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车损险最多承保多少年(人保财险85万车损险全损只赔38万)
鲁网3月4日讯(记者 徐坤)近日,菏泽市民彭先生在办理汽车保险理赔时,遭遇了到他认为很不合理的解释,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人保财险车损险最多承保多少年?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人保财险车损险最多承保多少年
鲁网3月4日讯(记者 徐坤)近日,菏泽市民彭先生在办理汽车保险理赔时,遭遇了到他认为很不合理的解释。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报道,彭先生花90万购买了一辆二手的菲斯科卡玛汽车,2018年9月初,他给车辆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下称人保财险)购买了保险。据介绍,买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承保了85万的车损险。2018年12月,彭先生同学借车,结果意外出现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坏严重。
据了解,人保财险当时估计的是全损,保险公司就问其想要多少赔偿?彭先生认为,保险投保多少就应该赔多少。然后保险公司跟彭先生的母亲进行沟通,保险公司当时表示:“车赔你30多万,然后再把保费退还给。”
彭先生称:“我当时购买保险的时候保的是85万,现在车辆鉴定为全损,按照保险合同的要求,车辆的承保单位人保财险应该理赔853340元。”
报道显示,人保财险当时委托了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交通司法鉴定意见书。当时鉴定彭先生的车还值30多万,人保财险就想按照这个价格来理赔。因为理赔金额与彭先生当时购买的保险理赔金额相差太大,彭先生无法接受。
人保财险理赔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理赔保险金额不能超过保险价值,超过无效”,彭先生拿着购买自己二手车的发票给保险公司,本以为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结果人保财险又让彭先生出具购买车辆时的转账明细。人保财险的工作人员表示,发票不能完全证明你购买车辆时的金额,必须要出具转账明细才行。彭先生表示:“这个车我买的时候是通过现金买的,没有转账明细,结果人保财险工作人员又不跟彭先生要发票了,一直要转账明细。”
针对保险公司要求,彭先生无法接受。他表示:“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有相应的折旧,车辆的价值也会随之降低。折旧肯定是有的,从购买保险那天起到发生交通事故之间肯定会有折旧,但这个折旧也不能50万,这个太过分了。”
车辆理赔过程中,购买车辆发票不能完全证明购买车俩的价值?理赔时,保险公司为何还需要被保险人出具转账记录?记者采访了多年从事财产保险行业内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在承保时,都是保险公司的系统内进行核算的数额,在这个数额范围内才能保上,而不是被保人想保多少金额就保多少金额,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禁止被保险人不当获利的现象。”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山东润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靳先凯,他告诉记者:“投保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了保险费,在出现事故后,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再依据双方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时,投保人如投保不计免赔且事故不存在第三方侵权的情况下,保险赔款金额即为保险金额。本案中,在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车辆推定全损的情况下,应按保险金额赔付被保险人损失;保险公司如未推定全损,车辆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被保险人不同意保险公司定损金额的,可通过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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