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是私了还是走流程好(这些情况下一定不能)
开车在外,小擦小碰避免不了。很多人遇到交通事故,会首选“私了”的方式,觉得省时、省力、成本低、赔付快。但如果不区分情况就“私了”,不仅事情得不到解决,反而可能产生更多后续问题,以及不必要的麻烦。今天我们就来说说“私了”那些事~
问
什么是“私了”
私了:意思是指不经过司法手续而私下了结。在交通事故中,“私了”一般指不需要交警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通过私下协商或者交警协调的方式解决问题。
对于一些轻微交通事故(通常指未发生人身伤亡的事故),是允许双方“私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2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此,在法律层面,自行协商(私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是合法有效的。
问
哪些情况下不能“私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14、15条规定,以下这些情况不能“私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 事故致人伤亡
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比较复杂,当事车主很难判断具体责任情况。首先需要做的是报警,以便及时抢救伤者。
2. 双方对事故原因和责任归属有争议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 和手续不全车辆发生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与缺乏机动车牌照、车辆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标志三者之一或以上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4. 和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
指与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
5. 致公共设施毁损的事故
指事故车辆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 无证驾驶或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驾驶证过期、失效或者没有驾驶证开车上路,需由交警判定具体是无证驾驶还是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
7. 当事司机酒驾或药驾
这是指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
9. 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或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
问
交通事故“私了”程序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 查看财产损失情况。
2. 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3. 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
4. 签订书面赔偿协议。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修订)
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问
“私了”流程注意事项
1.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一定要拍摄能反映实际情况的现场照片,留下证据。
2. 如有人员受伤一定要及时送往医院,不可在事故现场就决定是否“私了”以及怎样“私了”。
3. 根据伤员检查结果再判定能否“私了”,如果发现伤势较重不要选择“私了”,应及时报案。
4. 伤员伤势较轻微,并且协商私了的,双方要签署《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其中应包括双方当事人信息,事故描述,事故处理方法、检查结果以及赔偿金额等信息,签字按手印,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问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出尔反尔”,随意反悔。但若“私了”之后检查发现伤势较重,存在重大误判的,可协商撤销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撤销后,可能会出现更多的赔偿。一般保险公司都规定,事故之后48小时内如果不报案,则不立案。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及时上报保险公司,冒然“私了”,后续赔偿就得自掏腰包了。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修订)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问
“私了”交通事故后出现争议怎么处理?
1. 如果当事人“私了”事故自行撤离现场后,对事故事实或赔偿问题又产生了争议,可以要求交通队继续处理。但是,当事人必须提供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事故文字记录材料,由交通队办案人员确定当事人责任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 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事故证据或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交通队办案人员只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问
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怎么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1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以下选取部分《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
精简版
《交管12123》当事人自行协商版本
全面详细版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XXX,男,身份证号码:_____,住址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X,男,身份证号码:_____ ,住址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以人为本的原则,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段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乙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 (小写:_____元)。 二、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甲方的其它一切权利,不再要求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协助交警机关处理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事项,不得相互设置障碍。 四、本协议签字合法有效后,乙方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此次交通事故再向甲方主张权利,若造成甲方其它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 XXX交警大队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交警部门: 年 月 日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姓名____,籍贯____,身份证号:____,____。乙方:姓名____,籍贯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20xx年x月x日x时x分许,xxx与xxx在xxx地点xxx发生交通事故,导致xxx受伤(或死亡),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具体事实经过详见第x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以上事故经调解,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包括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车辆损失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_____元。 二、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理赔工作。甲方理赔所需证据材料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提供。甲方与保险公司理赔事宜无论结果如何与乙方无关。 三、本协议所涉及的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处理终结后,乙方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任何补偿事宜。甲乙双方的其他责任互不追究。 四、本协议内容是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原则下共同商议决定的,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等情形。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三)
甲方:_____,男,X族,X省X州XX县XX镇XX村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驾驶证号_____ ,系_____ 号X车驾驶员。乙方:_____ ,女,X族,X省X州XX县XX镇XX村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 驾驶证号_____ ,系该交通事故受害人。 20XX年XX月XX日晚,甲方驾驶X车在XX市XX县XX镇XX村把在路边行走的乙方撞伤,致使乙方XXXX(描述伤情)。甲方立即将乙方送至XX县医院紧急救治。住院期间,乙方家人一直陪伴照顾。20XX年X月XX日,乙方治愈出院。现双方友好协商,并经双方家属同意,就该交通事故的相关赔偿事宜协议如下: 一、乙方住院期间已经产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二、出院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营养费XXXX元、误工费XXX元、护理费XX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X元、复查费XX元等费用,合计XXXXX元。 三、以上各项费用一次性付清。自此,甲方的赔偿责任完全消除,乙方自愿承担该事故可能导致的隐形伤害风险,不得再次要求甲方承担该次交通事故有关的任何其它赔偿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XX交警大队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年 月 日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四)
甲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电话)乙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电话) 年 月 日 时 分,XX驾驶小客车(内乘XX、XX)由西向东行至****市XX区XX与XX国道交叉口西***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XX 抢救无效死亡。现驾驶人XX(甲方)与死者XX的***名近亲属(乙方)就XX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X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万元。 二、甲方将上述****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X日内汇入乙方X人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X人后,由乙方X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XX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共X人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共X人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X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X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湖南高院)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