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解释人生哲学(读金刚经名句不应取法)

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这句告诉我们如何以佛心认识万事万物。法,指现象,即万物呈现出的模样。非法,指没有法相,没有样貌,即万物断灭,完全消失。

金刚经解释人生哲学(读金刚经名句不应取法)(1)

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就是指出两种错误认识: 一种是取法,只执着于外表,认为外表模样是常在常存,固定不变的,这个不符合运动本质,即万物都是运动的,都在时刻变化着,所以不能固守法相,即不应取法。另一种是取非法,即认为万物无法相,即万物都没有自己的样貌,都是永久消失,不曾存在,即是断灭相,这个不符合认识论,假若这样,则万事万物不可知,我们将无法认识一切事物,所以说不应取法。

金刚经解释人生哲学(读金刚经名句不应取法)(2)

所以,经文中佛告诉我们正确认识方法,那就是: 不取法,不取非法。即既不认为万物的样子是常存的,也不认为万物的样子是常灭的,而是即生即灭,即成即毁,是一种共存共现的统一的样子,就是经文反复提到的“一合相”。

金刚经解释人生哲学(读金刚经名句不应取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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