不具备任何功效的普通食品。
据知情人士提供的纤脉饮宣传资料显示,其市场运作模式可使参与者年入数百万,具体如下。
一:如何加入
VIP:299元 1盒 ;
门店:897元3盒;
县代:2990元10盒;
下单消费,就可以成为我们纤脉饮新零售的VIP会员拥有一个自己的专属二维码。
二:如何升级:晋升政策
1、VIP —1盒;
2、门店—团队累计5盒(或一次性自购3盒);
3、县代—团队累计25盒(或一次性自购10盒);
4、市代—团队累计100盒(小区25盒);
5、总代—团队累计500盒(小区100盒);
6、董事—团队累计2000盒(小区500盒);
也就是说:你分享出去的代理,下单你有单量,复购你有单量,转介绍你也有单量,相当于所有人推着你升级,并且是累计不清零。
三:如何赚钱
直推奖:一个级别差20元;
VIP:直推 一盒70 三盒210 十盒700;
门店:直推一盒90 三盒270 十盒900;
县代 :直推一盒110 三盒330 十盒1100;
市代 :直推一盒130 三盒390 十盒1300;
总代 :直推一盒150 三盒450 十盒1500;
董事 :直推一盒170 三盒510 十盒1700;
级别奖:举例:您现在达成董事级别,那么你下面肯定有总代市场,假如你总代市场今天销售200盒,您和总代的级别差是20元,那么今天总代市场为你增加的收益是:200x20=4000元。
您下面的市代市场今天销售100盒,您和市代的级别差是40元,那么今天市代市场为你增加的收益是:100x40=4000元。
您下面的县代市场今天销售50盒,您和县代的级别差是60元,那么今天县代市场为你增加的收益是:50x60=3000元。
其他门店、VIP忽略不计。您一天的总收入是1.1万,一年360万。
2、平级奖(市代以上享受同级奖)
县代:平级奖3元1盒;
市代 :平级奖5元1盒;
总代 :平级奖5元1盒;
董事 :平级奖5元1盒;
3、董事分红奖
0—10万 2%;10—30万 3%;30—50万 4%;50—100万 5%;100—150万 6%;150—200万 7%;200—250万 8%;250—300万 9%;300以上 10%;
4、分红收入:按你团队当月零售业绩最高2%一10%的分红每月一号准时到账,如果你团队当月业绩300万,你的分红就30万。
另:(1)线下区域领导人政策补贴业绩累计做到总代级别,可以任选择一个线下区或县区域代理,可享受区域发货每盒五元补助。(2)全球分红奖网体以下产生两个董事两个市场各产生一个董事达到600万业绩,成为合伙人身份,可享受公司全国总业绩2%的加权分红。(3)福利奖:董事级别计算网体以下累计两万套奖励豪华奔驰车一辆或选择20万现金奖励。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据知情人士透露,纤脉饮在一个名为“纤脉饮新零售”的公众号中进行市场运作,该公众号认证主体为厦门荟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注册。
2020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就曾明确要求:严厉打击固体饮料、代用茶、茶制品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其中,《通知》要求整治的“违法违规行为”就包括“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对此,捉销师将持续关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